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禁毒综合 > 社会写真 > 正文
社会写真
甘肃“掏肠恶魔”连环杀人事件调查
社会写真
2007-07-08 09:53:00 来自:周末报 作者:周益 宋维国 曹勇 阅读量:1

    2005年12月29日清晨,甘肃省张掖市的小花(化名)的家人迫不及待地跑到街上买了一份当天报纸,《“掏肠恶魔”二审死刑》的标题赫然醒目,他们心中稍感宽慰,那个“魔鬼”终于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2004年9月初,家住在甘州区大满乡平顺村的小花跟随同村人明某到其开设在甘州区东街的一家牛肉面馆打工。9月20日凌晨0时30分许,小花到面馆外如厕。而掏肠“恶魔”此时就在附近,他的魔爪伸向了小花。黑暗中,小花被勒晕。像此前死去的琳子一样,她的小肠被从阴道拽出……

    消息被报道后,当地人们的神经一下子又高度紧张起来,因为在2004年8月17日晚,人们在张掖市甘州区西关三社的某民房内发现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死者被歹徒从阴道将小肠全部拽出,缠在脖子上。人们报案后,经过警方查证,死者是本市碱滩镇的琳子(化名)。年仅19岁的她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来到甘州区一家用电器专卖店打工。

    是谁用魔鬼般的手段连续对两个妙龄女子下手,这个掏肠“魔鬼”是如何从人变成“魔鬼”的?该案发生后,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有报道称,公安部一位副部长通过网上看到这一消息后,当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当地警方迅速破案、严惩凶手。2004年9月29日,张掖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乔建国缉拿归案,经过突审,乔建国于9月30日下午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行为,至此,震惊全国的“掏肠”惨案宣布告破。记者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和当地警方取得了联系,真相在迷雾中一点一点被揭开。

凶手是残忍的“魔鬼”

    面馆老板明某告诉记者,那天晚上,她突然听到“哇”的一声惨叫,赶紧跑出面馆到厕所寻找小花,但没有看见小花踪影,明某急得大声呼喊小花的名字,被小花的惨叫声惊醒的邻居们也纷纷跑出来和明某一起寻找小花。黑暗中,在面馆背后的一个楼道里,人们发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小花,明某赶紧上前搀扶,突然觉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觉,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堆肠子,明某立即拨打“110”、“120”,小花被迅速赶来的民警和医护人员紧急送往张掖市人民医院抢救。

    谈起小花的伤势,张掖市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柳佰富至今心有余悸,他说:“经过检查发现,小花‘大网膜’和小肠全部在下身掉着,不仅小肠断裂成五六截,小肠‘系膜’的损伤十分严重,就连没有断裂的小肠‘浆膜层’也被全部拽落,整个小肠断裂坏死多达2米多,剩余的已经不到1米。”

    柳佰富主任惋惜地告诉记者,这一病例是他从医30多年来闻所未闻的一起重大伤害案,凶手的作案手段确实到了令人发指和震惊的地步。柳主任说,根据他们临床判断,小花的小肠是被他人用手从下身直接拽出的,而根据案发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判断,作案凶手很可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该案可以排除利器的伤害,因为利器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伤害多处,而小花的小肠和阴道内多处受到了严重伤害。凶手的残忍和泯灭人性简直可以跟“魔鬼”相比了。

9天,惨案告破

    针对“8·12”犯罪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警方专案组一边进行高科技鉴定,一边反复测算,反复模拟罪犯的行凶过程,迅速推断出了罪犯的身高、体重、年龄段、犯罪时间等特征和重要案情。

    经过分析,排除了流窜作案的可能性,将侦查的重点放在了以发案现场为中心的城郊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居民小区,办案民警在居委会和社区警务室的配合下,分组对案发现场附近的所有居民,受害者的所有亲属、社会关系,具备犯罪特征的所有有前科、有劣迹、年龄在18到35岁的人员,以及受过生活、婚恋打击的人员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对列入排查范围的对象全部造册,逐个排除。从“8·12”案发到“9·20”案发共调查摸排住户563户、出租房屋362间、流动暂住人口742人,盘问嫌疑人员173名,做笔录2000多页,使嫌疑对象圈逐渐缩小。“9·20”案件发生后,由于与前一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凶残程度、案发现场特征都极为相似,专案组断定两案系同一罪犯所为,遂决定并案侦查。

    侦查员们根据40多天的调查侦查结果和9名目击者、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确定案发现场附近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嫌疑。

