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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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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文苑
吸毒劳教人员定义“真正戒毒”的标准
2010-08-08 20:40:55 来自:依丛适自憩 作者:肖斌 阅读量:1

  日前,一名即将解教的吸毒劳教人员在谈话中说到他认识的“真正戒毒”的标准,是这样三个:一,娶妻生子;二,事业有成;三,到学校读书。向他请教理由,他的解释是:对一,如果没有戒毒,就不可能娶妻生子,那不是害了别人吗?而这两个人,是自己最亲的人,害他们等于害自己。害自己还能忍受,做不出害他们的事。对二,如果没有戒毒,不会有任何事业。在这里事业的定义是广泛的,它的唯一标准就是这个事业是自己开创的,决不是别人“送”的,当然只有戒断了毒瘾才有可能谈自己的事业。对三,如果能沉下心来读书,肯定是戒毒了,没有戒毒读不了书。

  ——读书,这个话题太广泛啦。我不知道应该给丰提什么样的建议,我想,第一,一定要去正规大学(丰已有专科文凭)。在这个文凭泛滥的时代,丰不是为了文凭去读书,也许他是要找什么东西吧?那么在安安静静的大学,如果书本里真有他要找的东西,他一定能找到。第二,学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历史、社会、核工业,对什么感兴趣呢?只有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会引导他走向本来的路。

  太多时候,我是如此的无能为力,这样的渺小。在劳教人员的未来道路上,他们主动地以一己绵薄之力,与强大的吸毒意识做抵抗,而我不能帮助,一点都不能。我是有愧的。

  ——丰想上学,谁能帮他呢?难道有大学之门,是向吸毒人员敞开的吗?这一扇门如果不敞开,有一扇门就将关闭。好像亲眼看见,吱呀呀地,一扇门慢慢从里面拉开,露出了一张羞涩的脸——所有对新生活有展望的脸都是羞涩的。

  不但是丰,还有他、他、他,他们准备了,可我们却没有准备,这真糟糕!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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