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流调监测 > 药物滥用监测 > 正文
药物滥用监测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与药物滥用监测
2010-01-22 08:18:15 来自: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 作者:吕宪祥 刘志民 曾岚 阅读量:1

  2.1 需重新修订的几个方面

  2.1.1 身份证号码 根据《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规定,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从1999年7月1日起将由15位升至18位。《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也将随之做相应调整。

  2.1.2 婚姻状况 参照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将原表中的分类修改为:未婚、有配偶、丧偶、离婚。有配偶释为,登记时日吸毒者已婚、再婚或同居。此外,从前瞻角度考虑,将目前虽然还是极少数人的非正常人际婚姻关系和有悖伦理道德的性行为作为特例加入该调查项目中。

  2.1.3 职业 参考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有关职业的划分定义,将职业分为“在业人员”与“不在业人员”两大类。“在业人员”职业依调查时日吸毒者就业情况填写;“不在业人员”,则需要对罗列的四种不在业状况进行选择。

  2.1.4 文化程度 参照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将原表中的五类重新划分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大学以上等八类。其中,“大学以上”指硕士、博士及博士后。

  2.1.5 主要滥用方式 现将题目更改为“滥用途径”,调查者根据吸毒者自述,如果是多种途径交叉滥用,可以选择多个滥用途径分类项。

  2.1.6 目前合用成瘾物质 原意指过去四周与“造成成瘾的主要物质”合用的精神活性物质。现据题意明确改为“近一个月内合用成瘾物质”。

  2.1.7 因药物滥用引起的并发疾病 修订表中登记填写方式改为,先确定并发疾病是否存在,然后再续填写(或选择)与之相对应的疾病种(类)型或部位。

  2.1.8 主要脱毒治疗方法 近年,随着脱毒治疗研究工作的不断总结完善,推陈出新,脱毒治疗方法目前比较集中在几种模式上。修订表将国家卫生、药政主管部门和麻醉品专家委员会倡导推荐的五种主要治疗方法:阿片类药物替代递减疗法、非阿片类中药脱毒疗法、非阿片类合成药物脱毒疗法、针灸经络疗法、纳洛酮催促脱毒疗法,以及其他脱毒治疗方法(包括非系统对症疗法)作为主要脱毒治疗方法的分类标准置于表中,除监测目的外,还将有助于戒毒医疗机构的临床脱毒治疗方法的规范。

  2.2 修订表中不再保留的调查项目

  2.2.1药物滥用史 原表意指吸毒者自初次滥用毒品之日起连续滥用毒品的期限,期间不包括无论何种原因中止滥用毒品的年限(包括劳动教养、服刑、戒毒期间和脱毒后至重新复吸的时间)。但由于理解程度的不同和各自解释的差异容易造成填写误差,难于计算评价此项结果。故在修订表中不再保留“药物滥用史”调查项目。

  2.2.2 既往合用成瘾物质 指过去一个月至过去一年与“造成成瘾的主要物质”合用的精神活性物质,目的是探讨分析药物滥用升级演变与滥用史、滥用毒品种类的关联程度。但是,从报表情况分析,“既往”合用精神活性物质与“目前”合用精神活性物质无明显差别,许多表中“既往”合用精神活性物质即是目前“造成成瘾的主要物质”,这种应答结果使得这一调查项目失去了分析的意义。因此,在修订表中不再保留该调查项目。

  2.3 修订表新增加的调查项目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修订表中将增加下列调查项目:从对吸毒者滥用行为与自我人身伤害行为的了解增加了“是否与他人合用吸毒的用具” 和 “有无过量中毒史” ;从对吸毒人员与家庭和社会的相互影响的了解增加了“家庭其他成员是否吸毒” ;从对既往脱毒治疗方法的了解与评价,增加了“既往脱毒使用过何种药物” 。

  《药物滥用监测登记表》的重新修订是总结了近年监测登记填写工作,并考虑到可操作性。它体现和反映监测登记工作在扩大监测覆盖区域的同时更为强调监测调查数据从数量到质量的变化,在有限项目上提高监测登记表的信息含量和填写质量,以求及时获取准确可靠的数据。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