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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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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体制
析我国戒毒模式发展方向
2010-07-24 21:30:48 来自: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作者:刘明,肇恒伟 阅读量:1

  (三)进一步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内容,提高戒毒矫治效果

  《禁毒法》实施后将以前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1~3年。如何充分利用这1~3年的期限,提高对吸毒成瘾人员的矫治效果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强制隔离戒毒面临的主要课题。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仅仅把过去的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更名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其场所设施和人员结构基本没有改变,还是采用监狱式或劳改式的工作方法,很多民警对禁毒工作和戒毒业务不熟悉,还是以监禁方式对待戒毒者,很多强制隔离戒毒所缺少对戒毒者必要的心理辅导与行为矫治措施。

  如何避免强制隔离戒毒最终走向“换汤不换药”的境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过去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的经验和失误认真总结,转变戒毒观念,重新思考和定位我们今后强制隔离戒毒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强制隔离戒毒的发展方向,整合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的资源,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将集体治疗社区(TC)等成熟的戒毒方式引入到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加强心理辅导、强化行为治疗和预防复吸训练。同时,应尽快出台《戒毒条例》,将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较好地结合起来,把对吸毒人员的人格修复、价值观念重塑和生活能力培养作为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社区康复阶段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善后照管,进而达到减少和预防复吸的目标。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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