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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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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浅议公安机关如何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禁毒思考与议论
2007-07-08 21:10:28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至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作为具有禁毒职能的公安机关,如何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充分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对于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至关重要。针对如何发挥公安机关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的主力军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试从观念、机制、措施等方面加以探讨。

  一、当前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是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起始之年,也是关键的一年,良好的开局是后续工作的坚实基础。但是,纵观各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实施情况,仍有一些不如人意的问题存在:

  (一)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都比较重视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但是,一些部门和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存在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的情况,没有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禁毒人民战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性社会工程,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措施不力,工作滞后。一些部门和乡镇在结合本部门、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中,组织机构不健全,工作方案不制定,不安排、不督促、不检查,没有专人抓,责任不明确,措施不扎实,工作滞后。

  (三)禁毒委成员单位协作不力。当前,由于体制问题,各级禁毒委的具体办事机构设立在公安禁毒部门,少数禁毒委成员单位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部门的职责,与己无关,工作难以协调,不积极履行本单位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的职责,造成公安部门在禁毒人民战争中孤军作战的局面。

  (四)群众参与程度不够。在一些地方,由于对禁毒人民战争的宣传力度不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群众对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不高。

  (五)公安禁毒工作存在不足。多年来,一些地方的公安禁毒部门虽然狠抓了“四禁”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工作没有突出重点,禁毒斗争没有斗到要害,注重抓大放小,即重大案,轻小案,轻视了毒品零包案件的打击力度;在考核指标上,注重对毒品案件数和缴获毒品数的考核,轻视了对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收戒吸毒人员和戒断巩固指标的考核,所以工作效果并不理想,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猖獗,毒品泛滥的趋势依然不减,吸毒人员数量仍呈上升态势,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仍不满意。

  二、公安机关如何在禁毒人民战争中体现主力军作用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又由于公安机关的职能使然,所以公安机关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发挥公安机关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的主力军作用,笔者认为,应从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我们公安工作的价值核心,人民群众对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是最拥护的。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坚持“四禁并举”上下的力度比较大,但效果并不理想,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猖獗,毒品泛滥的趋势依然不减,吸毒人员数量仍呈上升态势,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仍不满意。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安机关在禁毒工作机制上没有创新,工作不注重实效,没有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社会责任感,偏离了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各级公安机关在注重“四禁并举”时,都是齐头并进,没有从根治毒害的角度来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公安机关在安排禁毒工作时,注重抓大放小,即重大案,轻小案,轻视了毒品零包案件的打击力度;在考核指标上,注重对毒品案件数和缴获毒品数,轻视了对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收戒吸毒人员和戒断巩固指标的考核。

  (二)、以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为目标,协调好“四个关系”。一是协调好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当前,各地为了有效地做好禁毒工作,都成立了有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禁毒委员会,这样的禁毒体制,要求禁毒工作由各级政府领导,公安禁毒部门主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其目的在于实现禁毒工作在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活动,加强各部门工作的沟通联络和相关信息的传递,努力激发和调动各级、各部门及其成员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整合各方面的禁毒力量,做好禁毒工作。所以,公安部门要协调好和上级业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国家关于禁毒的方针政策、当地禁毒工作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争取领导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而使上级党委、政府加大对禁毒工作的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二是协调好与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关系。禁毒人民战争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仅仅靠公安部门的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公安部门作为禁毒人民战争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禁毒委员会管理体制的优势,积极有效地整合各方禁毒力量,要积极主动地协调好与禁毒委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关系,同时,通过政府的支持,制定出能积极调动各部门参与的制度和措施,使之形成制度化,从而充分调动起各部门参与禁毒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各部门的活动、计划和政策,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便于职权的联合,有效整合各方面的禁毒资源,为我所用。三是协调好与司法部门的关系。打击毒品犯罪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消除毒品对人类的危害。为了毒品所产生的高额利润,贩毒分子们不惜一切代价,铤而走险,屡禁不绝。面对艰巨而繁重的禁毒任务,只有充分而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使贩毒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震慑毒品犯罪活动。虽然我国的《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罚比较严厉,但是,对于持有、运输、贩卖少量毒品的犯罪的量刑幅度还是比较低,只是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且可适用缓刑。这对于打击少量毒品犯罪,特别是零包贩毒是不够的。司法部门对于这类案件的判处,大多数是收了罚金后,判处拘役或缓刑。所以,公安机关要协调好与司法部门的关系,协调好法律适用的问题,从重惩处少量毒品犯罪行为,提高办案民警的积极性。四是协调好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关系。坚持多警种共同参战,实现整体联动,协同作战,提高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

