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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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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预防
试以生态学观点谈影响药物滥用者的可能原因
2015-01-07 15:33:45 来自: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所 作者:林丰材 阅读量:1
  参、以生态学观点谈影响药物滥用者的可能原因

  虽然有关药物滥用的成因,迄今尚无定论,但一般咸认药物滥用绝非由单一因素即能解释,而是由多种因素来造成个人的易罹病症(individualsusceptibility)整体而言,强调个体、药物、环境(家庭、社会等)、文化(制度、法令等)的交互作用。兹分述如下:

  1、药物滥用者本体因素

  (1)生物学观点:主药强调的是个体遗传之易罹病性及药物对中枢神经脑细胞之酬赏机制和药物相关之制约事件所形成的‘渴求’(craving),以及药物对个体心智功能(认知和动机)损伤之恶性循环(motivation distortion theories)。国外研究亦认为遗传的特质与物质滥用有关。

  (2)心理动力观点:某些专家指出物质滥用与个人人格阻碍与情绪问题相关,心理动力的观点主张滥用药物帮助年轻人控制或表达其潜意识的需求和冲动,饮酒可能反映口腔期的固化作用,其与非功能性行为,例如:依赖、忧虑相关联,另有研究指出,滥用药物者有某种程度的人格病状、低自我的人格失序、低的容忍力、焦虑、幻想以致达到成瘾行为。很多成瘾者显示出有精神病及反社会人格,而形成所谓的‘成瘾倾向人格’(Siegel,1995)。

  (3)人格特质:葛兰德(Grinder,1973)亦指出少年滥用药物之心理层面可能因素有:1.为了改变其知觉中的现实世界2.为了获得情绪上的幸福与安乐感3.逃避烦恼,避免面对心理产生之无力感4.寻求自我之探索5.寻求幻觉与审美经验等。国内学者研究则发现好奇心为首要的吸毒动机,同时药物滥用者人格特质上具有高焦虑性格、自重感低、欠缺自我肯定与自信、非理性思考、自我认同上产生问题、不能适当的表达情绪等。法务部的药物滥用问题研究易发现药物滥用以好奇心、模仿居首。

  2、小系统:药物滥用者原生家庭、手足、父母

  原生家庭系指自己所由而来的家庭(谢秀芬,1986)。Hurlock(1974)指出,家庭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也是个人在一生中最重要的成长环境与生活场所,而个人的人格,行为、态度及价值观念均受其影响。Kelly也强调个人世界观是透过其成长的原生家庭发展而成,也就是说原生家庭的成长经验,提供成年人生活态度和信念的基础,因此,人终其一生均受原生家庭的影响 。

  (1)家庭环境因素:以家庭为核心的生态系统理论再结构上级以家庭为整个互动系统的主体,而家庭为影响药物滥用的原因大概包括家庭冲突、不良的养育方式、非预期的小孩、没有长者监督、没有家庭仪式、家庭沟通不良、身体或性虐待及亲子或手足模式等。

  (2)父母、兄弟间互动:家庭是影响个人滥用药物的环境条件,由于家庭通常是孩童接触到的第一个社会单位,经由与父母及兄弟姊妹间的互动与社会化效果,孩童可以学习与模仿基本的价值规范及行为模式。一般的观察认为家庭对于孩童使用毒品的行为,可经由模仿、亲子关系等方式影响。研究指出药物滥用与父母、兄弟姊妹之滥用药物经验成正相关,即当父母、兄弟姊妹有滥用药物行为或沉溺于药物时,药物滥用之行为动机亦明显增加。国内周碧瑟等人的调查报告列出与青少年用药有相关的重要因素包括:父母亲未住在一起、父母管教态度采自由方式、兄弟姊妹间有人使用毒品等。

  (3)父母管教方式:研究指出,来自贫穷、破碎家庭之少年,由于缺乏父母关爱或受到更多的轻视,其滥用药物之动机与机会会因此比正常家庭出生之少年大增。另外,亲子关系不良与父母管教态度不当亦为药物滥用之重要因素。学者辛洽等(Simcha Fagan et.al ,1986)指出,倘家庭具备良好气氛即采行适当之管教,将可减少家庭成员滥用药物行为,如果父母管教态度不一致,将助长成员滥用药物之行为。法务部之研究亦指出滥用药物之家庭层面因素包括父母不陆、管教不当、破碎家庭及贫穷难以维生等。

