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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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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福音戒毒:苦难与意义
2010-10-13 22:44:35 来自:中国民族报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然而,人的一切苦难和死亡有了意义还是不够的,宗教还把对这一切的补偿寄托在从此世角度理解的将来。正如美国社会学大家贝格尔所指出的:它把将来变成另一个世界,从来世的角度弥补种种不幸的现象。也正如当今走红的美国社会学大师斯达克所说的:补偿就是相信在遥远的将来或其他不可能立即被证实的场合得到回报。

  美国社会学家奥戴说,宗教就是“人们适应吉凶祸福的最基本‘机制’”。奥戴认为,宗教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对人们在自然环境中所获得的日常经验的超越”,而人类生存与生活的几大基本特征——偶然性、无常性、有限性、匮乏性所引起的问题都是超出了日常经验范畴的问题,因此,只有在日常经验之外才能找到答案。宗教所涉及的就是那些超出日常生活范围之外的东西,即便是在科学昌明的现代社会,知识、科技仍然不可能阻止人们遭受各种灾难。因此可以说,宗教只是在知识和技术不能够提供人类所需要的适应性或调整机制的领域才具有意义,而这种意义是与人类生活的基本特征密切相关的。

  苦难是宗教的源头的第四层含义指的是,宗教组织是缓解苦难的具体行动者之一。

  汶川大地震后,宗教组织或团体从捐款到救难赈灾再到参与灾后重建的行动,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在灾难面前,除了依靠政府和企业之外,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还需要有像宗教组织或团体这样的“第三部门”,即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它们的参与行动是非常重要、有益和有效的,而且是完全必要、无法替代和不可或缺的,这是中国成为现代化社会的重大标志和必然趋势。它们的作用不仅是为政府分忧解难、拾遗补阙,也不仅是和企业及其他各类团体的分工合作,而更应该是与其他类似的团体一样,成为我们“社会自治”的实际手段。

  另一方面,宗教组织或团体参与各种社会服务,自然也形成了国人对宗教的重新认识。这无疑能够改善宗教在我国社会的生态环境,为宗教的发展带来了某种契机,使其能够在我国社会公共空间发挥自身的力量。

  结语:有苦难的地方就有宗教,只要苦难存在,宗教就不可能消亡,苦难越大,宗教信仰的需求就越大。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应该以平常之心来看待宗教,以关爱之心来支持宗教组织有助于社会的公益活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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