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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两会现场:建议增设“传播毒品罪”
2020-05-27 20:15:40 来自:天眼新闻 作者:许邵庭 李薛霏 杜朋城 阅读量:1
  “现行刑法十二个涉毒品罪名对打击毒品犯罪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新情况,现行刑法已不能全部涵盖和有效惩处传播毒品行为特别是新型网络涉毒违法行为。”基于此,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建议增设“传播毒品罪”。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
  
  提出增设“传播毒品罪”建议,韩德洋有四个方面的考量。他认为,从司法实践上看,当前,全球毒品犯罪问题突出,尽管中国治理毒品犯罪成效显着,但受世界范围毒品问题蔓延影响,毒品种类、传播手段和吸毒人数不断扩大和增长,打击遏制毒品犯罪仍面临严峻形势和巨大挑战。  从社会危险性看,近年来,传播毒品活动突出,部分吸毒人员引诱发展新吸毒者,扩大吸毒群体。部分制贩毒分子免费提供吸毒,扩大毒品销售市场。有的吸毒人员在网上交流吸毒体会,相约集体进行吸毒活动,助推了毒品犯罪的泛滥。  从传播毒品危害性看,传播毒品对社会经济和社会安定都会有严重的危害,传播毒品必然引起吸毒人员大量增加,必然引起其他犯罪,特别是许多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不高,容易被传播毒品吸引,从而沾染毒品,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而传播毒品的危害性不比传播淫秽物品的危害性小,因此也应规定为犯罪。   从毒品罪名现有法律规定看,当前十二个涉毒罪名已不能涵盖传播毒品行为,亟待将传播毒品行为列入刑法,弥补法律空白。
  
  因此,韩德洋建议将“传播毒品罪”单独作为一个条文规定在刑法中,列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之一。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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