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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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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
止咳露是如何沦为“疑似K粉”的
议论风生
2007-07-08 09:01:17 来自:华商报 毕诗成 作者: 阅读量:1

  不是海洛因,也并非摇头丸,联邦止咳露只是一种本用于镇定、止咳的处方药,但由于滥用能引起中枢神经的兴奋,强度大概为吗啡的1/4,过量服用3个月便会把人拖入瘾君子的行列,产生如同服用K粉一样的效果。虽然无法确切统计多少人受它的危害,但多个数据表明,这是一个成瘾者庞大的群体。

    如果没有大量的报道,我们无法想象竟有那么多人就着可乐、香烟,喝着“联邦”寻求K粉般的快感;无法想象这么危险的东西他们如此容易就能买到。以往只知道药品监管不力会令假货猖獗,今日方知,薄弱的监管竟然从客观上生产了如此大批量“毒品”一样的东西。

    当记者走进这个害人链条的时候,却发现如同进入了一个鲁迅笔下的“无物之阵”,不晓得应把匕首投向何方。药企说,人家生产的是药检部门批准的处方药,有严格销售管理;药监部门说,我们加强执法,还常给药企老板灌输守法理念。但不管他们都做了什么,反正现状却是大量“邦友”想拿到货基本没有困难;随便一家药店都能做出“长期大量供货”的承诺;网络购买轻而易举……结果是,大批16-26岁的青年饱受困扰,成为欲罢不能的“瘾君子”。

    在中国,贩卖毒品是要坐牢甚至掉脑袋的,但滥用止咳露尽管有同毒品几乎一样的危害,却能如此畅通,这不是咄咄怪事?对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些懈怠或可以理解,但另外一些却是丝毫不容懈怠的———它毁掉的是无法估量的代价。媒体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广州的医院里有来自天南海北的“戒瘾者”。还有什么能比让一大批青少年沦为瘾君子更严重的事情吗?有个成语叫“伤天害理”,默许、纵容如此止咳露泛滥的行为,不是伤天害理是什么?在此问题上,卫生部自1998年便有规定,但问题是,社会丧失了制度作用的土壤,在利益面前,规定如同摆设。

    任何违法乱纪的猖獗,都基于两点:代价与利益完全不成比例。在这样的语境里,除了严阵以待,重拳整顿,还有其他的路可走吗?

    面对记者提供给药企的零售药店线索,药企说那是商业机密,拒绝披露———问题是,可以不向记者披露,但怎能不向药监局披露?面对法学家“对违规药店处以高额罚款”的建议,药监局官员说“因为目前的处罚标准不可能实现,除非修改法规”———问题是,十几年的泛滥,药监局既然意识到处罚标准太低,为什么没有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完善法规?面对通过网络成功的大宗交易,药监局官员说:“你怎么制止呢?难道要把网络警察请过来?”———在知名网站上公开交易,能够屏蔽恁多“不良语言”信息的网络,真的束手无策,任凭沉迷者为所欲为?

    问题严重到火烧眉毛了,竟然还找不到该负责的人了?“治理止咳露成瘾的社会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但系统工程不等于不需要局部开工。问题暴露之时,我们看到的是一大堆“不作为”的理由,但考虑到如同毒品一般的“联邦止咳露”的泛滥所产生的社会无法承担的后果,任何一个理由都苍白无力,他们解决问题的诚意与实在的“作为”在哪里?

    如此危机面前,希望更多的部门、更多的人能够站出来,用成年人应有的社会良心,做点事情,“救救孩子”。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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