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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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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浅议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基本对策
2010-02-21 10:04:05 来自:湖南省强戒管理局 作者:刘智峰 陈伟君 阅读量:1

  (四)教育模式尚未形成。强戒人员的教育工作怎样有针对性地开展,这是我省自收治强戒人员之后就在思考的问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不象劳动教养的教育工作,经过几十年之后才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模式和体系,这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从而导致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处于相对盲目的境地。虽然有些所进行了大胆探索,但是从总体上讲还是很不完善的,科学的教育模式尚未形成。

  (五)评估体系有待完善。教育效果评估是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所接受再社会化教育状况和效果的全面、科学的评价,是戒毒综合效果评估的主要依据。通过近一年的摸索实践,我省的强制隔离戒毒教育效果评估体系已经初步成型,但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和权威的认定。目前常用的心理测试量表一般是SCL-90自评症状量表,但对于曾经深受毒品身心摧残、饱尝亲人抛弃和社会歧视的强戒人员来说,其信度和效度究竟有多高?对于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有多大?还是值得商榷的问题。教育考核没有标准,参照劳动教养教育考核办法的考核缺乏权威性和规范性。

  (六)社会化能力有待加强。社会化能力包括有就业生存能力,还有更重要的是融入社会主流的能力。大力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是提高强戒人员社会化能力的很好途径。但目前因相关的规定尚未出台,各所均不敢越雷池半步。相关的问题是: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并获证,允不允许给减期奖励?收费还是免费培训?职业技能教育是自主办、政府办,还是与外校联合办?允许给减期奖励的话,奖励的幅度又分别是多大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社会化能力。

  (七)教师素质亟待提高。《禁毒法》的出台,对强戒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历史的进步,更是历史的必然。反观强戒所民警的构成,绝大部分虽有大专、大学文凭,但多属函授、党校学习,且专业基本不对口,正规的、全日制的、专业化学习的科班生所占比重较小,致使在心理矫治、艾滋病防控、课堂教学、辅助教育等方面力量相当薄弱。基层民警对《禁毒法》领会不够、把握不准,工作开展较为被动。加上收治强戒人员历史短,无论是民警还是强戒人员对《禁毒法》的理解都很肤浅,甚至是盲目,加上管理制度及纪律要求并不健全,导致强戒人员认识错误,民警没有理直气壮的管理底气。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民警遇到许多问题都有“束手无策”的感觉。这样一来,首先在管理上就“输”给了“对手”,教育的效果自然难以保证。

  三、我省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的基本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基础工作,以文化素质教育为切入点,增加强戒人员戒毒的信心和动力。加大教育投入,保证各项教育内容的贯彻落实。加强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硬件建设,设立戒毒矫治中心,增强戒毒教育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大力营造环境氛围,彰显戒毒文化。戒毒人员的活动区域设置要具有引导、鼓励、关怀功能的格言和禁毒标语,所内设施要体现紧张有序、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特点。同时,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让强戒人员知荣辱、明事理。提倡采用电化教学的方式,在强戒人员中加强《弟子规》、《三字经》、《伦语》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传统文化用白话诠释的方式一点一滴渗透到强戒人员的内心,启迪他们如何快乐地学习,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劳动,快乐地接受矫治。

  (二)建立科学戒毒教育体系,以引进新型戒毒教育方法为着力点,提升戒毒教育效果。毒品对人体的摧残是人尽皆知的,不仅严重摧残吸毒者的身体,而且使其养成意志薄弱、自由散漫的作风。要抓好强戒工作,帮助戒毒人员迅速恢复身体,养成良好的行为,必须引进新型的戒毒教育方法,形成科学的戒毒教育体系。应根据戒毒人员生理脱毒的三个阶段开展教育,以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为基础,明晰戒毒人员的是非观;以心理康复为重点,增强戒毒人员的拒毒意识;以引进新型戒毒教育方法为抓手,实施认知、需求、情感、危机应对等教育,增强戒毒教育效果。此外,针对女性、未成年戒毒人员的特点,还要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工作。

  (三)加大心理康复工作力度,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中心点,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毒瘾易除,心瘾难戒”,要促使强戒人员完全戒毒必须戒除其“心瘾”,因此要紧紧抓住心理康复这个中心,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坚持普遍测试与个别重点人员心理测试相结合,扎实做好新入所劳教人员的心理甄别,掌握第一手资料。将新入所强戒人员的心理甄别作为心理矫治工作的重点来抓,为下一步心理矫治提供依据。针对测试结果,对心理异常的强戒人员采取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避免发生突发事件。其次,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相结合,提高强戒人员的心理调适能力。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常规教育内容,同时针对因出现突发事件、环境适应不良、家庭婚姻危机等情形而产生心理危机的强戒人员,要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化解强戒人员的消极情绪和不良心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坚持个体矫治与团体咨询相结合,提高心理矫治工作的针对性。要广泛开展团体心理咨询活动,努力解决强戒人员群体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需要提供心理辅导的强戒人员,要采取个体矫治加以疏通引导。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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