    两位熟识乔建国的市民向警方反映,2004年9月20日零时许,他们和3个朋友在案发现场附近曾与乔建国擦肩而过,当时见他神情紧张,满身尘土,手上还有血迹。可能由于匆忙,他并没有认出他们,而他们也以为是一贯爱酗酒的乔建国又酒醉摔倒粘了一身土,摔伤了手。

    另两位目击者也反映,“9·20”案件发生时,他们正在发案现场的居民楼二楼连夜装修刚买的房子,听到楼下女人的喊叫声后从窗户探出头来,在黑夜中隐隐约约看到一对男女撕扯在一起,当时还以为是小两口在打架,就没有介意,但对男子的身高、体形、衣着印象颇深,觉得与侦查员描述的乔建国的特征极为相像。

    经过抢救苏醒过来的小花也在20多个嫌疑对象中指认出特征很像犯罪嫌疑人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乔建国。

    另外,还有几位知情者也向警方提供了一些与案情有关的重要证据,并在让其辨认的20张照片中非常肯定地指认出了乔建国。

    同时,乔建国本人的形迹也表现得很可疑,“8·12”案件发生后,他曾急匆匆地离开张掖前往河北的女朋友处,9月2日回来后正值警方在进行“地毯式”排查,在家里呆了3天后又匆匆赶往河北,9月17日又返回了张掖。“9·20”案件发生后,他又表现反常,闭门不出,拒绝接受侦查员的传询。

    现年34岁的乔建国有犯罪前科,其身高、体重符合技术鉴定结果,有作案的时间和行凶杀人的动机。警方最终将作案嫌疑人确定在乔建国的身上。

警方智取“恶魔”

    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确定为乔建国后,制定了三套抓捕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智取”,警方根据乔建国有过吸毒历史的情况,决定以做“尿检”为由,对其进行“智取”。第二套方案是“劝降”,警方准备以政策攻心和让其家人进行劝解的方式,让乔建国自己从家里走出来。第三套方案是“强攻”,警方准备在前两套方案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以“强攻”的方式对其进行抓捕,并在包围乔建国住处前,进行了专门的“强攻”演练。后来,由于乔建国以“跳楼自杀”相威胁,且由于他家住七楼,为了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警方没有采取“强攻”手段。但在警方采取“智取”的过程中,乔建国始终拒绝与警方合作,拒不开门。同时,警方发现,乔建国不时地在窗口观察外面的动静。最后,警方采取了“劝降”的方式,通过动员其家人对乔建国长时间规劝。

    乔建国姐姐告诉记者,她打电话问乔建国,该案是不是他干的,如果是他干的,就让他立即一头从楼上栽下去,再不要见家人。

    而乔建国在电话中告诉姐姐,他绝没有干此事,他不肯出来的原因是害怕警方将其带去尿检,被抓坐牢。家人们告诉记者,乔建国今年3月份被释放后,确实又复吸毒品,因为他在前几次的坐牢中,感到坐牢的日子不好过,因此他不肯出来。后来,家人说明情况,警方找他是为了“掏肠”惨案的事,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乔建国从家里走了出来。

酒后“魔”性大发

    乔建国,男,1970年11月生于甘州区,身高1.82米,有吸毒、酗酒、盗窃的经历,初中文化程度。乔建国的父母是某建筑公司的普通工人,早已退休。乔建国上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乔建国在未满18岁时,因参与一起团伙盗窃案,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1994年被减刑一年提前释放。被释放后,乔建国又染上了毒品。此后,他因吸食毒品两次被劳教强制戒毒,最后一次被劳教是2001年5月17日,劳教期限为3年。

    据乔建国本人交代,2004年8月11日,正在甘州区北街什字附近转悠的他碰上了正在此处等朋友的琳子,乔建国见琳子独身一人,遂上前与琳子搭话,并强行要与琳子“谈朋友”,还将自己三次坐牢和劳教的经历告诉了琳子。

    当时,琳子虽然拒绝了乔建国的要求,但乔建国仍强行要求琳子12日与他约会。害怕受到纠缠的琳子12日向单位请假回家探望父母,为不耽误工作,琳子当天下午返回甘州区。按约定时间没见到琳子的乔建国大量酗酒后,开始到处找琳子。不巧的是,琳子与胡乱转悠的乔建国在西关三社琳子的租住地附近相遇。乔建国强行来到琳子宿舍,并于当晚10时许,将琳子从宿舍拽出,冒着大雨和泥泞,将琳子拖到距琳子住处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树林中,将琳子掐晕。随后害怕琳子醒过来报案,在没有找到凶器下手的情况下,凶残的乔建国竟然对琳子实施了残忍的“掏肠”,直到确认琳子死亡后,乔建国才返回家中。

