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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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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
提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复原力方式途径之研究
2010-03-06 19:00:50 来自:方强劳教所 作者:吴卫东 阅读量:1

  (三)完善后续照管机制,推动安置就业向良性发展

  社会调查表明,在未复吸的戒毒回归人员中,绝大部分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他们对工作、对事业有了新的追求,精神上很充实,从而不再接触毒品。而绝大多数戒毒人员回归后,生活没有着落,在家庭不愿接纳、社会歧视客观存在的现状下,只能投靠毒友,继续依赖毒品麻醉身心。鼓励就业,支持创业是对戒毒人员最现实也是最重要的支持。因此,对戒毒场所而言,要加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出所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回归社会开始新生活之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戒毒人员进行出所前的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形势政策、遵纪守法、人生观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出所人员的社会免疫力,为顺利安置做前期准备。其次,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开展全员培训方式的职业技术教育。由劳动局职业技术培训部门实施考证考级,使职业技术教育同国家劳动部门通用标准挂靠衔接,让戒毒机构内的职业技能教育成为回归之路的有机组成部分。《禁毒法》明确规定社区康复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社区基层组织和家庭的关怀帮助下继续巩固戒毒成果,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要拓宽渠道,建立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回归安置帮教的处、科或总站、站、分站,由其牵头,协调公安,劳动、工商、民政、税务等部门分工负责,共同搞好安置帮教工作。通过创办安置帮教基地、创建过渡性企业、开辟个体职业等方式,安置戒毒回归人员。在帮教内容和形式上,向教知识、传技术、帮致富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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