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戒毒模式 > 强制隔离戒毒 > 正文
强制隔离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习艺劳动报酬及其考核初探
2010-08-14 23:02:03 来自:安徽省南湖劳教所 作者:杨绍马 阅读量:1

  本文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以下分别简称为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习艺劳动报酬及其考核进行一些浅薄的阐述。

  一、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实施劳动报酬的现状

  新的形势下,随着劳教工作向强戒工作转轨转型,收容管理强隔人员、康复人员成为劳教场所一项全新的课题。因此,在这个过渡时期,劳教场所对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习艺劳动理论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只是沿袭传统的管理经验,摆脱不了旧的思维框框、思维定式和思维方式的约束。虽然在实践中,各劳教场所就劳动报酬的实施也进行了大胆尝试,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时间仓促、考虑欠全,也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急待研究解决。

  (一)有些劳教单位执行劳动报酬制度尚不健全,平均主义现象严重。由于制度设置的简单和笼统,在劳动报酬的兑现工作中出现了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不同的岗位、工种以及悬殊的工作量和劳动成果,可劳动报酬却相同或相差无几,尤其对一些劳动骨干和管理骨干激励乏力,按劳分配的原则没有认真落实,没有真正发挥劳动报酬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有些劳教单位劳动报酬制度金额偏少,劳与酬不对等。目前,对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习艺劳动报酬缺乏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因而没有明确的额度界定,故随心所欲地在“适度”这个模糊概念上做文章,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等严重脱节,激励效果不明显。

  (三)有些劳教单位配套的管理措施缺位,劳动报酬制度执行呈现跛腿现象。未能充分借助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这个有效的载体制订出一整套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的激励措施和考评体系;或流于形式,措施方法过于简单,甚至草率,未能真正挖掘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生产潜力。

  (四)有些劳教单位对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的政策执行简单,欠缺公平。由于未区别对待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劳动报酬,简单地执行统一的劳动报酬政策,大大地遏制了康复人员习艺劳动的积极性。另外,对勤杂人员食堂、卫生和其他服务性岗位劳动的强隔人员、康复人员未纳入劳动报酬的享受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劳动的积极性。

  二、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的探索

  劳动报酬是指根据劳动者付出有效劳动创造的社会价值量而给与该劳动者的相应物质补偿。针对劳教场所特殊的习艺劳动群体,需积极开展习艺劳动的课题研究,在劳动报酬实施的实践工作中,探索总结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努力提高习艺劳动的功能。现阶段,就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的推行,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明确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的范围、条件以及分配原则和办法。直接从事习艺劳动的强隔人员、康复人员;从事辅助性生产劳动的勤杂人员;在食堂、卫生和其他服务性岗位劳动的强隔人员、康复人员都是享受劳动报酬的人员范畴。享受劳动报酬的条件是:已取得劳动上岗资格,并进行劳动计分考核的;在生产劳动中未发生因违反队规队纪规定,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的;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未发生因故意违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完成劳动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废品率不超过规定指标的的人员。劳动报酬的分配原则是:确保生活保障,打破平均主义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精神。劳动报酬具体的分配办法是:按岗位计酬、按件计酬、按效益计酬、按超定额累进计酬等,各劳教单位可以依据各自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予以合理选择或其组合。

  (二)明确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的结构和水准。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应由基本生活费、岗位报酬、奖金、津贴等四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生活费一改已往“暗补”为“明补”形式,并明确其为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专款专用,统一用于安排强戒人员、康复人员的就餐、医疗、衣被等,保障他们最低生活的需要。因此,无论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否参加劳动,都必须支付。岗位报酬是依据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岗位的劳动强度、艰苦程度和业务技术水平并参照社会相同产业、相同工种企业的发放标准确定。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根据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表现和改造表现确定给付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金额。津贴是对从事个别特殊劳动岗位而另行设置的一项补贴制度。因劳动力因素的特殊性,强隔人员、康复人员劳动报酬的标准依据劳教场所所在地区社会生活水平及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与普通的社会劳动应有明显的区别,要低于社会上同类企业同工种工人的劳动报酬水平;强隔人员、康复人员也应采取不同的分配政策,要大大提高康复人员的计件工资(效益工资)的比例。劳动报酬制度一经建立,就应该严格执行,发挥其激励功能。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还应随着劳教单位经营状况和市场劳动报酬水平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三)建立激励性的劳动报酬体系。所谓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激励,就是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动机,采取相应的激励手段和措施,通过适度满足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个体需求,综合调动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潜能和积极性,以此来实现劳教单位目标的过程。所谓的激励性劳动报酬,就是在兼顾公平、公正、合法的前提下,适当拉开差距,实现劳动报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高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习艺劳动积极性。通过建立激励性劳动报酬体系,加大内部分配的浮动比例,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分配的原则,增强激励效应,将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收入与劳动成果挂钩,促进内部良性竞争,激发每个强隔人员、康复人员的内在潜力。

  (四)建立和完善劳教单位劳动报酬体系的内部政策一致性。内部一致性:是指通过对同一劳教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或不同技能水平之间的比较,合理确定从事不同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无论是对同类工作还是非同类工作,内部一致性都是影响劳动报酬水平的决定因素。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行为,劳动报酬要做到以岗定酬、同岗同酬、易岗易酬,并通过调整劳动报酬的结构,以充分发挥劳动报酬的激励功能。要逐步减少劳动报酬中的固定部分,加大灵活考核部分,把劳动报酬总额中的奖金、津贴等纳入岗位工资,扩大其所占的比重。依据劳教单位效益和岗位的实际贡献进行公平的分配。其工作思路是:结合每名强戒人员、康复人员自身的年龄、体力、生产技能等不同情况,针对不同岗位、工序、劳动强度等制定不同的考核定额,即“基本任务”和“超额完成指标”,同时把原辅材料的定额消耗、产品的合格品率等考核指标一并纳入考核。把这些指标都落实到强戒人员、康复人员个人,管理民警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使之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最终用劳动报酬这个价值量指标予以充分体现,每月及时上墙公示,兑现劳动报酬。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