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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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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
云南戒毒所告别监狱式管理:变强制为自愿戒毒
调查与分析
2007-07-08 08:40:52 来自:中国青年报 张文凌 作者: 阅读量:1

  编者按:吸毒人员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他们用毒品吞噬着自己的生命,既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然而,他们的生存状况很少被人们所关注。一项调查发现,吸毒人员的社会生存环境恶劣,遭受抢劫、盗窃、性侵犯等犯罪侵害的比例高于正常人的30倍至60倍,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长期以来,我们采取的是强制戒毒的方法,但收效甚微。戒毒所实行的监狱式的管理方式,引起许多戒毒者的反感和对抗,形成恶性循环。据调查,戒毒者中,出了戒毒所后第一天复吸的有8%,半年后复吸的占70%,一年后复吸的占80%,3年后复吸的达98%以上。最危险的是出所后的一至三个月,复吸率超过了50%。

  专家认为,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需要关爱和人道的戒毒方法。云南省开远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推出的“安全岛”计划和“雨露社区”,无疑是戒毒所监管理念与管理模式的一次重大突破。该模式能否健康发展并得到推广,目前不得而知,但毕竟给我们带来了希望。为此,我们推出这篇报道,希望给全国的戒毒工作以借鉴。

  在云南省开远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里呆了一年的戒毒人员唐建平早该出所了,可他选择了自愿留所。他拉着妈妈的手说:“在戒毒所里我的生命可以得到延长,我可以常去看你和爸。现在我有工作,有奖金,觉得自己有价值,自信心增强了很多。等过几年我能控制自己了,戒断了毒瘾,我会回到社会上找份工作,找个媳妇,让您抱孙子。”

  唐建平是开远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实施“安全岛”戒毒康复回归计划以来的一名受益者。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该计划自2003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戒毒康复效果,目前自愿申请留所的人员已达240余人。

  “不是逃避戒毒,是逃避戒毒所的环境”

  开远是云南省受毒品危害较早的地区之一。1991年该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2133人,其中不少为大型企业职工和青少年。为遏制吸毒势头的上升,当年,开远市建立了12个戒毒所,分布在一些受毒品危害较重的单位。之后,这些戒毒所逐渐撤消,戒毒人员全部由开远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收戒。

  干警廖技伟于1997年调到开远市强制戒毒所工作。他说当时的戒毒所面积很小,只有几幢老楼,收有120名戒毒人员。当时包括干警在内大家对毒品的危害认识都不深,也不知道戒断毒品有多难。戒毒人员每天做的事就是点名、放风、做操、打球、吃饭、睡觉。他们的生活条件也很简陋:吃两餐饭,洗冷水澡,10多个人挤在一张无法翻身的大通铺上睡觉。

  这种戒毒方式让戒毒者感到难受和无聊。戒毒人员纳红说:“那时我们在一起交流的都是吸毒的事。比如一天吸多少、去哪里买毒品、找谁买等。”

  纳红从15岁就开始吸毒,1991年他第一次被强制戒毒时还在上初中。10多年来,他先后5次进入戒毒所,戒期最短的一个月,最长的三个月。“从进来第一天起就我就盼着出去,出去一周我就复吸了。”

  一些多次进戒毒所的戒毒人员对记者说,被抓进戒毒所“感到心酸、凄凉”,“戒毒期间天天想着毒品”,“出去第一天就去吸”,“过去那种方式对戒毒没有用”。

  “没人能适应那样的生活。”开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云峰说,要让吸毒者戒除毒瘾,就必须改变其生存方式,让他们脱离原来的生活环境,给他们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空间。尽管很多吸毒者从第一次进戒毒所时就想戒断,但戒毒所的生活环境使很多人产生了对抗心理。为逃避这个环境,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自伤、自残、装病、逃跑等,还天天和干警发生对抗。“他们不是在逃避戒毒,是在逃避戒毒所的环境。”

  戒毒所应改变监狱式的管理模式

  赵云峰说,当时管理非常难。戒毒所为此想了很多办法,加高围墙,加大干警的责任,通过严管把戒毒者封闭在这个圈子里,以高压的态势以强对强,但效果并不好,戒毒者的对抗心理越来越强。2002年以前,开远市戒毒所每个月都有人逃跑,跑一个人戒毒所一年的工作就被否定了,评不上先进,所以这些人一旦被抓回来就会遭到体罚,形成了戒毒者和管教人员之间矛盾日益尖锐的局面。当时的情形,一方面是派出所为了减轻吸毒者对社会的危害,要将其送入戒毒所,而另一方面,戒毒所因经费不足和管理难等原因不愿意甚至拒收戒毒人员。

