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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
湖南900万支氯胺酮注射液流失调查
调查与分析
2007-10-22 07:50:38 来自:中国青年报 邓飞 洪克非 作者: 阅读量:1

  氯胺酮注射液是一种医用静脉全麻药品,具有安眠、镇痛作用,临床上用作手术麻醉剂或者麻醉诱导剂。氯胺酮如果被不法分子获取,只需简单加工可得到固体氯胺酮(K粉)———药品由此变毒品。由于K粉具有一定的精神依赖性,易使人形成瘾癖,便成为娱乐场所的常用毒品。这种外观纯白的细结晶体为鼻吸或溶于饮料后饮用,能兴奋心血管,吸食过量可致死。吸食者在其作用下会疯狂摇头,可能造成心力、呼吸衰竭。吸食过量或长期吸食,心、肺、神经都可能造成致命损伤。

  更严重的是,氯胺酮药力迅速,30秒钟、少量可致人昏迷。即便受害者清醒以后,也记不得发生了什么。有人曾把氯胺酮叫做“强奸药”,福建等地曾发现该药被利用作强奸及性侵犯的辅助药物。

  药品氯胺酮制剂更多被制成毒品K粉,并远销境外。我国对氯胺酮一直采取严密的管制,两年间氯胺酮由处方药进入二类名单再进入一类名单。2004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将氯胺酮制剂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氯胺酮的生产、销售进入一个被严密管制的全封闭体系。

  惊人的流失

  药品变毒品的最新一个例证是湖南省至少3000余件(每件3000支,共900万支)氯胺酮制剂的去向不明。黑幕开启源自一桩制贩毒品“K粉”案件的暴露。

  2003年下半年以来,湘潭市缉毒民警发现娱乐场所存在吸食“K粉”现象。经过缜密侦查,2004年5月29日,警方一举破获了湖南首起制贩毒品“K粉”大案,缴获“K粉”水剂48.1千克,制毒原药3000支,刑事拘留6名犯罪嫌疑人。

  于是,一个分工明确的制贩毒团伙浮出水面。2003年以来,湖南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刘某从山东购进制毒原料,高价转售给朱某;朱某粗加工后,将半成品转卖给蒋某;蒋某制成“K粉”,递交地下网络向长沙、湘潭、衡阳等地高价贩卖。

  暴利是犯罪的巨大动力———一箱(240盒×10支)氯胺酮注射液作为药品,在2003年期间非法卖价2000元左右。按每支含氯胺酮0.1克计算,一箱氯胺酮注射液可提炼240克K粉。一克K粉虽各地售价不等,但最低也要90元/克,到境外则售价更高。

  早在2003年6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衡阳市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冒用祁东县骨伤医院名义提走1000盒氯胺酮制剂,加价后卖给一个广州人,去向不明。当时对氯胺酮的管理规定是:制造氯胺酮的原料药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而生产出来的氯胺酮制剂则按处方药管理———握有处方权的医生才可以开出。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处方药管理模式容易造成流失,建议升级对氯胺酮制剂的管理级别。2003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将氯胺酮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而湘潭再度案发表明,管理级别的升级未能带来“长治久安”。

  2004年6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购销氯胺酮注射液的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发现氯胺酮制剂流失情况严重。7月29日,该局向笔者提供的数份材料表明:国家定点的生产厂家、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03年6月~2004年5月向湖南省部分药品批发企业销售的氯胺酮注射液有3092件去向不明,其中1743件流失在名列二类精神药品之后。

  但是,湖南实际的氯胺酮制剂流失与材料上的数据存在较大出入。

  一个例证是,材料上说湖南某医药公司业务员尹某套购了321件。2004年7月27日,《三湘都市报》报道了该省常德市警方侦破的“罕见的特大家族制贩毒品K粉案”中——2003年以来,尹某提供给常德人李氏兄弟提炼制造毒品K粉的氯胺酮制剂就有700多件。

  即便依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据计算,3092件氯胺酮注射液一旦流入非法渠道,可能被制造900多千克的K粉,价值近亿元。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湖南省公安厅提交的相关资料表明:氯胺酮制剂大规模流失事件涉及湖南省长沙、衡阳、永州、湘潭、益阳、娄底、株洲等7市13家药品批发企业,15个业务员。

  缺乏责任心还是渎职?

