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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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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
容留好友吸毒 不沾毒品也犯罪
议论风生
2007-07-08 09:32:21 来自:山西晚报 作者:郑惊琦 阅读量:1

案情简介

    亮亮与维斌很有缘,小学同学,初中同桌。亮亮平日少言寡语,专心学习,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维斌则整天调皮捣蛋,两人性格差异虽然很大,但却是好朋友。亮亮在学习上经常帮助维斌,在学校如果谁敢欺负亮亮,维斌会立刻用“铁拳”相对。初中3年转眼过去,亮亮考上了高中,维斌进了技校。两人来往逐渐减少。

    今年五一长假的一天晚上,维斌突然跑到亮亮家,寒暄一阵后,维斌把房门反锁,从口袋掏出一小袋白粉、一张锡纸、一根塑料管,亮亮觉得很好玩,问道:“这是什么?”“海洛因”,说着贪婪地吸了几口后,问亮亮:“你也尝尝?”亮亮吓得直摇手,维斌吸食完后就走了。之后,维斌一有毒品,就到亮亮家中吸食,亮亮碍于朋友面子不好多说什么,心想:“自己可千万别沾上毒品。”

    但是不久前,维斌就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而亮亮则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逮捕,亮亮不懂,自己又不吸毒,难道让朋友在家中吸毒也犯法吗?

律师点评

    毒品犯罪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罪,除了人们熟知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毒品等行为构成犯罪外,容留他人吸毒也构成犯罪。因为吸毒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吸毒者不可能在公共场合下吸毒,他们必然会去寻找一些安全的场所吸毒。因此,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能更好地打击毒品犯罪,控制毒品蔓延。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此本案中亮亮的行为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最高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

    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中,有很多人像亮亮一样,本身并不吸毒,其容留他人吸毒的动机仅仅是因为亲情、友情,而且青少年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较差,具体表现为吸毒者和容留吸毒者中青少年较多。因此,我们应针对青少年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的法律法规,增加青少年对毒品侵袭的抵抗力和免疫力,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使他们成为禁毒的一员,而非吸毒者或容留吸毒者。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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