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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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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
新型毒品“魔爪”伸向青少年
调查与分析
2008-07-01 09:15:45 来自:信息时报 作者: 阅读量:1

  从2005年至今年5月,东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712件、1200人。其中,今年1~5月,东莞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96件、160人,同比分别上升31.51%和64.95%。

  在毒品案犯中,外来民工、无业人员成为主力军,女性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刑事案件,而青少年则成为主要的购买对象。

  据了解,犯罪分子逐利动机明显,大部分毒犯本身并不吸毒。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东莞市还有相当大的吸毒人群,有较大的地下毒品交易市场;另一方面,云南经广东运往海外的贩毒通道也依然存在。

  特点1

  民工和无业人员占八成

  东莞是一个外来人口集中的城市,受毒品的高额利益诱惑,不少毒品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新莞人成为毒品犯罪的高发人群,而民工和无业人员成为这个群体中的生力军。

  据统计,2005年~2007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351件、550人,案发时身份为民工和无业人员的共445人,占80.91%。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主要集中在四川、云南、重庆、湖南、甘肃等省市,也有较少一部分罪犯户籍所在地在广东其他地区和新疆等地。其中港澳台人员5人,占全部判决生效人数的0.9%。

  “涉毒犯罪分子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东莞中院工作人员表示,法制观念淡薄是毒犯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特点2

  女性犯罪比例明显提高

  “因毒品犯罪很少使用暴力,交易过程简单,女性参与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刑事案件。”东莞中院研究室研究人员表示。

  据统计,2005年~2007年,判决生效的550名罪犯中,女性罪犯共42人,占全部判决生效人数的7.64%,比例相较往年明显提高。

  从目前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女性犯罪分子一般处于从犯地位,多因丈夫、男友等周围关系较亲密的人涉毒犯罪而参与其中。上述研究人员认为,大多数女性罪犯主要是利用自身隐蔽性较好、不易引起周围人群关注的特点,参与运输毒品和小额毒品交易活动。

  特点3

  “软性毒品”有泛滥趋势

  “2002年~2005年,东莞市涉案毒品多数为海洛因;但从2003年后,除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外,新型毒品开始传入东莞市并有泛滥的趋势。”东莞中院研究室研究员王创辉告诉记者,新型毒品又称为“软性毒品”,属精神类毒品,主要是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K粉(氯胺酮)等。

  他表示,吸食“软性毒品”的主要对象为青少年。去年,国家认定的毒品种类约为290种,而目前已增至300多种,而且还层出不穷。

  据介绍,新型毒品的危害比海洛因更大,海洛因对人体的损害是慢性的,而麻古等新型毒品第一次吸食就会对大脑产生严重损伤,很多吸食人员经常会出现打人和用头撞墙、跳楼等自残行为。

  他同时表示,“软性毒品”的贩卖、吸食地点主要集中在娱乐场所。“这类涉毒案件往往涉及多类毒品,而且数量较大,有些涉案毒品成份复杂,难以定性;有些涉案毒品法律无明文规定定罪量刑的数额,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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