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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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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文苑
借助社会力量做好戒毒工作的思考
2017-06-28 10:07:47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郝雪梅 阅读量:1
  一、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戒毒工作
  
  戒毒工作是一个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系统工程,由于吸毒成瘾人员顽固的毒品依赖性和扭曲人性的毒品需求,戒毒毒瘾的成败因素离不开全社会的戒毒力量。强制隔离戒毒所只起到了生理脱毒戒毒作用,如何利用社会力量做好戒毒人员心理毒瘾的康复是降低复吸率巩固戒毒成果的关键。
  
  1、从毒品源头上堵住流入的口
  
  戒毒过程要求保证无毒环境,加大戒毒、贩毒的打击力度,从毒品源头上严厉防范,尽量做到相对无毒环境的营造。除了传统的种植来源,更严把化学制毒的来源和泛滥关口。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新型毒品与海洛因、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相比,无论是在使用数量,还是在使用人数上,都还处于次要的地位,然而其增长速度相当快,二00八年联合国毒品问题年度报告也证实了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全球传统毒品(可卡因、海洛因、大麻)的使用量下降,而兴奋剂的产量和使用量却提高了。究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新型毒品的价格相对而言较为低廉,更重要的是它的种类繁多,并且通常被宣扬的不会像传统毒品那样有害于人体,因此具有极大地欺骗性。
  
  长期以来,毒源在外,过境贩毒是我国毒品犯罪的主流特征,虽然其中也有许多毒品犯罪行为是以我国作为毒品的销售目的地,但是新型毒品的出现无疑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局面。当前,我国国内的新型毒品呈现出以下的格局:既有来自于“金三角”等境外的,也有国内生产制造的,而国内制造的新型毒品既走私出境,又内销国内市场,这种局面加大了新型毒品的治理难度,因而也呈现出不同于传统毒品制贩的特征。
  
  就内蒙古几年来的涉毒案件来看,新型毒品的摄入量明显增加,各种娱乐场所,成为新型毒品交易和吸食的主要场所,甲基苯丙胺案件环比上升五分之一。传统毒品也不容忽视,需要公安机关下大力气严打贩卖毒品行为和以贩养吸行为。
  
  2、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帮教工作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于曾遭受重大挫折,离开监管场所即面临来自社会偏见、家庭接纳乃至生存等方面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压力较大,大多心理较为脆弱,往往对社会怀有不满甚至敌视报复心态。近年来,吸毒人群这个特殊群体成了威胁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因素,恶性事件屡见报端。加强和改善对此类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使之尽快顺利再社会化,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尽力降低其重新违法犯罪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及时调动社会解教安置办发挥作用,给他们融入社会的就业帮助,要定期动用社区医疗机构定期检测帮助安置戒毒人员度过心理毒瘾抵抗期,做到心理排毒常抓不懈。
  
  3、积极调动家庭力量帮助其戒断毒瘾
  
  一部分强戒人员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殷实,家庭成员对其期望还在,这部分强戒人员解教后回到家里,通过亲情帮助,家庭大力支持能够找到谋生渠道,这部分强戒人员需要警惕的是要时刻防备染毒人群的拉拢,要远离那些居心叵测的试图拉你下水的贩毒吸毒的人。要从心里巩固远离毒品的决心。要时刻不能放松远离毒品的戒备。家庭成员不能为防备强戒人员涉毒而让其坐享其成、养尊处优,从而养成好逸恶劳的不良生活作风。要鼓励强戒人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劳动实践。养成远离毒品、奉献为荣、服务社会的良好生活习惯。
  
  4、加强毒品危害宣传,争取全民认识戒毒,远离毒品
  
  广泛动员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络等宣传渠道,争取做到人人了解毒品危害性,做好校园远离毒品宣传,正确引导远离毒品好奇心,做好警示教育,保障青少年无毒环境。其中,合成毒品成近年来青少年危害元凶。合成毒品是以化学合成品为主的一类精神药品,它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兴奋、致幻或中枢抑制等作用,又被称为“新型毒品”。常见的合成毒品有冰毒、麻古、K粉、摇头丸等。北京大学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报告:合成毒品不光有心瘾,成瘾后还会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比可卡因、海洛因造成的危害更严重。吸食合成毒品会损伤大脑细胞,导致记忆力下降、判断力下降、反应力下降,如果长期吸食,还可能出现痴呆症状。尽管合成毒品危害很大,但根据国家禁毒委披露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国吸食合成毒品的人数在增加,尤其是青少年吸食现象越来越重。所以,做好各种媒体网络毒品危害宣传,保障人人远离毒品任重道远。
  