  从理论上说,进入国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名单的氯胺酮制剂应该能够得到较高程度的控制,可保证免于流失———氯胺酮制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药品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生产;不允许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该制剂。并且,氯胺酮制剂的流通使用有严格规定:买方必须要到经省药监局批准的定点经营单位或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去购买;且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销售员上岗证等证件以供核查。

  那么不法分子如何通过这么多关卡实现骗购?

  湖南警方查明,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药品经营许可证》、伪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私刻印章成功骗过了批发企业。

  2003年11月以后,汕头宁海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许某等人分别从益阳、永州拿货515件,后来查证汕头无此公司。

  有人捡到一个叫席艳萍的人遗失的身份证,竟然能够以席的名义拿到了药品。

  刘某假冒湖南景升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从湖南生物药品有限公司骗购一批氯胺酮注射液,并又假冒长沙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名义向另一公司骗购成功。

  涉案的几个药品批发公司向笔者抱怨,“上当”是因为难以识别伪造证件。但这个理由被证明不能成为理由———各地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均已上网,诸如汕头宁海公司很快可以被发现和制止。对于声称来自医院的购买者,批发企业可以通过电话询问购买方单位进一步查实。

  “只需几分钟便可查验真假,但没有人去做。”湖南局指责涉案企业缺乏“责任心”。未严格遵守游戏规则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得到了严厉惩罚———他们的二类药品批发资格被取消,然后依照相关条例最高处分数额分别被罚款3万元。

  湖南14州市中的7市药品批发企业“一顿乱卖”,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企业的日常监督也遭遇质疑———笔者得到的一份题为《如此渎职令人毛骨悚然》的情况反映说“为什么不法分子选择湖南?是企业管理松散,而企业管理松散,是因为政府相关部门不监管、渎职造成的”。

  指责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熟悉业务或对流失无动于衷显然有失公允。

  2003年11月11日,该局发文《关于组织对特殊药品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强调“要对氯胺酮等重点品种的流向进行审查”。11月19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留了99家二类药品批发企业,强调企业们“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防止产生流失”。

  遗憾的是,依靠文件、运动式的检查和强调来实现公共管理再次被证明是不够的。

  “2003年11月以后,出现了氯胺酮制剂在湖南销量剧增和现金交易量陡升等现象,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什么不能及时发现?”据知情者透露,湖南全省1年正常医疗使用氯胺酮制剂仅100多件。他们认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惩罚企业、收取大笔罚款的同时,更应得到教训———要追究可能存在的行政过失,并真正履行监管之责,落实湖南省药品放心工程。

  一种庆幸是湖南警方牵出了这“一桶火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治本之路

  笔者获悉,湖南省公安厅禁毒处正在指挥各地警方追查氯胺酮制剂流失去向,截至笔者发稿时,至少有3名嫌疑人归案。公安部门拒绝提供进一步案情,知情人透露说:“花销大、难度大、民警累死累活,但绝大多数药品还是已经变成了毒品。”

  如何避免药品在湖南继续变成毒品,是湖南各方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禁毒干警说,2003年,国家禁毒委已将氯胺酮和海洛因、冰毒、吗啡一起列为毒品,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卖给吸毒人员来牟利属于贩毒。

  但问题是,国家对这类贩卖氯胺酮制剂的行为在《刑法》上没有量刑标准。警方向检察院起诉后,有时因无量刑标准的问题,批捕较难。“罚点款就放了,不利于打击威慑。”该干警说,他们曾向上级反映过,但一直没有解决。

  这一问题也将不会是问题。2004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办理氯胺酮毒品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氯胺酮是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毒品”的范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氯胺酮,均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诱、教唆、期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氯胺酮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将氯胺酮明定为毒品的同时,四川规定了氯胺酮毒品违法犯罪的处罚标准。

  有评论称:该意见为四川省司法机关办理氯胺酮毒品犯罪案件提供了执法依据,将有利打击氯胺酮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氯胺酮毒品蔓延。

  湖南省公安厅表示将立足本省实际借鉴而行。

  湖南省公安厅办案警员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曾建议:负责管理药品流通的药监部门不仅要加强企业资质的审核批准,而且要强化对具体的业务监管,从行政管理措施上加大管理力度,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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