  事实上,这并不是开远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一家面临的问题。云南省禁毒委员会秘书长、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大虹告诉记者,多年来,虽然云南逐渐建成了97个强制戒毒所,但客观上由于强制戒毒所的收戒容量有限,只有1/3或一半左右的吸毒人员在所内戒毒,大部分吸毒人员仍流散在社会面上,相当一部分处于失控状态。由于入所戒毒人员大部分交不起基本生活费,造成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过大,禁吸戒毒经费严重不足,戒毒所后勤保障困难,不得已只能缩短收戒时间,提前释放戒毒人员。大量的吸毒人员出所后因社区帮教难以落实到位,跟踪、监测等各项管理工作都存在簿弱环节,许多吸毒人员屡戒屡吸。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陈泽宪研究员认为,戒毒所应当改革单一的监狱式的监管理念与管理模式,逐步探索实行必要封闭与适度开放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他说:“强制戒毒所收戒的对象是吸毒成瘾者,而非罪犯。强制戒毒措施的根本目的是戒除毒瘾,而不是对吸毒人员进行惩罚。因此,强制戒毒所对收戒对象的管理方式,应区别于监狱对罪犯的管理方式,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让戒毒人员适度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增加他们与亲友和社会接触的机会,既有利于戒毒人员身心的康复,也有利于他们将来顺利地回归社会。”

  “安全岛”计划:变强制戒毒为自愿戒毒

  2001年,云南省对传统的禁吸戒毒工作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胆改革,尽可能将全部吸毒者实行收戒,将戒毒时间从三至六个月延长为一年,并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康复劳动。

  这项工作的实施,使云南省的禁吸戒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遏制了毒品消费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弥补了强制戒毒所的经费不足,实现了戒毒人员自己养活自己,提高了收戒能力。据开远市公安局统计,从2003年至2005年,该市的刑事案件从每年1526起下降到1305起。

  开远市强制戒毒所从2002年以来,引进了太阳能、鞋帮、金属制品、宝石加工等10多个生产项目,让有技术的人充分发挥其技能,让没技术的人学会一技之长,使每个戒毒人员都有活儿干;还通过劳动部门向戒毒人员颁发技能岗位培训合格证,对生产骨干和劳动能手实行奖励,每人每月可得到30元至200元的奖励。

  这些戒毒人员大多30多岁,都有近十年的吸毒历史,他们的青春年华都消耗在了毒品上,许多人从来没有过工作,也没有品尝过得到劳动报酬的幸福滋味。因此有的人第一次拿到奖金时,竟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有的人每月定期给家里寄钱。今年10月31日,记者和该所戒毒人员代表一起来到开远市第十三中学,将全体戒毒人员参加康复劳动所得的奖金,捐给了十三中的苗族贫困学生。“尽管只有3000元,但这已足以让人欣慰。它让我们看到戒毒人员良知和人性的回归。”开远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主任王兆翔说。

  2005年7月,多次复吸的纳红第五次被抓进戒毒所,这一次,他发现戒毒所发生了很大变化:所里盖起了新的康复大楼,每间房有卫生间,每个人有一张床,可利用太阳能洗热水澡。过去的一日两餐变成了一日三餐,医务人员对他们进行定期体检,所里还给每个人买了平安保险。在新的环境和管理体制下,纳红主动配合戒毒,并很快取得成效。今年7月,纳红该出所了,过去从进来时起就盼着出去的他这次选择了留下。“我怕出去又复吸。”

  对于吸毒者来说,生理脱毒容易,心理脱毒则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当戒毒者离开封闭的戒毒环境,重新回到充满诱惑的社会,如何坚定意志,巩固戒毒成果,一直是戒毒工作的一个难题。

  “早在2002年,就有戒毒期满人员提出留所的要求,由于对此没有法律依据,给戒毒所带来了难题。”开远市强制戒毒所原所长、现任开远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马振华说,戒毒人员重返社会,有一份工作对于他们树立信心、充实生活、防止复吸极为重要。

  为此,开远市公安局在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了“安全岛”戒毒康复回归计划。“安全岛”是一个为戒毒人员提供进入社会前巩固戒断成果、调整心理适应能力、掌握劳动技能的综合性过渡场所,戒毒人员强戒期满后可自愿申请留所进入“安全岛”,戒毒所提供戒毒机会和衣食住等条件,留所人员自己决定留所时间,并可自愿要求出所。

