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禁毒综合 > 百家争鸣 > 正文
百家争鸣
我市精麻药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禁毒思考与议论
2007-07-08 17:31:03 来自: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蔡国惠 王光明 阅读量:1

    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杜绝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而引发社会治安问题,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近两年来,市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联合对全市生产、经营、使用精麻药品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笔者通过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54家医疗机构、5家药材批发公司、6家药品零售商店的明查暗访,对我市的精麻药品管理现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就我市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加强管理的对策作粗浅探讨。

    一、当前我市精麻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大多数精麻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合法使用时为药品,被滥用时则为国家规定管制的毒品。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只是把精麻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来看待,没有把它和毒品联系起来,更没有认识到其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对社会治安稳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精麻药品的管理仅仅满足一般性管理,没有放在应有的位置上。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各地均沿用八十年代卫生部门印发的统一的规章制度,相关单位虽然参照制定了管理规定,但普遍存在制度笼统、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和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许多实际做法和操作程序尚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造成少数单位有章不循,管理混乱。尤其是对《麻醉药品专用卡》使用者医疗机构都未建立随诊制度。在被抽查的54家医疗机构中,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有44家,占81%。

    (三)硬件设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病区都没有按规定配备保险箱存放精麻药品,有的虽有保险箱但未按规定上锁;有的药库没有安装防盗门窗或者防盗设施不牢固;有的虽安装了110报警联动设施,但已损坏多时,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联动作用。从抽查的54家医疗机构来看,有38家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方面的隐患。

    (四)基础台账不健全,统计检查不及时。部分医疗机构缺少精麻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复核记录;有的登记不及时、内容不全、不规范;使用的处方不统一、填写不规范,少数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用拼音或代号写处方;处方不及时装订汇总;值班员之间没有交接记录等。

    (五)使用环节存放量大,不安全因素较多。个别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精麻药品存放量大,多的达到2到3个月的使用量,各病区和手术室的备用量也偏大。大部分乡镇、街道医疗机构为了图方便将所有的精麻药品直接放在门诊药房内,安全隐患较大。

    (六)被骗购和偷盗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均有被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医疗证明骗购度冷丁情况发生。今年4月份,市区就有两家医疗机构多次被吸毒人员骗取度冷丁的情况,据该吸毒人员交待全市许多医疗机构他都骗购过。镇海某医疗机构在98年到2003年间曾多次被不法分子破墙进入库房,被盗度冷丁及其它精麻药品近千支。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在管理职能转变过程中,监管力度有所削弱。2001年市政府机构改后,市化工医药管理局与市卫生局药政处合并成立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精神和麻醉类药品的管理职能亦随之转移。因监管职能交接,精麻药品的监管力度有所削弱,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医疗机构的改制,传统的管理格局被打破,给精麻药品的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

    (二)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在的精麻药品管理,主要依据是国务院下发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但这两个《办法》都是八十年代制定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这两个《办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且操作性不强。

    (三)宣传氛围不浓,法制意识不强。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少数精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普遍对国家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精麻药品管理的规定知之甚少,知晓率只有被查人数的35%。这足以说明全社会对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对开展禁毒工作的影响比较严重。

    (四)相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和相互合作不够。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是精麻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一些基层部门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对精麻药品的经营、使用和安全范防等方面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开展检查往往也是突击性或者某个部门单兵作战,不能形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已经多年没有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培训工作,导致个别无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也在行使处方权。

    三、加强我市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建章立制,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把精麻药品的管理与其他禁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分析研究,要建立激励机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各经营、使用等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精麻药品采购、运输、验收、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上的管理制度,建立精麻药品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明确各个环节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增强法制意识。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禁毒决心和政策,组织药剂人员和处方权医生认真学习《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让他们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要及时将查获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依法从业的责任感。

    (三)改变硬件设施,注重软件建设。存放精麻药品的库房必须加装报警设施和防盗门窗,病区、门诊药房必须添置保险箱等硬件设施,坚决堵住安全上的漏洞,防止精麻药品被抢被盗。各相关单位应建立精麻药品入库验收、库存专帐、出库复核、专册登记等基本台帐,实施规范化管理,使精麻药品的使用在各个环节上都能得到有效的监控。

    (四)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精麻药品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单靠某一个部门很难奏效,必须充分发挥药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进行有效的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精麻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年检年审工作,对有处方权的医生要进行岗位培训和资格审定。公安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使用精麻药品单位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涉及精麻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坚决堵住漏洞,使精麻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日趋规范,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