    9月19日深夜,乔建国与朋友在甘州区某酒吧酗酒后,准备回家,发现曾与自己吵过架的东湖小区南门的一名保安正在值班,遂绕道准备经小区东门回家。不想在附近遇上了正好准备去解手的小花,正在醉酒状态中的乔建国,看到小花的身影与曾和他吵过架的女服务生特别相像,遂尾随小花。在小花还没有进入厕所的时候,将其抓住并开始掐小花的脖子,小花带当地口音的惊叫声使乔建国意识到他认错了人,但乔建国害怕小花报警,遂将其掐晕,对小花实施了残忍的“掏肠”。

乔建国生活中的另一面

    乔建国父母退休在家,兄弟姐妹们则都忙着各自的工作,与张掖其他家庭没有什么区别。乔建国的父母告诉记者,“掏肠”案发生后,他们也从报纸上看到过相关报道,认为凶手的做法实在残忍之极,但他们怎么也不会把这样的事情和乔建国联系到一起。

    据乔建国的姐姐对记者说,乔建国从小性格开朗,说话办事也都心直口快,从不对家人隐瞒任何观点。乔建国初中毕业后,曾和他同班毕业的一个女孩谈过恋爱,两个人谈了好几年,感情特别好,可那个女孩的母亲死活不同意他们交往,还多次以死威胁女儿,就这样乔建国和那个女孩断绝了关系。乔建国自从那次恋爱失败以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整日郁郁寡欢,不思进取,后来就走上了歧途,还染上了毒品。虽然他曾两次被劳教强制戒毒,可出来后,很快又复吸了。

    在乔建国家中,记者见到了他的女友。她说,她与乔建国是在2004年4月份在朋友的一个酒吧喝酒时认识的,很快两个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来,两人商量准备在北京开一家面馆,今年8月10日她先上了北京,8月12日就发生了第一起掏肠惨案。8月25日,乔建国从张掖坐火车到北京。两人在北京呆了几天后,为了找一个拉面师傅,乔建国独自于8月31日返回张掖,找了一个拉面师傅后,又于9月5日从张掖乘火车上北京,等安排好北京的事情后,乔建国于9月17日再次返回张掖,准备从家中取些资金后再去北京开面馆。回来后,乔建国还打电话叫其女友也赶回张掖,说是中秋节全家团聚后,他们准备在张掖举行完婚礼后再上北京开面馆。而9月20日就发生了第二起掏肠惨案。等她于9月26日晚返回张掖后,就听说警察已把乔建国围困在家中。最后,其女友说,自从和乔建国认识以后,直到在北京最后一次见面分手,她一直没有发现乔建国有什么反常行为,因此她也不相信乔建国会做出“掏肠”的惨案来。她认为,既然乔建国已经和自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已经准备近期结婚,不管从哪个角度去想,他都没有理由去做那种残忍的事情,因为,乔建国本人也很珍惜他和自己的这段感情。

    据警方介绍,在警方将乔建国包围之后,他虽然一边与警方对抗,一边在电话中告诉自己的家人,“掏肠”惨案不是他所为,但所有的这些都只是自己给自己一时壮胆的做法。其实,当他发现自己被警察包围以后,难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整天整夜不敢睡觉,在窥探外面动静的同时,他将自己家中所存的6瓶半白酒全部喝光,直到最后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从家里走出来被警察抓获时,他依然是满身的酒气。正因为如此,他给自己的家人造成的假象是,他确实没有做过“掏肠”惨案,而他的家人至今也不相信乔建国就是“掏肠”恶魔。

尾声

    2004年10月8日上午,甘肃张掖市甘州区委、区政府召开表彰大会,通报发生在该区的两起少女惨遭“掏肠”恶性案件情况,表彰和重奖了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民警,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甘州区公安局奖励现金5万元。

    两起惨绝人寰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震动。社会各界纷纷向重伤的小花伸出援助之手,短短几天时间,来自海内外的社会捐助善款达到18万余元。在众人的帮助和医院的精心治疗下,小花于2004年10月27日伤愈出院。

    2005年12月28日,张掖“8·12”、“9·20”掏肠惨案经过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依法做出二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乔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乔建国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以强奸罪(未遂)判处乔建国有期徒刑5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乔建国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法庭决定对乔建国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并且分别判决乔建国赔偿受害人琳子(化名)和小花(化名)附带民事诉讼经济赔偿4695.5元和87160.25元。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