  “安全岛为戒毒人员重返社会提供了一个过渡平台,也是为防止他们重返吸毒人群构筑了一道屏障。”马振华说。据悉,该计划自推出以来,已有170人自愿留在了戒毒所,有70人期满出所后又重新返所。目前,有大部分吸毒人员自己到公安局办理戒毒手续。自愿留所的唐建平说:“外面的世界再大,没有我的位置也不大;戒毒所再小,有我的位置也不小。”

  2005年,云南省新修订的禁毒条例中规定:“需要延长强制戒毒期限的,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这使“安全岛”计划有了法律依据。

  “雨露社区”:将戒毒者纳入关爱和监管之下

  “吸毒者可以一天不吃饭,但不可以一天不吸毒。”赵云峰说,如果按一天吸食0.1克的剂量来计算,一个月就要3克。一克600元,一月就要1800元。为了获得这些资金,大多数吸毒者采取了危害社会的方式。开远市戒毒所对所内812名戒毒人员的调查显示,通过违法犯罪获取毒资的占52%,向家人朋友要钱的占37%,靠自己劳动所得的只占9%。开远市公安局的统计也显示,2000年至2002年3年间,治安案件中,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及所涉案件数分别占42%和35%;刑事案件中,吸毒人员涉嫌犯罪人数及所涉案件数分别占30%和40%。

  “基于目前的现实,社会上普遍认为,戒毒人员即使无力回归社会,也不能放任其危害社会,因此,‘安全岛’对戒毒人员是必要的,对社会更是必要的。”马振华说:“但是,戒毒所毕竟无法满足戒毒人员的全部社会需求。”

  于是,在“安全岛”计划的基础上,今年开远市强制戒毒所再次创新,推出了“雨露社区”计划,将“安全岛”进行了延伸和发展。这是一个专门为那些无力回归、不愿回归社会的自愿戒毒者提供的一个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的社区,社区管理以公安机关为主。戒毒人员自愿进入,在社区内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劳动、学习,通过劳动可获得应有的报酬。区内设有生产区、生活区、医疗区、教学区、种植区、养殖区、娱乐区、超市等基本设施。戒毒人员在这里可以接受生理、心理的全面矫治,提高劳动技能和融入社会的能力。这个由特殊群体组成的亚文化区域中,戒毒人员间平等相处、没有歧视,当他们有信心重返社会时,可以随时离开;他们也可以终生以此为家,过社会化的正常人的生活。

  目前,“雨露社区”的雏形已在开远市强制戒毒所形成。记者看到,“雨露社区”临时设置于该所康复大楼的第二和第三层,共25个房间,与强制戒毒人员分开管理,社区人员每月交纳200元,用于住宿、水电、伙食开销。生活用品由戒毒所统一配备,可请假外出探亲,享受节假日休息,住宿上可自由组合,伙食标准可自行决定。

  开远市政府对“雨露社区”的建设高度重视,给予社区积极支持: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将社区人员纳入低保、在社区内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对进入社区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减免社区人员子女就学费用、派驻专业医务人员设立医疗机构等。

  “雨露社区”在戒毒人员及其家属中引起了极大反响。戒毒所对812名戒毒人员的问卷调查显示,有445人愿意进入“雨露社区”;大部分人建议社区经常举办文艺演出、开办心理咨询室和技能培训班,希望社会对社区多一些关爱。

  从“小社会”到“大社会”还有多远

  “事实证明,过去‘一收二戒三关押’的戒毒管理方式是失败的,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需要关爱和人道的戒毒方法。开远市强制戒毒所推出的‘安全岛’计划是戒毒所管理理念的一次重大突破,管理方式的变革让戒毒者认同了戒毒所,改变了他们对戒毒所恐惧、怨恨、仇恨的心理。温情和关怀是戒断毒瘾的前提保障。”开远市市长李存贵说。

  过去,戒毒者只有3种选择:一是融入社会,不再吸毒;二美沙酮维持治疗;三是回到吸毒圈。云南警官学院禁毒系主任张义荣教授认为,“雨露社区”的建设让戒毒者多了一种选择,他们可以暂时呆在戒毒所为他们构建的“小社会”里。“但是,这一模式是否有效,适合在哪些地方推广,还需持谨慎态度。”他说。

  “戒毒的终极目标是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这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张义荣说。

  有专家认为,戒毒工作不应只是公安和司法部门的事,但目前我国戒毒工作社会化还存在很多问题。社会资源匮乏,没有一个权威力量来将各方资源进行整合,法律上也缺乏全面规定。

  一些司法界人士也指出,若没有一系列强有力的配套措施来保障,“雨露社区”今后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社会问题。

  “对此我们目前没有答案,只有在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赵云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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