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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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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浅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问题
2011-01-10 20:29:58 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劳教(戒毒)所 作者:张新华 阅读量:1

  一、戒毒成效现状与就业意愿调查

  20世纪80年代初,毒品违法犯罪现象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吸毒成瘾人数逐年增加,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严格的戒毒措施,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几十年来,在广大戒毒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戒毒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数以万计的吸毒人员成功告别毒品走向新生。但“戒而不除,归则复吸”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戒毒领域工作的难题。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有其主观意志和客观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作为吸毒个体,由于毒品对大脑和神经的损害,使他们形成严重的生理依赖和顽固的心理依赖,很难自主摆脱毒品,因而戒毒人员更需要社会的关爱、支持、理解和帮助。

  我们对全所600多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了就业意愿问卷调查,在调查中有72%的被访者认为戒毒需要有份工作;而51%的被访者认为导致自己复吸是因为就业难;30%被访者认为戒毒场所应加强技能培训工作;87%的被访者认为受歧视,不被社会接纳。纵观调查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成为立足社会的垫脚石,是摆脱吸毒高危情境的先决条件,是实现人格独立,自我价值体现,增强戒毒自信的有力抓手,是防复吸,促操守的关键环节。因而作为从事戒毒的工作者们,应当在戒毒回归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培训指导方面多下功夫,努力提高戒毒成效。

  二、现行戒毒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禁毒法》颁布以前,根据我国原有关法律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要进行强制戒毒,发现再次吸食的,处以劳动教养进行劳教戒毒,而这些措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将吸毒人员放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无毒环境中进行戒毒治疗。在此期间,戒毒人员基本都能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但在回归社会后,摒弃操守,重新吸毒的比例却非常之高,这些问题反映出,单纯依靠封闭矫治和康复,通过教育强化戒毒人员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来达到戒毒的目的是不现实的,应当综合考量吸毒的深层次原因,在动员家庭、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的基础上,帮助戒毒人员融入社会和恢复正常社会生活能力,才是治本之策,尤其是“多进宫”戒毒人员,由于长期隔离导致工作、交际和社会适应能力下降,在回归后很难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影响戒毒效果。

  2008年6月1日《禁毒法》正式颁布施行,在充分总结以往戒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强制性戒毒措施之外,规定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从而弥补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能及时纳入社会帮教体系,并给与必要就业指导和帮助。然而《禁毒法》出台两年来,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没有形成完备的运行体系,而造成戒毒环节的重要缺失,致使公安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投入的大量禁毒戒毒资源,达不到戒毒的预期效果,“高复吸,低操守”依旧存在。

  三、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面临的窘境

  吸毒人员在戒毒场所经过脱毒治疗、矫治康复、巩固训练后回归社会,他们渴望成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重新融入社会,希望在主流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重新就业就显得非常关键。可以说,就业是他们改变生活方式,去掉“标签”,成功回归的最主要的通道之一。然而我们在对戒毒人员的回访调查中发现,他们在就业问题上,常常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压力,而容易产生“破堤效应”。

  1、社会歧视严重。近年来,随着禁毒宣传力度的加大,吸毒人群在社会大众的眼里成为了“另类”而避之不急,原因在于,大家往往只看到了他们危害家庭、社会的一面,而忽视了他们是脑疾病患者、毒品受害者的一面,没有给与宽容、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在走访中了解到,戒毒人员在社会上很难交上朋友,有的甚至连家人都冷漠以对,他们往往都极力隐瞒自己的吸毒历史,来扩大自己的生活空间,以达到社会的认同。实践经验表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如果能够不受歧视,及时获得必要的帮助,得到他人的关心,戒毒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高,反之,如果受到歧视,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又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和关心,就容易丧失就业信心,重新走上吸毒的道路。

  2、身体素质差,疾病多。由于长期吸食毒品,造成戒毒人员体质较弱,身患各种疾病,如:艾滋病、肝炎、肺结核等,在择业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觉得吸毒者“病多”,又有违法犯罪记录,对他们产生防备和排斥心理,而不愿意录用,导致戒毒人员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重蹈覆辙,甚至还会出现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行为。

  3、安置帮教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禁毒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吸毒成瘾者,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而从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社区安置帮教体系没有形成,工作流于形式,或是蜻蜓点水,或是无能为力,致使许多戒毒人员生活无保障,就业无出路,无事可做,精神空虚,而复吸毒品。

  4、职业技能水平低。吸毒人员绝大多数因吸毒而导致失业,有许多还不务正业,对于就业上岗所需的技能普遍缺失。戒毒场所针对这一情况开展了职业技术培训活动,帮助戒毒人员学到一技之长,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一是戒毒人员文化水平比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因而选择引进的技能项目科技含量比较低,没有多少市场竞争力;二是培训的职业技能与当地经济结合不够,不为用人单位认可;三是掌握的职业技术没有得到社会机构认证,没有形成与社会的对接,这就容易形成出所即失业的窘境。

  四、解决戒毒回归人员就业问题的思考

  戒毒者回归社会的过程,实质就是实现其人格再独立的过程,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础,因而解决就业问题成为关键点。然而当今社会就业难是普遍现象,对于身处“吸毒亚文化”群体的戒毒人员,过着一种遭受社会排斥的定型化生活,就业、找工作自然是难上加难。那么如何解决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保障问题,达到降低复吸,提高操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戒毒工作目标,笔者认为:

  1、加大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戒毒人员提供了一个封闭的、相对集中的戒毒环境,这为实现戒毒人员职业技能集中培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戒毒人员在戒毒康复的过程中,通过职业技术培训,学到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使他们在离所以后能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更好地回归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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