  二、社会力量怎样发挥作用
  
  1、社会安置的立法呈现空白,安置工作尚未制度化、法律化,应该用制毒量化约束安置工作,力求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禁毒法》第31条和第43条分别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从这些规定可以发现:我国禁毒工作彻底扭转过去的 “重打轻戒”思想,明确了“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的立法态度。所以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安置工作也是以教育、挽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摒弃不良生活恶习、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为基础的回归安置工作基调。但是多年来各地区关于吸毒人员回归安置一直是个难题,国家对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安置是一个立法空白,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由于没有提及“社会安置”,也没有划分社会各职能部门对安置回归强戒人员的职责权限,所以,实践中得不到落实。有些地方根据《禁毒法》实施了社区救治、社区矫正,但对社会安置工作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解决的硬性指标,只是停留在建议阶段。
  
  2、提高安置办、家庭成员和社会团体的协调帮教作用。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的疑难课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帮助回归强戒人员就业,营造无毒环境,本应是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帮教工作的组织形式使帮教工作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的社会帮教工作基本上由强戒人员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承担,这些单位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相互间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和协调。从权责相适应的角度看,帮教组织既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负担起解决强戒人员就业难、监管难的重任。社会安置是社会帮教的应有之意,由社会帮教组织承担社会安置工作的具体落实更合理,也应更有效,但是社会帮教组织的缺陷和权责不统一使社会安置工作无法有效进行。而强制隔离戒毒是一项持久性工作,任何回归安置监管环节的松懈都有可能导致强戒所前期戒毒工作取得成果的前功尽弃。这也是造成强戒人员复吸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应定期组织家庭成员、社会团体对戒毒人员心理疏导,预防吸食毒品诱惑卷土重来。
  
  3、消除社会歧视,正确认识吸毒行为,吸毒者既是受害者、违法者、脑病患者,积极做好心理矫正养护。
  
  戒毒工作是一项由急性脱瘾、生理恢复、心理行为康复和再社会化等内容组成的系统工程。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包含戒毒医疗戒护、综合教育矫治、戒毒流程管理、后续照管及效果监测评估等内容的综合性的戒毒工作方法体系。而在这些工作中,强戒所和社会帮教组织衔接不够密切是造成强戒人员脱离监管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很多强戒人员期满出所后就直接流入社会,而社会监管组织不可能及时掌握强戒人员流动动向,也不可能限制监管人居留地,由于人们对吸毒人群的谈毒色变以及抵触情绪,导致强戒人员回归后就业压力大,生存空间没有正常的交往途径,许多强戒人员由于情感交流需要就又回到了吸毒染毒的边缘人群,有的直接导致了复吸而使人们对其信任度再次下降。加之当今社会就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用工时对有前科劣迹的人几乎不予考虑;且回归社会的强戒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生存技能缺乏,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自谋生路。由于吸毒人员思想上具有性格偏执、感情脆弱、心理矛盾突出等症状,行为上具有好逸恶劳、责任感差等表现,所以,强戒人员解教后这种不良现象会在人们印象中后置而消亡,加之部分强戒人员多年吸毒导致身体多处生理机能损坏,体质较差,不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又掌握的生存技能不多,很多人吸毒导致倾家荡产,再加上解教后就业难,亲情人群避之不急,一部分强戒人员从新走向违法犯罪。积极引导社区戒毒发挥作用,做到心理有病心理医,全民动员保障戒毒人员坚定戒毒决心。
  
  三、通过社会力量帮助产生的效果
  
  内蒙古五原戒毒所先后因为在法制报、社会戒毒周刊发表先进戒毒事业《路更生的戒毒经历》《殷殷爱情给我戒毒力量》《家人帮我戒毒毒瘾》等实例。从历年来成功戒断毒瘾的戒毒人员身上总结出,亲情帮教力量不可小觑。
  
