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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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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文苑
强制隔离戒毒所袭警事件带来的思考
2010-07-14 19:56:43 来自: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作者:肖斌 阅读量:1

  民警被袭表明制度设计对执法者的保护很不够。基层民警把《禁毒法》、《六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不能体罚虐待戒毒人员俗称为“不能动手”。“动手”,尽管是一个粗俗的民间称呼,但又是一个准确的称呼。它不是“体罚虐待”——体罚虐待指的是以体制的名义进行惩罚,而动手指的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暴力或还击。这从动手的打击物上也能够看出来,动手不是以警棍、电棒等警用器械作为打击物,而是拳头。警棍或电棒,既是体制所赋予的,也是身外的,而拳头是属于身体的,它代表个人。所以如果民警被迫动手,往往他们会说:不要这身衣服了!这与其说是说给戒毒人员听的,不如说是说给自己听的。本来是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但他选择的不是体制赋予的,而是个人的,这说明了执法者的无奈,也说明制度一定有某种缺陷,对执法者的保护考虑得不周全。

  敢于袭警表明戒毒人员袭警的成本低廉。戒毒人员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看到、熟悉了民警的确是不动手的,一旦动手,则纪检监察部门马上有人来找民警的麻烦,按程序、按规定进行严格处分。戒毒人员在所内不能逃逸,不能逃逸还采取袭警的行动,说明他们事先完全清楚代价没有大到接受不了的程度,事实上这个判断是准确的。因为代价不过是两样东西:即时的身体上的疼痛,和随后的严管和罚分。民警不能动手,则没有什么疼痛的存在,剩下的严管和罚分,哪怕再快,它们也不是及时性的,而是迟滞的。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但是过去之后的效果就不同了,敢于袭警,不但其他戒毒人员要让他三分,而且民警也不愿再过问他的事了。他用低廉的袭警成本,不但为自己换取了一个宽松的被管理状态,而且给其他戒毒人员树立了一个很不好的榜样。

  袭警频发至少呼吁三项改革应加快推进。一是呼吁财政加大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投入。目前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财政拨款基本参照于对劳教所的拨款,而戒毒人员已经不是劳教人员,也不是劳教戒毒人员,法律给了他们需要更多资金的地位,如有病要看病,劳动要给报酬,伙食标准要提高。戒毒人员需要更多的学习时间、娱乐时间、休息时间、社会时间,这不是目前的拨款水平所能够实现和保障的。仅仅依靠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部,难以克服困难,难以转化矛盾,难以承受重压。二是呼吁改革民警的福利制度、轮岗制度、竞争领导岗位制度。民警的福利待遇要跟上去。民警工作时间长,体力透支严重,没有节假日,应完全兑现国家规定的补助费、加班费、误餐费、工勤车费等。民警的轮岗制度应推行。每年的轮岗就是科室与科室换、基层与基层换,没有把基层民警从繁重的带班制度中解放出来,应该实行基层与科室换,鼓励干事,把事干好。领导岗位应一年一小聘,两年一大聘,能者上、庸者下,不让老实人吃亏,上下一心,同心同德想事、谋事、干实事。三是呼吁建立开放式的戒毒人员情绪释放渠道。目前小规模的心理干预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有更多的形式,更丰富的内容,让戒毒人员把内心的压抑、忧愁、担心宣泄出来,把他们的不满、愤怒、不平,转化成其它积极的内容。这并不难。

  如果我们用悲观的眼光来看,袭警事件表明,戒毒人员是越来越不听话了,越来越不把民警放在眼里了,文明执法的路走不通了,我们是执法者,手里有警棍、电棒,必须拿起大棒打压,但,这不是与法治时代的要求背道而驰吗?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来看,袭警事件证明,强制隔离戒毒真的是一个新生事物,它不是从前的劳教戒毒,也不是公安强制戒毒,而财政的支持落在了后面,我们的制度落在了后面,民警的反应能力也落在了后面。倒是戒毒人员,他们可能不清楚事态起了怎样的变化,但是他们察觉到了,就直观地开始变了。连他们都变了,难道我们还要不变吗?

  附记:去年就有同事跟我说,戒毒人员都要造反啦,你不写写?今年又有人说,这是怎么啦?文明执法仅仅是欺负民警的吗?还有人说,我们是执法者,是国家机器,手里的警棍、电棒,是执法的等等。

  我只是个普通民警,有自己的一份工作,写东西不是我的职责,不过是一个小爱好,就如同我爬山、远足、钓鱼的爱好是一样的。今年到了所内医院带班,结识了几位袭警的戒毒人员,通过与他们的谈话,了解到事出也有因的。

  今天休息,忍住腰疼,扯了一上午的头发、吸了一包劣质香烟,总算是对同事、也是对戒毒人员,有个小小的交代吧。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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