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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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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人物
陈溪河——漳州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所长
英雄人物介绍
2007-07-08 07:02:37 来自:福建之窗 蓝旭 陈梦婕 作者: 阅读量:1

  近几年,来漳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取经的同行发现,许多难办的事在这里却能得心应手——这里不是医院,但“医患”之间有着特殊的爱,这种浓浓情谊的环境,是所长陈溪河带领所有干警努力的结果。

  陈溪河始终坚持一个理念: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更是病人;而强制戒毒所不仅是行政执法场所,也应该成为一所特殊学校、一所医院、一个家。陈溪河常常语重心长地对民警说:“对待戒毒人员,要像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父母对待子女一样,用心灵去呵护、用科学去矫治、用真情去感化,使他们摆脱毒品,重塑新生……”

  小陈因吸毒被送到戒毒所,在精心治疗下,仅1个月就摆脱毒瘾。但就在即将离开戒毒所时,陈溪河发现小陈咳嗽频繁,痰迹伴有血丝,诊断结果为一种严重的肺病。陈溪河当即掏出身上所有现金,并发动全所民警捐了5000多元,帮助小陈交了住院手术费。小陈病愈回家后,陈溪河又带着所里的医生定期上门探望他,向他介绍抵制毒品的方法,增强他自身的信心,进一步巩固戒毒成果。事后,小陈感动地给陈溪河所长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正当我生命的花朵在毒魔的侵蚀下慢慢枯萎的时候,戒毒所的民警及时给我以阳光、空气、养分,我不能辜负大家。”

  戒毒人员陈某出所后,生活无着落,陈溪河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帮他联系厨艺培训班,使他掌握一技之长,在市区开起一家快餐店,解决了他的生活出路,也巩固了戒毒成果。

  陈溪河原本是“老烟枪”,但为了给戒毒人员树立榜样,他带头戒烟,并实行禁烟规定与岗位考评挂钩。曾有两名民警违规吸烟被陈溪河扣罚当月岗位考评500分,而他自己也陪扣岗位考评分150分。从此,这个所成为全国首家“无烟戒毒所”。

  陈溪河说:“工作仅凭热心、爱心是不够的,还要有耐心、细心和强烈的责任心。”为此,该所实行民警包管理、包教育、包安全的3包制度,严禁值班时间睡觉脱岗、私自调班、接受当事人物品等5项严禁制度,安全检查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等六查制度,入所时必谈、情绪波动时必谈等六必谈制度,这些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但确保了监所的安全,更增进了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的和谐关系。

  陈溪河说:“戒毒所民警最需要的就是苦练内功,要练出精气神来。”他不仅要求民警练业务、体能、技能,更练思想、作风、意志,为此,该所坚持交班学习制度,定期进行军训和业务竞赛,几年来,民警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由20%增长到现在的90%,取得全省戒毒业务竞赛第一名的成绩。

  人物档案

  陈溪河,2004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被国家禁毒委评为“全国禁毒十大先进个人”,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06年、2007年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优秀公安监所所长”称号。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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