  3、中间系统:学校、同侪、社区、同侪次文化

  (1)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个人离开家庭踏入社会之前,必须要接受的教育与训练,然而学校不能发挥其应尽的功能,疏于辅导和协助原本在家庭理失去教养的学童,则学校和社会都将承受巨大的负担和不良后果。

  目前学校教育制度,从小学、国中、高中至大学,需历经无数次大小考试与栅栏,年轻学子必须一一跳过此栅栏,始能符合家长、学校、社会所界定之‘好孩子’、‘好学生’之标准。一但登上好孩子之榜单,则此人似乎被认为毫无缺陷;反之,坏孩子、坏学生毫无可取。此等坏孩子、坏学生,其所受之打击殊为彻底而无情,从而一无自尊可言,需长期生活在沮丧心情的环境中---老师放弃、父母不谅解、社会瞧不起。在此情形下,压力愈来愈大,个人易于紧张焦虑,而药物滥用及成为暂时解除此种心灵桎梏之急救方法。而好孩子呢?在文凭依旧挂帅,升学竞争激烈下,好学生为挑灯夜战,养精蓄锐,以药物提神之情形下,愈陷愈深而走入滥用药物的胡同。

  (2)同侪关系:人原本喜欢与同年龄层之人相处,加上教育环境、社会变迁与竞争、家庭解组等因素,遂使人在心理上及情感上甚为依赖同年龄层之朋友,同侪为其最后且亦为唯一之后盾,故如同年龄层之有人中有药物滥用者,则其余之人亦甚易跟进。同侪团体是影响青少年价值与行为的最重要因素,事实上,同侪关系也是影响成人是否用毒品的关键因素。

  同侪关系通常经由价值与行为的模仿,以及团体或个人认同的压力促使个人使用品,并经由分享亲密关系的情感,相互支持并持续吸毒行为。国内的研究均指出朋友的引诱吸毒者初次使用毒品的主要原因之一,吸毒者早期的毒品来源有一大部分也是由同侪所提供。同侪关系的建立与转换,对吸毒与戒毒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3)社区邻里:药物滥用之行为亦受社区邻里环境之影响。尤其,在人口密集度、迁移比率,及人际隐匿性较高之颓废、贫穷区域,由于是会控制力之减弱,人际产生疏离,非人性化与冷漠而造成社区邻里秩序之混乱与脱序,成为嬉闹与从事偏差行为的温床,如吸毒与贩毒之滋生、成长区域。学者史塔客(Stark,1987)曾指出研究犯罪地域之重要性,盖社区环境之恶劣品质,不仅将吸引街头乞丐、娼妓、无赖汉、非性少年之聚集,同时将成为各类犯罪,如吸毒贩毒之滋生地。

  国外的研究指出都市贫民区居民涉足毒品的比例,远高于居住于郊外中产阶级住宅区的居民,都市贫民区可以更方便的找到毒品的供应。现有的研究结果均显示社会阶层与毒品具有密切的关系。

  (4)同侪次文化:这里所谓的同侪次文化指的是克罗瓦与欧林在一九六0年所着少年犯罪与机会一书中所提出的探讨少年犯罪模式及其行为法则之发展中所言三大类次级文化中的退化次文化(Retreatist Subculture),当个人无法经由合法途径达成文化目的或社会目的,又由于内在具有之约束力而不愿采非法的途径时,解决其强烈焦虑之途径即为退缩、退化并放弃奋斗与努力,此即‘退化帮派’(Retreatist Gangs)形成之背景,通常表现于药物滥用行为及其他颓废性行为,如性滥交。

  此种次级文化或唯一套语言或为某些调皮捣蛋之事。假设其中友人滥用药物,则滥用药物可能成为彼等之共同行为,而次级文化的压力来自认同圈内之他人。在无法经由合法途径达成文化目的或社会目的的一些人物以类聚而形成了一个圈子。圈子即是此等年轻人之堡垒,亦为其唯一被接受之处所。因此,某些行为如药物滥用等,虽非其所愿,仍勉为其难加以尝试尝试之后逐渐养成了习惯,且为了获取毒品不得不与其他药物次级团体接触,经常接触之结果吸毒者将逐渐为该用药次级团体所同化,并认同该组织,进而划分吸毒者与非吸毒者,排次其他非吸毒者,而进入磕药族的世界。

  中正大学高金桂教授研究指出,药物同辈团体在少年滥用药物行为中扮演着吃重的角色,例如它提供初次所使用之药物,提供药物来源给新的用药者,提供使用药物之方法,使出次使用药物者对药物产生心理上之期待,提高药物效果。因此同侪次级文化之影响力实不容忽视。

