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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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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工
论社区管控在特殊人群涉毒问题中的应用
2013-01-14 19:52:05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马誉宁,李世帅 阅读量:1
  五、应用社区管控治理特殊人群涉毒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管控计划
  
  社区管控是源头治理特殊人群涉毒问题的长效机制,它需要在各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社会各阶层的管理部门共同参与下展开。这就要求各部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清楚地认识到社区管控的工作目标,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才能深刻认识到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社区管控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各个管理阶层的全面参与,到达预防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和监督落实变更的强制措施的执行。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广泛调查摸排,奠定社区管控基础
  
  在社区内广泛开展涉毒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调查摸排工作。对涉毒特殊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并通过集中梳理、层层核实,建立“底数清、信息明”的各社区内涉毒特殊人群的信息库。在日常管理中适时关注,并及时更新信息库中所收集的信息,做到查缺补漏,全面实时掌控社区内涉毒特殊人群的动向,奠定社区管控的基层。例如,社区居委会针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不定期开展相应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在办理日常事务过程中注意收集辖区内特殊人员的相关信息,协同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建立专项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社区内特殊人群的信息库,适时进行数据更新查缺补漏,以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为构建治理特殊人群涉毒问题的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实事求是,逐级落实
  
  各地在开展社区管控时,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适应的管控计划;各参与机构或组织同样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根据社区管控的目的创建工作标准和工作步骤,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社区管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切忌搞形式主义。本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思想,全面建立特殊人群涉毒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
  
  (二)壮大专业队伍,整合民间力量
  
  特殊人群涉毒犯罪是一个多原因的社会综合症,有历史原因、经济原因、环境原因等。在治理过程中,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作为打击治理的主力军,担当着打击、教育、管理等主要职责,但要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单纯依靠公安禁毒部门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利用社区管控治理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时必须有效地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在这一过程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展开。
  
  1.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首先,在我国一些地区由于警力不足或缺乏,导致公安机关对于特殊人群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度不够,缉查工作停滞不前,甚至有些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在开展社区管控时也难免遇到此类难题,特别是面对日益增多的涉毒特殊人群,要在整个社会中全面展开社区管控工作,不断培养扩充专业人员是当务之急。其次,特殊人群涉毒犯罪毒品问题涉及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注射等问题。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问题,就要求我们办案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只有素养。尤其是对于社区中存在的以贩养吸的特殊人群进行社区管控时,更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科学的帮助和指导。总之,唯有一支有着强劲战斗力的专业队伍作为支撑,社区管控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2.鼓励社会积极参与
  
  完全依靠社会的几个部门或机构参与社区管控,取得的成效是有限的,因此走群众路线也是必不可少的,即最大可能地鼓励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管控,并对社会力量进行全面整合。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实际工作中人员缺乏的难题,另一方面通过民间力量的切身参与,不仅能教育切身参与其中的成员,还能通过这些人的宣传,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认识和远离毒品的危害。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专业力量和民间力量的结合必将形成社区管控中的最大合力,从而更加快速有效地解决特殊人群涉毒问题。
  
  (三)协同作战,多措并举
  
  实施社区管控除了需要鼓励社会各组织或部门积极参与之外,还需要保证各部门各组织或部门在开展社区管控时能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想要到达这种齐抓共管、有条不紊的工作局面,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统一领导、相互协作
  
  通过探究我国多年禁毒斗争的成功经验可知,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经验在开展基层社区管控工作时非常值得借鉴,尤其是参与社区管控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不同,所熟悉的业务也不尽相同,要保证社区管控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就必须建立一个权威、高效、独立的指挥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各职能机构。各机构在其领导和协调下,既要在按照分工,切实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又要注重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协作、沟通交流,形成社区管控网络,做到步调统一、整体作战以提高管控效率。
  
  2.帮扶、教育、感化等多措并举
  
  通过社区管控实现对社区内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控制,并非是社区管控的最终目标,最终目标是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并帮助其从新回归社会。根据社会学中的社会互动原理,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常常会与所接触、交往、依赖的对象互相之间发生模仿、感染、规范等效应【1】 。因此实施社区管控时还需结合道德、习俗的规范,通过教育、感化、帮扶等多种措施同时进行。尤其是在因为经济困难因素导致当地特殊人群走上毒品犯罪道路的地区,当地政府要认识到帮助这些人员解决生计问题、改善生活水平有着极为重要意义,它不仅能确保其打消再次从事毒品犯罪的念头,还能保证该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四)完善立法
  
  我国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法治国家,在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过程中,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法律作为准则。利用社区管控治理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也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和监督,同时纵观世界各国对于毒品问题的治理,立法工作都必不可少。刑法修正案(八)中提出了社区矫正,而社区管控作为社区矫正的一部分也应写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因此,国家立法部门针对利用社区管控治理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应进行全面调研,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而各地也有必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地方的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实现社区管控工作真正有法可依。
  
  六、结论
  
  本文在写作时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借鉴了其中一些前人的调研数据。在深刻认识到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时,结合了我国特殊人群涉毒犯罪活动中的显著特点,总结了当前处理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中的难点,参阅了刑法中关于社区矫正的一些法律规定,提出利用社区管控来治理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
  
  社区作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综合基础的群众机构,在管理和控制生活在其中的特殊人群方面本身就具有一定便利的条件。同时特殊人群涉毒犯罪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需要一种社会化的方式来进行综合治理,再结合我国多年禁毒斗争工作中总结出的“打防并举、源头治理”的思想,因此在理论上加强社区管理和控制来预防特殊人群涉毒犯罪有着很高的可行性。然而任何理论在实际操作中难免遇到各种难以预料阻碍,对此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进一步让理论和实际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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