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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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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综合
毒品滥用过量与急性中毒的救治
2012-03-02 21:39:28 来自:南方戒毒康复中心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一、阿片类药品或毒品中毒

  阿片类药物主要包括吗啡(吗啡)、哌替啶(pethidine,杜冷丁dolantin)、可待因(可待因)、二醋吗啡(海洛因,“白粉”)、美沙酮(methadone)、芬太尼(fentanyl)、舒芬太尼(sufentanil)及二氢埃托啡(dihydroetorphine)等,以及其粗制剂阿片(鸦片)、复方樟脑酊等。此类药物是阿片受体激动剂,阿片受体存在于中枢神经系统中,影响着中枢镇痛、情绪变化、呼吸抑制和瞳孔缩小等效应。阿片类药物能与阿片受体结合,产生中枢镇痛、欣快、呼吸抑制和瞳孔缩小等作用,能直接兴奋延髓化学感受区引起恶心、呕吐,可以降低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张力升高的敏感性,抑制桥脑呼吸调节中枢,以及抑制电刺激呼吸中枢的反应。

  多数阿片类通过使组织胺释放、抑制血管紧张素Ⅱ的作用使小动脉扩张,引起血压下降。此外可使抗利尿激素、促甲状腺激素、催乳素分泌增加,可的松分泌减少。阿片类临床应用甚广,如镇痛、镇咳、麻醉、止泻等。一次误用大量或频繁应用可致中毒。吗啡中毒量成人为0.06g,致死量为0.25g;干阿片的口服致死量为2—5g;可待因中毒剂量为0.2g,致死量为0.8g。原有慢性病如肝病、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贫血、甲状腺或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等患者更易发生中毒。巴比妥类及其他催眠药物与本类药物均有协同作用,长期应用阿片类还能产生药物依赖,突然中断时会产生戒断综合征。

  临床表现

  1.呼吸抑制 其特点是呼吸频率减慢,呼吸量减少,重度中毒时呼吸频率仅2~3次份,可有紫绀,意识未消失前就能发生。急性中毒致死者几乎均因呼吸抑制。

  2.瞳孔缩小 呈针尖状,两侧对称,如中毒后期或缺氧严重时也可能扩大。

  3.意识改变 轻者困倦、淡漠,重者木僵、昏迷。部分可能出现烦躁不安、幻觉、谵妄等,个别可能引起癫痫大发作、甚至惊厥。

  4.心血管系统症状 低血压与休克。强短效阿片类可致心动过缓。

  5.肌无力或肌强直 吗啡常引起骨骼肌松软、下颌松弛、舌根后坠,可阻塞呼吸道。强短效阿片类,如芬太尼等常出现肌强直。

  6.其它 中毒轻者常见恶心、呕吐,由于体温下降,皮肤冷而潮湿。

  诊断要点

  1.病史,中毒者常有吸毒史或注射毒品的痕迹;

  2.昏迷、针尖样瞳孔和呼吸抑制“三联症”是典型急性阿片类中毒的表现;

  3.血、尿或胃内容物检测示毒品阳性;

  4.纳洛酮诊断性试验治疗。

  治疗要点

  1.尽早建立输液通路或/和人工气道,及时人工辅助通气,充分给氧,迅速纠正低氧血症,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等,是抢救阿片类中毒病人,维持患者生命体征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

  2.尽快使用解毒剂治疗

  (1)纳洛酮(naloxone)是阿片受体纯拮抗剂,能迅速全面逆转阿片类药物所致呼吸抑制、昏迷、瞳孔缩小和镇痛等作用。首先静注盐酸纳洛酮0.4—0.8mg,每5~10分钟重复一次,若重复3次后病情有所改善,判定诊断正确;对于呼吸抑制较重者,开始即可静脉注射纳洛酮2mg,若使用纳洛酮后仍未见好转,可再注射2~4mg,必要时再重复,但总量限制在20mg以内。若仍无疗效时,则应考虑阿片类中毒的同时合并有缺氧、缺氧性脑损伤,或合并其它药品、毒品中毒。