  4、外系统:外系统条件是指存在于个人所处的环境中,能间接刺激当事人的吸毒动机,或提供当事人接触毒品间接机会的外在条件,此种外在条件会因为当事人所处得时空环境而改变。外在环境可以是社会大环境对使用毒品的态度或当社会发生快速的变迁,价值、规范与生活出现失调与冲突,对社会组织与家庭的疏离等,均可能刺激当事人尝试使用毒品,以纾解因各种冲突与疏离所产生的压力。

  (1)经济结构的改变: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社会官有了改变。现今的台湾权与钱,已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目标,有钱者很快为社会所接纳,于是许多人汲汲营利,希求不劳而获,甚而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不惜贩毒以获暴利,为吸毒者提供取之方便的管道,也为社会埋下严重的隐忧。

  (2)都市化造成的社会解体:传统中国社会重视家族的凝聚力,而在都是生活高度分工下造成人际关系疏离、淡薄,人们容易产生寂寞与空虚的感觉,为填补精神层面的空洞,以吸毒满足其幻想多采多姿世界的需求。

  (3)缉毒、拒毒、戒毒工作的完善与否:缉毒、拒毒、戒毒三项工作,是一体的三面,缺一不可,亦须相辅相成,始得克竟全功。缉毒工作在彻底断绝毒品的供给,以达成‘拒毒于彼岸’、‘截毒于关口’、及‘缉毒于内陆’之目标。

  (4)法令的制定: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修正草案业于九十二年六月六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自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公布施行四年多以来,因仅分为三级毒品,无法与‘管制药品管理条例’互相配合,致第四级管制药品遭致滥用,却无相关处罚规定;又所定施用毒品者之刑事处遇程序过于繁复,司法机关须依其不同犯次而异其处置,且强制戒治执行满三月,即得停止强制戒治付保护管束,三月之执行期间过短,无法提升强制戒治之成效,于法律适用上引发诸多争议。再勒戒处所,由法务部委托于医院内附设之规定,有执行上之困难,而看守所或少年观护所附设勒戒处所又缺乏医疗专业人员,无法落实观察勒戒业务等问题。综观上开修正,对于目前新兴毒品滥用问题及毒品犯罪防制之相关法制将更加完备,人权保障更加周延,应有助于达成兼顾人权保障及社会治安之目标。

  (5)大众传播媒体:有鉴于各类新兴毒品不断的出现,唯有加强掌握滥用药物之流行趋势,结合媒体传破引导国人对毒品危害的正确认识,有效的运用社会资源,针对不同族群实施宣传、筛检,提供各项防制措施,才能达到远离毒害的目标。如果大众传播媒体所播放的影片、广告、报章杂志等所引用的内容中影射毒品的好处,无法将大量的资讯过滤筛检,及传输深入至每一个家庭、个人,造成认知上的错误,则毒品的氾滥将无法有效的抑制。因此,促请媒体从业者自发性的认知到担负起应有的会责任,共同自律,净化其传播的内容,应是可行的途径之一。

  目前有关传播媒体的宣导方面包括有:电视节目宣导、电视短片宣导、广播节目宣导、电子视讯墙宣导、网路文宣宣导、平面文宣宣导、灯箱广告宣导等。

  5、大系统:社会文化、价值观、宗教信仰、人口因素等

  (1)从社会文化层面而言:可从三方面来看:1.社会学习:以目前生长及教育环境亦使人在适应不良或压力下,以快速之方式寻求发泄,此一是会现象亦导致只求结果不计成本,抑制安非他命及海洛因的滥用。2.社会制度:目前法律虽已作部分修订,但有些部分仍未落实,且目前部分毒品如快乐丸、摇头丸、安非他命等的取得管道容易,价格低于其他非法药物,如海洛因、吗啡,因此造成以滥用者戒除不易而新尝试者不断。3.文化特质:以日本战败后之滥用安非他命而言,其文化自卑作用,引起兴奋剂之滥用,而目前我国内处于文化转承期(包括长期政治环境压抑),缺乏强而有利之追求目标,因而以药物滥用来满足失落感。

  (2)文化价值观:文化因素乃指存在杜会中之价值观,形成这些观念的历史背景,以及此杜会的教育制度。价值观是个人在社会中成长,接受社会化后所习得的一些对人对事的看法。历史背景是指整个社会酌传统,对塑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规范具有重大的决定力。林清江(1972)指出,个人形成人格特征的过程申,有两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力量最大,一是个人在团体中的交互作用经验,二是文化遗产。这些影响尤其在个人幼年时期影响最为宏远且重要。

