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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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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人物
缉毒警察张立峰
英雄人物介绍
2007-07-08 12:45:01 来自:云南禁毒 作者: 阅读量:1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甘肃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康乐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长张立峰,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不徇私情,与贩毒分子斗智斗勇、舍生忘死,用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诺言:“我是人民警察,爱岗敬业是我的选择;我是缉毒警察,侦查破案是我的天职;我是执法警察,执法为民,是我的追求。”

  “我是人民警察,爱岗敬业是我的选择”

  康乐县公安局缉毒大队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多次受到省、州、县党政组织的表彰奖励,关键就在于有一位堪称缉毒勇士的领头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好班子,有一支素质过硬的好队伍。为了带好队伍,大队长张立峰言传身教,全队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了明显增强。他本人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副大队长杨建勇是“全省优秀人民警察”,队里有3人荣立二等奖,6人荣立三等功;15人受到各级嘉奖。1999年,他的左腿患了软骨瘤需要手术,领导和同志都劝他去医院,可他说:“今年的4项指标任务完成,我就去医院。”6年过去了,手术还是没有做,毅然与贩毒分子进行着生死较量。为了侦查破案,他长年奔波在云南、四川等省的交通线上,时常饿了啃干饼,困了车上睡,不分昼夜地于,一年半载回不了家。妻子在外地上学,家中年近6旬的二位老人和3岁的女儿无人照料。他为了工作不顾家,可是父母却时常为了这个独生儿子的人身安全牵肠挂肚。张立峰已在大队长的岗位上整整干了10年时间,他默默地战斗在大队长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像铆钉一样铆在缉毒破案的每一个环节上,用一名人民警察的献身精神实践着自己的人生选择。

  “我是缉毒警察,侦查破案,是我的天职”

  1999年,张立峰由基层派出所调到县公安局缉毒队工作。10年中,他书写记录了近10万字的资料,收集了近千名涉毒人员的情况。近年来,他组织侦破了4起特大贩毒案件。1999年7月他组织侦破的“7.03”特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32 14.5克,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自担任大队长以来,他带领民警研究缉毒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新情况,摸索出了一套打击本地零星贩毒和以加强情报交流与兄弟单位联手打击跨区域外流大宗贩毒的新路子。2000年7月,张立峰获得线索,云南省大理市的朱某有贩毒嫌疑。他立即带杨建勇去云南侦破。由于毒贩的狡猾和侦破条件的限制,他认为侦破这起大案条件还不成熟。2002年 5月11日,专案组认为破案时机已经成熟,张立峰决定赶赴云南,深入虎穴,侦查破案。经过再三周旋,张立峰和战友们抓获两名毒贩,当场缴获海洛因5205克,查缴手机3部、汽车2辆、毒资13万余元。

  2003年3月,针对贩毒分子的新手法。张立峰改变工作思路,加强与外地的情报交流和协作,在兰州市抓获从云南来兰州的毒贩2人,缴获海洛因430克。7月3日,又在临夏开往兰州的客车上查获人体带毒者马某,查获海洛因31克。10月11日,他只身一人跟踪控制贩毒嫌疑人,在州禁毒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临夏市侦破马如良特大贩毒案,当场缴获海洛因1955克、毒资1970元。张立峰出生入死、忘我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缉毒警察的天职,谱写了一曲惊心动魄的壮歌,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是执法警察,执法为民,是我的追求”

  10年来,他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在缉毒队工作。经常有可疑之人与他拉关系、套近乎,他不为所动,反而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侦破了140多起毒品案件。在他的带领下,缉毒大队1998年被省政法委、省禁毒委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省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省人事厅、公安厅评为维护社会稳定模范集体。因侦破3起大案,大队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张立峰个人先后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和党政组织的表彰奖励,荣立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2000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4年被评为首届“甘肃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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