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禁毒综合 > 百家争鸣 > 正文
百家争鸣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禁毒工作
禁毒思考与议论
2007-07-08 21:24:17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一年一度的“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媒体和公众的目光将再一次高强度地聚焦于禁毒工作。不可否认,党和政府对禁毒工作历来高度重视,近几年来,针对毒品违法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和完善了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了禁毒立法的步伐,采取多种措施,查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禁吸戒毒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特别是从2005年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但同样我们也不能否认,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涉毒国家和地区范围继续扩大,毒品来源、毒品种类、毒品产量、吸毒人数持续增多的国际大背景下,我国禁毒斗争依然面临着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境内制贩毒活动屡禁不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问题时有发生,毒品滥用问题比较严重的复杂局面。最新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我国现有吸毒人员78.5万名,其中吸食海洛因成瘾人员70万名,占78%。滥用冰毒、摇头丸、氯胺酮(俗称K粉)等新型毒品的人数不断增多,尤其是一些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氯胺酮问题相当突出。而与此同时,我国的禁毒工作也面临着如何更新理念、创新举措、突破瓶颈、提高实效的紧迫任务。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我国经济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事关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要使我国的禁毒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更大成效,就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禁毒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观,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所采取的手段和措施,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体现人文关怀,尊重和保障吸贩毒人员的基本权利。从禁毒执法的角度看,吸毒者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毒的法律法规,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但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吸毒者是染上毒瘾的病人。同时,由于毒品的直接危害就是吸毒者的身心健康,因此,吸毒者又是毒品犯罪的直接受害人。对这一群特殊群体,我们必须摒弃长期以来重处罚、轻矫治的不良倾向,尽可能地给予“人性化”的关怀,采取多种方法帮助他们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摆脱对毒品的依赖,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彻底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实施的美沙酮替代戒毒门诊试点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应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实效。此外,有研究者认为,现行缉毒侦查部门对有预谋实施毒品犯罪的不法分子不及时制止,而是暗中监控,让其一步步走向实施或慢慢做大,甚至犯下死罪,再将其一举抓获的做法,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笔者认为,这种做法的直接原因是贩毒犯罪在行为人具体实施毒品交易前公安机关很难获取证明其犯罪的有力证据,但其中反映出的执法理念和执法动机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禁毒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新中国初期禁毒成功经验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领导和民警的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不少人头脑中形成了“全能政府”的思维,片面强调专门机构和专门手段的作用,试图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完成禁毒任务,看不到广大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潜力,对依靠群众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或虽然知道群众工作很重要,但存有畏难情绪,消极无为。要充分认识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仍然是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最大优势。通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单位”、“无毒校园”以及“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志愿者行动”等载体,凝聚群众力量,延伸工作触角,努力拓宽禁毒工作新路子。这也是国家禁毒委部署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缘由所在。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禁毒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禁毒工作中的若干关系。毒品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畸形的毒品市场的存在,是市场就有供应和需求问题,因此,减少供应与减少需求是禁毒工作的两个基本方面。但目前的情况是,打击走私和制贩毒品犯罪也就是减少毒品供应方面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虽然也缴获了大量毒品,功不可没,但相对于黑市实际流通的毒品而言,缴获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有权威部门测算,经破案查获的毒品只占黑市实际流通量的10%左右。而在减少毒品需求,也就是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和禁吸戒毒方面,当前我们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投入却明显不足,导致市场对毒品的需求持续旺盛,刺激毒品供应,从而造成了毒品犯罪打不胜打,越打越多的尴尬局面。其实,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有需求才有供给,需求是市场形成的根本动因。因此打击制贩毒品,减少毒品供应,充其量只治“标”之道,只有在加大打击力度,减少毒品供应的同时,大力强化毒品预防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降低新吸毒人员的滋生率,提高现有吸毒人员的戒断巩固率,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对毒品的需求,逐步萎缩毒品消费市场,进而最终彻底禁绝毒品。

  禁毒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建立专门机构,加强专门工作固然十分重要。但同时也要看到,毒品的双重性(既是药品又是毒品)、危害的广泛性以及毒品问题的关联性等又决定了禁毒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必须走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以公安政法部门为主力军,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目前,省、市和一些县级人民政府都成立了禁毒委员会,从形式上解决了禁毒工作的政府统一领导问题,但由于其具体办事机构(禁毒办)设在公安机关内部的一个部门(一般是禁毒或刑侦总队、支队、大队),因而其权威性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很大制约,不利于禁毒工作社会化的推进。因此必须重新考虑禁毒委员会办事机构即禁毒办的设置问题,总的原则应当是具有较高权威、独立于职能部门之外、能够代表党委或政府对禁毒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要着眼长远,大力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堵源截流、缉毒破案、重点整治、禁吸戒毒、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以及队伍建设和管理、经费装备保障等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保障禁毒工作规范运作、有效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整套制度体系。

  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禁毒部门的领导和民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和严格自律之外,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禁毒工作的绩效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以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目前,对禁毒工作还缺乏一套科学的考核体系,在评价工作成绩时片面强调毒品案件破获数、打击处理数和毒品缴获量等指标,而忽视了新吸毒人员滋生率和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等一些最具根本性的指标,由此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禁毒部门更多地将工作重心落在了侦查破案上,因为破获贩毒案件,抓获贩毒人员,缴获毒品,惊天动地,热热闹闹,不仅能完成上级的各项考核指标,还能获得更多的荣誉,给部门和个人带来立功受奖的机会,物质上则能获得更多的毒资、毒赃及涉毒财产。一些地方的禁毒部门为了完成任务,不惜用“引诱犯罪”等非法手段来破获贩毒案件,甚至还出现了由个别民警因贪功而勾结不法分子蓄意炮制毒品冤假错案来骗取荣誉的极端案例,教训极为深刻。禁毒工作成效怎么样,群众最有评判权和发言权,要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禁毒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