  (3)宗教信仰:有宗教信仰的人,会因所信仰宗教的教义在对药物使用上产生影响。宗教所赋予的是慈悲、包容与爱心,也因心灵上有所寄托,当内心产生矛盾时,较能厘清内在价值观,较不易对药物产生欲念。个体的行为发展,乃受不同的背景和经验累积而来,因此个体会因所信仰的不同宗教,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更因所信仰的虔诚度而有所差异。然而宗教藉内在价值观的改变,对个体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反应与影响。例如,经常参加会活动的人,接触或使用毒品的机会,明显低于参加帮派活动的当事人,因为教会所持有的价值规范,与成员间的互动方式,让参与者不易涉入毒品事件。目前许多的戒毒中心包括政府机构或是民间团体,对于吸毒者所使用的策略之就是运用宗教信仰,让其藉由思想中心的转移及价值观念的改变而达到戒除毒瘾的效果,这方面再宗教团体所主持的戒毒中心效果最为明显。

  肆、结论

  毒品滥用近年来已成为台湾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毒品滥用不仅伤害当事人身体健康,破坏当事人家庭生活,因毒品所引发的犯罪问题更不容忽视。反毒是一长期又多面向的工作,戒毒是验证反毒成效的重要指标,需要政府、社会及个人密切的配合方能成功。

  传统上将吸毒视为犯罪行为吸毒者即为犯人,监禁与处罚是被用来迫使吸毒者戒除毒瘾的方法。事实上,监禁与惩罚对吸毒者戒除毒瘾效果不彰,单纯吸毒行为不能完全与犯罪行为相提并论。而目前已治疗为取向的戒毒政策,相对于以往的处罚观念是政策上的一大突破。由于许多的相关措施配合不足,以治疗为取向的戒毒模式,较显着的成效仍局限于生理解毒部分,整体的戒毒效果仍有待加强。

  本文以生态学的观点来探讨药物滥用者发生药物滥用的成因,就像由上空往下俯瞰,几乎可看到其全貌,又从水上丢下一颗石头,激起层层涟漪而看到其环环相扣的轨迹。虽然是以药物滥用者为主轴,但一路探讨下来,无论他个人心理因素或社会环境整体因素,所涉及的层面都不是以单一直线的思考模式可以解释的,但在此愿意提供一个更积极与全面性的药物滥用原因作基础,以为政府或民间团体在从事戒除毒瘾工作时有一个更为宏观的想法与政策,考虑吸毒戒毒多元化的问题,尊重与鼓励民间即专业团体参与全面的反毒与戒毒工作,让我们的下一代享受一个无毒的自由空间。

  伍、参考书目:

  1、中文书目:

  江振亨(1999):认知行为团体疗法对药物滥用者辅导成效研究。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研究所硕士论文。

  法务部犯罪问题研究中心(1997):影响犯罪因素分析报告汇编。法务部犯罪问题研究中心印行。

  法务部犯罪问题研究中心(1995):毒品犯罪型态及相关问题之研究。法务部印行。

  赵星光(1998):生活型态观点的毒品滥用及戒治之分析与政策运用。刊载于刑事政策与犯罪研究论文集(一)。法务部犯罪研究中心编印

  陈正宗(1998):药物滥用防治对策。刊载于刑事政策与犯罪研究论文集(一)。法务部犯罪研究中心编印

  吕淑妤(1998):我国药物滥用问题探讨。刊载于刑事政策与犯罪研究论文集(一)。法务部犯罪研究中心编印

  陈祖辉(2003):毒品犯罪戒治处遇成效概况之介绍。刊载于犯罪学期刊第六卷第一期。中华民国犯罪学学会印行

  法务部、教育部、行政院卫生署(2002):九十一年反毒报告书(九十年一月至十二月)。法务部、教育部、行政院卫生署印行。

  法务部(2004):犯罪状况及其分析:法务部印行。

  台湾省政府卫生处(1999):毒品危害防制辅导人员手册第五板。台湾省政府卫生处编印。

  高金桂(1984):青少年药物滥用与犯罪之研究。文景出版社

  蔡德辉、杨士隆(1997):少年犯罪理论与实务。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黄敏伟(2004):反毒工作刻不容缓。嘉荣医讯第八十五期。

  2、西文书目:

  Bronfenbrener,u.(1979)。The ecology of human development. Cambridge::A:Harvard University。

  Garbarino,James(1992)。Children and families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New York:Aldine de Gruy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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