  由正常的社会一员变成吸毒成瘾者,这是个人的痛苦,也是家庭的不幸和社会的损失。戒毒的最终目标就在于使得已经变成不是社会正常一员的吸毒成瘾者,重新恢复到吸毒前社会正常一员的状况。这种“在社会中——不在社会中——在社会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决定着戒毒模式必然始终是以回归社会为导向,决定着戒毒制度必然是各种戒毒措施紧密衔接的“三位一体”戒毒制度,决定着戒毒工作者必然是以服务和救助戒毒者为工作宗旨。“戒毒只是整个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一个部分。因此,戒毒之后必须有康复措施跟上,这是个漫长的过程,目的是引导他们摆脱麻醉品的影响,恢复正常非瘾公民的生活。”可以说,戒毒工作的最关键处就是如何使得吸毒成瘾人员在完成戒毒治疗后重返社会。我国原有的以强制性戒毒为主导的戒毒体制忽略了吸毒成瘾者的康复和回归社会环节,势必造成戒毒人员在生理脱毒甚至心理康复完成进入社会以后,发现极度不适应而只能在毒品依赖中找到存在的意义,这就形成了越戒毒越吸毒的制度怪圈或者制度陷阱。没有以回归社会为导向来统筹谋划戒毒模式,做再多努力的戒毒工作也是无效的,原因就在于“重医械、轻康复”的戒毒工作“仅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而未能触及与吸毒始动、维持以及复吸有关复杂的社会、心理因素”。符合戒毒本质的戒毒模式必然要求戒毒制度实现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和回归社会的过程统一,这就是“三位一体”的戒毒制度,当然其最终落足点是再社会化,从而吸毒成瘾者“早作鉴别、治疗、教育、善后护理、康复并使之重新与社会融为一体”。
  
  家庭帮助、社会帮助正好弥补了心理康复期间后续管理。所以说,家庭帮教、社会帮教发挥着积极作用。
  
  在家庭帮教下,戒毒人员要学会如何拒绝毒友。许多戒断的朋友总结出一句经典的经验教训“戒毒先戒友”,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继续与毒友来往,就等于在自己的身边带着一枚不定时炸弹。戒毒人员要学会如何与正常人交往,在社会帮教下,由于吸毒使得社交圈子变窄,所以在与常人交往时会产生一种很强的自卑,畏惧和敏感的心理,担心别人因知道自己吸过毒而看不起自己,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必须正确认识并有意识地帮助自己在这方面改善,否则这种心理只会导致变得更加封闭,无法与常人保持自然的交往,甚至有意无意地拒绝交往,最后又不得已重回到吸毒者的圈子。为了营造良好的生活戒毒环境,戒毒人员要充实自己的生活。在回归社会过程中最可怕的就是无事可做,容易产生空虚、无聊、烦闷心理,长期处于这种状态,很有可能最终妥协于毒品,走上复吸的道路。所谓“不打没把握的仗”,我们可以在出所前与家人一起商讨出所后的计划,并为保证计划的实施做好思想准备。1、要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充实丰富。可以找自己喜欢的事做,也可以利用休闲的时间去与家人或者是好朋友逛街、参加健身活动,如跑步,打球,爬山等等。以此来减轻刚出所后的身心焦虑和抑郁心理状态,以及一些其他的压力!2、要学习健康的交往方式和正常的情感表达,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及时的与家人分享。3、循序渐进地制定长、短期目标,学习把握自己的情绪,培养延缓满足欲望的能力。4、突破物质生活模式,学会开发内心深处那份深深的爱和奉献情结,去爱和帮助自己,去爱和帮助家人,去爱和帮助朋友,去爱和帮助那些比自己更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5、不断发现和挖掘有意义的事和真理,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人,实现有意义的梦想。
  
  做到以上几点,戒毒人员才能从思想根源上做到远离毒瘾,才能保障戒毒成果。多年来,戒毒人员康复后回归社会正确融入家庭、社会、生活的案例数不胜数,我国的戒毒工作也在摸索中前进,我们在不断赞叹法治光芒的同时,更坚信“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道理。
  
  做好社会力量各方面的协调帮助意义深远,许多成功戒断案例也一再说明,做好戒毒工作不是一家的事情,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努力完成的工作,在此,我们衷心希望每一位戒毒人员能够走出毒品的诱惑重新走进阳光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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