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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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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志愿者、机构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为禁毒工作积极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
2010-12-16 11:05:56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一、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简要情况介绍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是全国学术性社会团体,成立于1993年12月。协会第一届会长为原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同志,第二届及第三届会长为原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局长潘学田同志。国家卫生部是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经卫生部、外交部批准,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申请加入国际非政府组织药物滥用防治联合会(以下简称IFNGO),并于1999年9月得到该组织执委会的批准,成为正式会员单位。

  协会的宗旨是广泛团结全国卫生工作者以及其它部门中热心于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志愿者,开展药物滥用(主要指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酒精、烟草、有机溶剂)预防和治疗,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按协会章程开展相关工作。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药物滥用防治的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广泛开展药物滥用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众提高健康水平;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从事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医药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培养建立预防药物滥用宣传教育的骨干队伍,努力为医药卫生临床科研机构、药品研制生产企业服务,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药物滥用防治技术及药品,加强与有关国际社会学术团体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协会吸收从事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医药卫生工作者及热心从事药物滥用预防宣传教育的心理、社会、教育、公安、司法、民政、企业等工作,并做出一定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协会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是要单位、戒毒机构、医药企业等与药物滥用防治相关的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组成。

  2009年10月18日,协会在桂林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会议,通过并成立了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选举潘学田同志为协会名誉会长,李宝惠同志为协会会长。在充分总结和肯定协会前三届理事会和全体会员的经验和成绩后,制订了协会今后的发展方向和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计划,在新形势下,协会将加强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建设,发挥协会的专家资源和学术交流平台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服务于禁毒人民战争。到目前为止,协会共设有3个分支机构,包括于2003年经卫生部批准分别在宁波、深圳设立了两个分支机机构——教育网络专业委员会及康复研究专业委员会,以及2007经卫生部批准在哈尔滨设立的酒精滥用与酒精依赖防治研究专业委员会。另外,为了贯彻《禁毒法》精神,满足当前戒毒工作的实际需要,2010年8月协会向卫生部申报了两个新分支机构,包括准备设立于昆明的药物维持治疗专业委员会以及绵阳的强制隔离戒毒专业委员会,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协会将分别召开成立大会并陆续开展相关工作。

  二、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开展工作情况

  (一)承担卫生部医政司相关的药物滥用防治工作

  自协会成立以来,曾多次组织专家参加卫生部相关法律法规、治疗原则以及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及修订,如《强制戒毒办法》、《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相关条款内容的修订、《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修订和调研,《阿片类药物吸毒成瘾认定办法》、《阿片类吸毒成瘾认定技术规范》、《关于吸毒人员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医疗机构戒毒治疗科基本标准(试行)》、《戒毒医院基本标准(试行)》、《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治疗指导原则》等内容的起草和修订。

  从2005年开始,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由协会承办每年1-2期的医疗机构管理以及业务培训班;如2005年在昆明举办了《云南省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管理与治疗培训班》;2007年在三亚举办了《全国戒毒医疗服务管理培训班》,在成都举办了《全国戒毒医疗服务业务培训班》;2008年在贵州举办了《全国戒毒医疗服务业务培训班》;2010年在大连举办了《全国戒毒医疗服务培训班》。

  2009年,受卫生部医政司委托,由协会组织专家编写完成了《戒毒健康手册》。

  (二)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

  自协会成立以来,协会按照每年工作的实际需求以及计划,举办、组织或协助分支机构开展与药物滥用防治相关的各类培训班,如2004年11月在宁波举办了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微循环专业委员会、宁波戒毒研究中心、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主办,协会教育网络工作委员会协办的《海洛因依赖的机制与中西医结合防治》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海洛因依赖的机制和防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2005年在宁波由协会教育网络工作委员会与宁波戒毒研究中心合办了《药物滥用防治高级讲习班》;2006年5月在深圳由中协会主办,康复研究专业委员会协办首期《戒毒心理治疗、心理干预骨干培训班》,同年10月在海口由协会举办了《首届全国酒依赖防治工作研究会》;2007年9月在拉萨由协会举办了《加强戒毒机构建设工作研讨会》,同年11月在哈尔滨举办《第二届全国酒依赖防治研讨会》暨《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酒精滥用与酒精依赖防治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

  (三)进行对外交流

  1、从1999年起,协会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开始联合举办全国药物滥用研讨会,每两年一届,由三个单位按照次序在内地、香港以及澳门地区轮流主办,2009年10月在桂林由协会主办,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联合举办了2009年全国药物滥用防治研讨会(第六届),两岸三地近200名同仁参加了研讨会。

  2、加强内地以及港澳台地区药物滥用防治领域的学术交流,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协会曾多次受到港澳台相关机构的邀请,组织内地药物滥用防治领域的同仁赴外进行考察和交流,同时也多次接待港澳台相关机构对内地戒毒工作的访问和考察工作。如2004年9月协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部分编委到台湾相关戒毒机构进行交流考察;2006年6月应中国台海关系研究发展协会的邀请,协会组织理事成员数名赴台湾进行了学术交流和考查,在此期间参观了相关医院并进行了学术交流。随后,中国台海关系研究发展协会理事长,到京对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进行了回访;2009年8月协会顺利接待澳门特别行政区禁毒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局来京考察访问工作,于同年11月受香港戒毒会的委托,组织并陪同香港戒毒会赴上海考察内地药物滥用防治工作,并拜访上海禁毒办。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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