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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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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
论当前禁毒斗争中的社区戒毒
2010-09-09 20:09:06 来自: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作者:陈凤艳 阅读量:1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在总结多年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禁毒法》对禁毒工作涉及的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戒毒措施中,改变了过去的以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主的戒毒体系,形成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为一体的新的戒毒模式,戒毒时间由原来的最多3年延长到9年,对帮助吸毒人员彻底摆脱毒瘾进行新的尝试。戒毒模式的改变是我国顺应禁毒斗争形势的需要,在不断吸取国外戒毒经验和我国戒毒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所做的积极应对。

  一、当前我国禁吸毒斗争的严峻形势

  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全球毒品问题的日益严重化,我国的毒品问题死灰复燃,并成蔓延之势。近30年来,我们不遗余力的开展禁吸戒毒工作,但就其效果而言不甚理想。21世纪是个全球经济、科技、文化一体化的时代,与人口膨胀、环境污染等问题一样,处于这个开放环境和一体化世界里的毒品问题来势汹汹。

  (一)吸毒人数不断增长,毒品消费群体多层次化

  随着境内外制贩毒活动的猖獗,我国涉毒地域及吸毒人数正在不断扩大。截至2004年底,全国涉毒县(市、区)2331个,吸毒千人以上县(市、区)251个。[1]1988年中国首次公布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为5万余人,此后每年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以不低于10%的速度持续增长。[2]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2003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超过105万人(其中滥用海洛因人员为74万),[3]据2009年中国禁毒报告资料表明,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上网入库的吸毒人员为112.67万人,再加上每个显性吸毒者背后的隐性吸毒者,数量就更为庞大。在吸毒人数不断增多的同时,吸毒者分布范围和所涉人员的行业和层次成分也在发生变化,吸毒者由原来的社会无业青年逐步的向公司员工、娱乐界人员、大学生、国家公务员等阶层扩大,国内已然形成了一个大的毒品消费市场。

  此外,各地出现滥用冰毒、摇头丸和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发展势头,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已经占到吸毒人数的60%以上,以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为主的“舞会药”滥用愈演愈烈。同海洛因类传统毒品比较,这一类新型合成毒品精神依赖性强,身体依赖性相对较弱,更容易使人上瘾,在某些方面,对人的身体尤其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更为严重,由于这些新型毒品多出现在一些酒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给预防管制带来很大困难。

  (二)吸毒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日益严重

  从毒品问题产生的后果看,一方面,毒品滥用严重损害滥用者个体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吸毒会越来越多地影响到毒品生产和消费地区的社会风气、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据统计,吸毒者中80%的男性有违法犯罪行为,女性有卖淫活动。另外,由于采用注射途径滥用毒品,吸毒者成为社会上传播感染各种传染性疾病,特别是艾滋病的高危和高发人群。据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对中国艾滋病疫情进行的估计,截至2007年底,中国现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0万,其中艾滋病病人8.5万,全人群感染率为0.05%,截至2008年9月30日,中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例26万例,其中艾滋病病人7.7万例,报告死亡3万余例,[5]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

  二、社区戒毒的优势

  社区戒毒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以社区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为目的的一种强制性教育和社会工作干预措施。与以往的戒毒模式相比,社区戒毒具有很多自身优势。

  (一)中国传统文化优势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受传统文化宗法血缘的影响,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被伦理化和感情化,这样就构成了中国人特有的群体关系。一直过着群体生活的中国人,最美好的向往就是人间的亲近与和谐。这其中有子女对父母与长者的敬爱之情,有手足之间的牵连之情,邻里之间的互助之情,朋友之间的相援之情等等,所以家庭、亲情和友情始终是影响涉毒人员的最重要因素。社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实体,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场所之一,也是一个社会经济运行、政治稳定和文化生活的基础,是最基层的社会组织,直接与居民、家庭密切联系,与吸毒人员和家属直接接触,吸毒人员对社区具有天然的归属感,社区戒毒正是把这种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与戒毒工作的目标结合在一起,营造一个有关爱之心的氛围,通过群体的力量来实施戒毒帮教,提高吸毒者戒除毒瘾的信心,并在朋友、家人、邻里的帮助下,重新获取生活的勇气。由社区开展禁毒、戒毒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先期基础工作优势

  在《禁毒法》颁布之前,面对我国已经登记在册的一百多万吸毒者及众多的潜在吸毒者,从事戒毒工作的学者和专家就已经开始对我国的戒毒模式进行探讨,希望能寻找到一条科学合理又有效的戒毒之路。在不断的探索中,社区在禁吸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被不断的提及,而在一些地区也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比如云南的“金碧模式”、北京的“向日葵治疗社区”等都是对戒毒模式的创新,这些努力为我们今天的社区戒毒奠定了基础。

  1999年8月9日至1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包头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会上,内蒙古、云南、广西、贵州、浙江等地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经验得到了与会者的关注,我国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此后,无毒社区的建设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无毒社区”创建的目的与社区戒毒大体一致,就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整合各种资源,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为吸毒者提供一个无毒或者低毒的环境,教育挽救吸毒人员,有效解决吸毒问题。通过无毒社区的创建和发展,进而由社区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禁毒活动中来,逐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禁毒“网络”。[6]无毒社区的建设为社区戒毒在全国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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