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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特征与矫治对策探讨
2013-04-15 22:25:21 来自:泸州市劳教所 作者:张强 阅读量:1

  一、生理特征

  医学调查,吸毒对人体的各个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它破坏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心血管系统,扰乱感知觉系统,损伤呼吸系统,影响和破坏消化系统,损伤和破坏生殖系统,破坏免疫系统。毒品之害堪称社会的癌症。在生理戒断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常常精神萎靡、无精打采,面黄肌瘦、体弱多病。停药后出现一系列的生理紊乱现象。如海洛因依赖者的戒断症状:全身倦怠、四肢无力、烦躁不安、心悸、食欲不振、流泪、怕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失眠、打哈欠、流鼻涕、流涎、出汗、肌肉或四肢及胸、腹部有蚁走感等。此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体上非常痛苦,精神上也非常脆弱,可以用“生不如死”来形容他们在生理戒断初期的情形,“三自”(自伤、自残、自杀)现象极易发生。

  二、心理特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于长期吸毒,生理上出现了不可逆的损伤,大脑发生变化,心肺、骨骼等系统也遭到损伤,进而人格上出现冲动冒险、经受不住失败与挫折,缺乏责任心等特征。主要表现为:

  缺乏自尊心、自信心。常自我蔑视、自暴自弃。对生活抱得过且过的态度,活一天算一天,悲观厌世;情绪忧郁,喜怒无常。有时狂妄自负、忘乎所以;有时焦急紧张、惊恐不安。稍遇不顺心的事,则暴跳如雷、怒火大发;谎言连篇,“吸白粉(毒品)、说白话(假话)”,是吸毒者的心理特征之一;对外界议论敏感、多疑、多猜忌,心胸狭窄,报复心重。听不得别人的批评意见,一旦被触及“痛处”,常伺机报复;歪曲辨别是非的客观标准,不承认美好事物、优良的传统;常以自我为中心,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找牵强的客观理由。对现实不满,经常借故发泄,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和冒险心理;轻视他人的合法权益,愤世嫉俗,藐视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

  三、行为特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于吸毒成瘾极有可能导致心理变态,因而产生许多行为上的变异,涉及到社会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的行为与正常人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首先是以追求毒品为中心的行为特征。根据海洛因的药理特性,其持续时间短,成瘾后8至12小时如不及时吸食,则出现明显的毒瘾发作情形。由于层层毒贩掺假,海洛因的纯度很低,造成吸毒者用量增加且维持时间短。因此,多数人一天吸2至4次不等,部分人则更多些。吸毒后普遍进入迷糊及睡眠状态,醒后时间不长毒瘾又会发作。为此,吸毒者每天的“中心工作”就是筹集毒资、购毒和吸毒,对其他人和事均漠不关心,视而不见,形成了以毒品为中心的行为特征。

  其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另一个显着特征就是虚伪欺诈。吸毒是违法行为,需要隐瞒,用非法手段弄钱购买毒品的行为更需要隐瞒,对家庭需要隐瞒、对外界也需要隐瞒.因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说谎的行为特征是自然形成的。为了支付购买毒品所需的巨额资金,吸毒者欺诈成性,经常说谎而且谎言编得天衣无缝,骗术高明。有的吸毒者为了获得毒品,常常采用主动戒毒的方式取得家人的信任,可是没有完成规定的戒毒程序又会突然逃避,重新吸毒。复吸后还科说出几十条理由。由于吸毒形成欺诈的行为特性,使他们不能真实地面对自我,面对社会。

  再次,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特性。吸毒与其他违法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毒资是吸毒与违法犯罪之间的链接点,有限的经济来源不可能维持巨大的毒资消耗,其毒资来源导致各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出现,这种行为称之为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特性。

  吸毒者尤其是成瘾者通常会表现出与常人不同的行为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颓废,纪律涣散,学习敷衍,工作马虎,四体不勤,在校者经常旷课、逃学、早退;经常撒谎,总想掩饰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转移别人对自己的注意;对国家大事漠不关心,对自己前途感到渺茫。行为放荡,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不负责任;不讲人格,不知廉耻,生活不拘小节,待人接物不讲礼貌,即使是以前要好的邻居、同学、朋友,也常常视而不见,或问而无语,感情麻木;精神无常,起居无规律,经常早不起床,夜不归宿。有时胡思乱想,精神不集中,有时又得意忘形,想入非非。吸食毒品后,眼神飘离,没有活力和生命力;饭量减少,身体逐渐消瘦,脸色发黄,两眼无神,体力明显下降,鼻干,口渴,皮肤干燥,身体发痒。即使在炎热的夏天也常长袖遮腕,不愿露出布满针眼的两只胳膊。常花言巧语或死缠硬磨向父母、家人要钱,以种种理由向亲朋好友借贷,但往往是借钱不还;行为诡秘,经常躲避家人、亲戚、朋友的关心,不和别人交流,不轻易让别人参观其住处,经常自己关门独处。在其居住的地方,隐藏有被烧灼过的香烟锡箔纸和吸管,或者是注射过毒品的注射器和针头。

  四、矫治对策

  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在强制隔离戒毒的各个阶段应采取针对性的各项措施。

  (一)监管工作

  1、坚持严格管理,堵注毒源。这是戒断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毒瘾的关键,也是稳定场所改造秩序,营造有利于强制隔离戒毒环境的前提条件。为此,应重点在入所检查、探视会见、通讯邮汇、安全检查、进出大门、包夹监控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毒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不能流入所内。

  2、严密排查,消除隐患,重点监控,医疗保障相结合,切实根除“三自”现象。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初期,他们往往还处于生理脱毒阶段,身体、精神都面临极大的挑战。此时的他们,往往会采取常人难以想象的方式藏匿毒品、铁器等违禁物品。在生理脱毒期,他们在无法忍受停药后出现的一系列生理紊乱现象,或者为了通过自伤、自残、自杀等手段达到保外就医、引起家人重视等等目的,又会采取我们防不胜防的方式自伤、自残、自杀。为此,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初期,既要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从物质、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与充分的关心和帮助,协助他们度过入所初期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难关;又要在非常时期,对非常人员,以非常的思维和方法,彻底根除一切可能藏匿毒品和发生“三自”问题的所有隐患。确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安全。

  3、在戒毒中后期要重视“三种情况”,做好“四项工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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