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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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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
评论:官员吸毒“刺痛”了谁
2015-12-08 19:49:27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大量事实表明,吸毒的官员一定贪腐。换言之,但凡痴迷“黄赌毒”的官员,无论身处什么部门、担任何种职务,都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可能认真履职,不可能造福百姓,不可能廉洁自律。相反,不是心存侥幸、胡作非为,便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全然忘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

  毒害猛于虎。身为党员干部,何以对吸毒的危害认识不足、不惜敢于以身试毒?一位涉毒干部是这样坦白交代的:“好奇、追求刺激、觉得时髦,看到那些明星、有钱人吸毒,我就禁不住诱惑,染上了冰毒和麻古。”衡阳一名群众则透露:“我曾六七次在宾馆里看到几个当官的吸毒,他们说打牌没精神了,要吸几口提神。”

  笔者退休前也是官场中人。据我观察,长期以来部分干部忙闲不均,有的冬去春来,公务不多、工作不忙;有的长年累月,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每到周五就忙着打电话,不是落实工作,而是落实“活动”——周末怎么玩、玩什么。反正都有人接待、有人买单。现如今,八项规定挺在那里,不好明目张胆叫基层安排,让他人买单了。于是乎,暗地里聚在一起吸毒,便成了一种时髦的选择。如此这般,表面看,只是闲得无聊、精神空虚,实质上,则是理想缺失、信仰滑坡。

  吸毒官员,大多身居实权部门、特殊岗位。如,今年初以来,湖南衡阳县查处的61名涉毒干部,分别是县政府办、交通运输管理局、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建工局、水利局,以及人民医院、中医院的官员或职员。包括交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华某某,副局长赵某某等。正是因为手中有权,一些商人老板,一旦与党政干部“搭上桥”后,就会热情邀其到设在宾馆、私宅、出租屋中的“毒趴”里一起吸毒。某些“毒趴”还会招来风尘女子“助兴”,形成黄赌毒“一条龙”。费用全包了不说,还可能乘机进行利益输送。

  空手套白狼,一举可多得,何乐而不为。想想看,这边不用掏腰包,那边有人请客“过瘾”,有人献身“助兴”,还有人奉送“红包”,加之处分偏轻,无形中助长了官员吸毒的胆量。无怪乎,在云南、山西、四川等地浮现的少数官员吸毒案例中,已形成买卖毒品、共享毒品、吸食毒品的“链条”。一些干部借此途径,暗中编织“毒友圈”。

  官员吸毒,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同时,带坏了民风和社会风气。按理说,应当痛加打击、从严惩处才是。然而,时下对多数吸毒干部,通常以降级、警告为主。蒲鞭处罚,何惧之有。在湖南等地查处的涉毒干部中,有被强制戒毒的,有被行政拘留的。其中一些干部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白纸黑字郑重保证。可是出去之后,不是出现反复,便是旧病复发,有的已经“二进宫”了。

  领导干部不是文艺明星,却是“社会标杆”。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在社会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讲,官员吸毒在给自己带来刺激的背后,深深刺痛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吸食毒品,在我国虽然属于违法而非犯罪行为,但对某些台上道貌岸然、滔滔教诲,台下腐化堕落、不人不鬼的涉毒官员,一旦查清确有吸毒行为,就应当通过必要程序,从重处罚——毫不客气地实行“一票否决”,毫不留情地“双开”。同时,还应借鉴“一案双查”的做法,对未能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放任部下涉毒吸毒的顶头上司,要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乃至党委主体责任。唯此多管齐下,才能扎牢制度篱笆,收到以儆效尤之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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