  (三)以消除毒品危害为目标,狠抓“两个环节”不松懈。多年来,公安禁毒工作坚持“四禁并举”的力度比较大,但效果并不理想,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猖獗,毒品泛滥的趋势依然不减,吸毒人员数量仍呈上升态势,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仍不满意。究其原因,公安禁毒部门在注重“四禁并举”时,都是齐头并进,没有从根治毒害的角度来突出工作重点,形成了每个环节都是工作重点,相对而言,就都不是工作重点。由于我们的区位优势不足,我们处于堵源截流的第二、三道防线,在毒品的生产、运输、贩卖、消费四个环节中,生产环节无法控制,在运输环节,又由于经费原因,选建特情困难,掌握不了太多的情报信息,仅仅靠公开上路查缉,旷日持久,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打被动战,收效甚微,只有贩卖和消费这两个环节最容易控制。所以,公安禁毒部门积极调整思路,要在坚持“四禁并举”的同时,有所侧重,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两个环节”,即从打击零包贩毒和禁吸戒毒两个环节上下大功夫。从而,最大限度的切断毒品供应渠道,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的危害。一是狠抓打击零包贩毒犯罪活动不放松。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零包贩毒的社会危害性,零包贩毒的存在,使制毒、贩毒者有利可图,使吸毒人员不断增加,导致毒品的泛滥。过去,在打击零包贩毒这个问题上,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和司法部门都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首先是只注重破大案,忽视了破小案,重视缴获毒品量,忽视了零包案件的查处。其次上在打击零包贩毒的行动中,坚持破案留根,抓大放小。一些有利用价值的以贩养吸的人员成了公安机关的线人,被抓后往往只需出个证明就放人,从而使这些以贩养吸的人员成了公开或半公开的贩卖零包专业户。另外,在打击零包贩毒这中,由于零包贩毒犯罪分子都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手段越来越多,犯罪活动越来越隐蔽,一般都单线联系,且甲地交钱乙地取货,致使取证困难,不能使零包贩毒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还有,在打击零包贩毒中,大部分案件中缴获的零包毒品数量较少,《刑法》对这类案件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且可适用缓刑,所以,一些地方法院在收了罚金之后,大多都判处缓刑或拘役,不能使零包贩毒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致使零包贩毒者被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又放,导致毒品屡禁不绝,吸毒人员越来越多,形成恶性循环。鉴于上述情况,公安机关就必须高度重视打击零包贩毒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禁毒队伍建设,强化民警的证据意识,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做到打击零包贩毒决不手软,努力切断毒品的流通渠道,从根本上消除毒品危害。二是狠抓禁吸戒毒工作不放松。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禁吸戒毒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全员收戒吸毒人员,对复吸毒品者一律报送劳动教养,从而最大限度的萎缩毒品市场,从消费环节切断毒品的泛滥。这对于基层禁毒民警来说,是最英明的决策。在过去的禁吸戒毒工作中,由于一些吸毒者由于身患残疾、严重传染病而无法关押,任其流于社会,导致吸毒泛滥,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各种治安、刑事案件居高不下,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所以说,全员收戒吸毒人员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的好事。但是,有一个问题还需值得重视,就是各级公安机关在考核禁吸戒毒工作时,没有把新增吸毒人员和戒断巩固率纳入考核指标。毒品的复吸率极高,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目前各地的核查统计情况,吸毒人员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吸毒死亡,一个就是吸毒人员外流、下落不明。真正戒断毒瘾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吸毒人员是多次戒毒,多次劳教,多次复吸,禁吸戒毒工作只是简单的停留在吸了戒,戒了吸的循环中。鉴于这个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引起重视,要把新增吸毒人员和戒断巩固率作为硬指标纳入考核,要把戒断出所的吸毒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纳入派出所的日常工作管理,把控制新增吸毒人员和提高戒断巩固率列入派出所的工作考核范围,督促派出所对戒毒出所的人员建立管理制度,落实跟踪帮教措施,最大限度的提高戒断巩固率,从根本上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和吸毒的泛滥,最大限度的萎缩毒品的消费市场。只有这样,才能使禁吸戒毒工作切实收到实效。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公安机关的禁毒工作要在坚持“四禁并举”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牢牢抓住打击零包贩毒和禁吸戒毒这两个工作环节,最大限度的切断毒品的流通渠道、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萎缩毒品的消费市场,才能体现公安机关在禁毒人民战争中的主力军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毒品的危害,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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