  纳洛酮的实际有效时间持续45~90分钟,呼吸好转后,根据不同阿片类及病情轻重调整剂量,采用静脉间断注射或静滴的方式维持24小时左右,直至病情稳定。但对阿片依赖中毒者,使用纳洛酮治疗清醒后,要尽快减量维持,以免引起严重的戒断症状。

  (2)纳洛芬(nalorphine,烯吗啡)是阿片受体的不纯拮抗剂,也可对抗阿片类所致呼吸抑制和昏迷,本身有镇痛作用,疗效不如纳洛酮,近年来已少用。用法:肌注或静注5~l0mg,必要时间隔10~15min重复注射。总量不超过40mg。

  (3)维持心脏及循环功能,因海洛因对心脏及循环功能的抑制。抢救开始就应积极维持循环功能,适量使用肾上腺素或西地兰,增加心肌收缩力或心输出量。

  3.尽快找出中毒原因和中毒途径,加速中毒药物排除。

  口服者予催吐、洗胃、活性炭灌胃及导泻。中毒时间较长的患者仍应洗,因药物可致幽门痉挛,使少量药物长时间贮留胃内。皮下注射吗啡过量者,迅速用止血带扎紧注射部位上方,局部冷敷,以延缓吸收。对于吸收人血的毒物,必要时采取强化利尿、血液透析等加速毒物排除的措施。

  二、苯丙胺类毒品中毒

  近年来,兴奋剂滥用问题有逐渐加重的趋势,许多国家流行的冰毒、摇头丸均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安非他明类型刺激物,ATS)。有胶囊、粉剂、小块等多种形式。可抽吸、鼻吸、口服或注射。我国也发现非法生产甲基苯丙胺或摇头丸的现象。

  苯丙胺类药物包括苯丙胺(安非他明,amphetamine)、麻黄碱(ephedrine)、苯丙醇胺(phenylpropanolamine)、去氧麻黄碱(甲基苯丙胺,metamfetamine,MA“冰毒”)、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ethylene dioxy methyl amphetamine,MDMA,“摇头丸”,“疯药”,“灵魂出窍、入迷”)、芬氟拉明({enfluramine)和安非拉酮(amfepramone)。

  苯丙胺类与儿茶酚胺神经递质相似,有显著的中枢兴奋及外周α、β肾上腺能受体兴奋作用,有收缩周围血管、兴奋心脏、升高血压、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散大瞳孔、收缩膀胱括约肌等作用。临床用于治疗发作性睡病、儿童多动症、肥胖症和中枢抑郁症等。苯丙胺中毒剂量为15~20mg,30mg即有严重反应。成人致死量为0.15~2g,静脉快速注射120mg即可致死。甲基苯丙胺中枢兴奋作用比苯丙胺强,使用1.5mg/公斤剂量的甲基苯丙胺即可导致死亡。

  1.传统ATS药物滥用的危害

  传统ATS药物中以MA即冰毒滥用最为广泛。通常认为,冰毒属于软性毒品,其成瘾潜力和滥用危害远不如可卡因。实际上,凡长期滥用或一次滥用过量对健康均有影响,对此不容忽视,对健康的危害与滥用的途径、频率和剂量以及毒品中掺杂的毒性成分关系密切。

  滥用冰毒最严重的后果是导致异常的精神状态,形成精神障碍,如躁狂和抑郁,幻觉和妄想,重度的具有明显的暴力伤害倾向。滥用冰毒还可形成包括精神错乱等,吸毒者服用后倍感兴奋,在强烈的节奏下可起舞4-5小时。长时间的摇摆之后易产生脱水、猝死等严重后果。急性毒性反应一般是出现兴奋、不安、强迫性症状,产生以头部为中心的病态运动。吸食冰毒在生理上的损害包括胸痛、心肌梗塞、心肌病、高血压、颅内出血、心律失常以及猝死。冰毒对人体的肺脏、肝脏、骨骼肌均有明显的损害作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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