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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
杜冷丁如何从医院流入毒贩手中,乐陵事件拷问麻醉药品监管体制
调查与分析
2007-07-08 11:04:41 来自:法制网 作者: 阅读量:1

    编者按:伪造病历,从正规渠道骗购杜冷丁,再伪造处方,将杜冷丁高价卖给毒贩子。71315日,本网连续报道了山东省乐陵市4家卫生院与毒贩子勾结,大肆骗领麻醉药品杜冷丁,倒卖至辽宁、河南等地的消息。在惊愕之余,一个问题始终找不到答案:作为麻醉药品,杜冷丁的使用有一套近乎繁琐的管理规定,可为什么这套规定没有挡住让它变成害人的毒品,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轻而易举地跨过麻醉药品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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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成了毒品,天使变成魔鬼。本应用于救死扶伤、减轻伤病者疼痛的杜冷丁,通过正规医疗机构的院长之手,竟然流入毒品贩子的手中!这宗发生在山东乐陵的涉毒案件,最让人震惊之处还在于,如果不考虑领导责任,除了落入法网的毒贩子和几家卫生院的院长之外,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拒绝为这起丑闻负责!这是卫生院院长的个人行为,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就是这句话。确实,所有的监管机构或部门都在按照规章制度行使着自己的职权。换句话说,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所有有资格使用杜冷丁的医院尤其是基层卫生院,都可以不太困难地把杜冷丁积攒起来,批发给毒品贩子!只要院长、大夫们愿意,只要他们有足够的黑心和胆量!拷问着我们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的乐陵事件,在全国应该不是一桩孤立的事件。

  调查重点一:麻醉药品管理不缺规范

  按现行体制,一种名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是医院获取杜冷丁的通行证,业内人士称之为麻卡。据介绍,医疗机构要获得麻卡,大致需要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它必须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个条件等于没有条件,任何一家合法的医院、卫生院都有这个许可证,就如同一家企业的营业执照一样;第二,要有具备麻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这个也不太难,一般医院都有现成的这方面的医师,如果医院太小暂时没有,完全可以招聘一个;第三,存放杜冷丁必须有专门的库房,必须有保险柜或铁皮柜,保险柜或铁皮柜必须有两道锁,两人同时在场才能打开,库房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总之,存放场所要安全。这个更不难,有没有人昼夜值班,保险柜或铁皮柜是否双锁、双人管理,也是卫生院一句话的事情;最后一条,更是看似复杂,实则简单之极———该医疗机构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如果上述条件具备,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报到上一级药监局,并由其发放麻卡。据了解,在乐陵,持有德州市药监局发放的麻卡的医疗机构共有22家,基本上是每个乡镇都有,而孔镇镇有两家———孔镇镇卫生院和孔镇镇张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它们是在今年三四月份才获得麻卡的,而在这起震惊全国的涉毒事件中,两家居然一齐中标

  只有麻卡,离杜冷丁还差一步,还需要办理一个使用计划。比如,孔镇镇卫生院和孔镇镇张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计划使用杜冷丁各为300支。这个计划,也由药监局下达。

  有了麻卡,又拿到了用药计划,杜冷丁就随手可取了。按规定,如果计划当年用不完,指标作废,不能滚动到下一年;如果不够了,每半年还有个补救计划。总之,不能耽误医疗用药,药监部门的原则就是保证供应,防止流蔽

  至此,乐陵市的黑心院长,已完成了准备货源的全部工作,下一步只等伪造病历和处方了。

  杜冷丁和其它一类精神药品供应,要通过一个专门的麻醉药品供应站,这种供应站在德州市只有一家,再无分店。因为货源的特殊性,这家单位极其神秘,记者通过114查询,没有登记;问出租车司机,竟无一人知道。后来,在业内人士的指点下,记者才找到这家没挂门牌的单位。然而,不上114,不挂门牌,并没有挡住特殊人士的光顾。曾有一盗贼爬上供应站的库房,揭开了房瓦。令他惊讶的是,这看似破旧不堪的平房,竟然好生了得———瓦下是厚厚的铁皮。其实,即使盗贼进了库房,也是白辛苦,库房里还有其它防范措施。保证麻醉药品存放场所的安全,这是药监部门的职责。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杜冷丁的购销、保管监督管理工作,正是由药监部门主管。

  乐陵事件的症结,出在使用环节。这也是最难监管、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

  医疗机构的杜冷丁,一是用于临床,二是由癌症晚期患者在家里使用。

  患者要带回家使用,须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要获得专用卡,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癌症诊断证明,患者家属要填写《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物专用卡知情同意书》,同时,还要提供患者及其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这种《麻醉药品专用卡》,有效期只有两个月,过期后要重新办理。在乐陵,专用卡共发放了三四十个。从理论上讲,专用卡可以由卫生院伪造供毒贩子使用,癌症晚期患者家属也可以把杜冷丁积攒倒卖。但据了解,在这个环节并没有出现问题。

  问题出在卫生院,它们伪造病历和处方,从德州市麻醉药品供应站领取杜冷丁批发给毒贩子。就是这点事儿。媒体使用了骗购骗领之类的词,其实,卫生院有了麻卡并在计划内购买,并不存在的问题。

  调查重点二:相关部门都推脱责任

  据记者了解,乐陵事件发生前,药监部门曾做了许多工作。今年324日,德州市药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46,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今年上半年,该市药监部门共布置了3项专项检查,一是各县市局每个季度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麻醉药品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乡镇医疗机构,二是每半年对麻醉药品专用卡进行检查,三是对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47,在德州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确定的特殊药品的监管重点也是基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监管措施和专项检查并没有制止乐陵事件的发生,甚至没有起到一点震慑作用。今年3月,乐陵市药监局与公安局联合行动,对使用麻醉药品的所有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发现寨头堡卫生院、黄夹卫生院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并由乐陵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其进行了处罚。寨头堡卫生院正是这次丑闻中的主角之一!当时,他们是如何违规的?为什么没有深挖细查?对此,没一个人愿意作出解释。

  乐陵丑闻暴露后,相关部门都有自己的说法。卫生部门说:麻卡专用卡的发放、麻醉药品的管理,都不归我们;药监部门说,医院开假处方、伪造病历,我们怎么能管得着、管得了?记者曾几次到德州市麻醉药品供应站,试图了解从供应环节能否发现问题,比如,个别地方杜冷丁是否用量畸多。他们的解释是———只要人家有麻卡,用量又在计划之内,供应站是没有资格管的!

  他们讲的似乎都有道理。没有道理的只是———本应用于救死扶伤的药品,通过正规卫生机构卖给了毒贩子,变成了毒品!据说,因为这次事件,除了涉案人员要负法律责任之外,某局的副局长也要受处分。对责任人处分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建立让人放心的管理制度。

  调查重点三:加强监管及时补漏

  乐陵事件是因为毒贩子在沈阳被抓、由此牵出多家卫生院,这起偶然的刑事案件导致的丑闻,让人对现行的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尤其是职能部门的监管效力引起思考:仅仅有一套看似缜密的药品发放规定,仅仅有职能部门流于形式的监管措施,还不足以遏止麻醉药品通过合法渠道流入社会。要想真正阻断麻醉药品变毒品的通道,就必须在制度建设上入手,在监督管理上着力,层层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变毒品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为此,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决定,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滥用日趋严重的问题,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特殊药品大检查,并建立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

  省药监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特殊药品生产(使用)企业、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麻黄素原料药经营企业、咖啡因原料药经营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罂粟壳批发(零售)企业的购进渠道、仓储条件和销售渠道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按照计划,山东省还将在20066月底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从生产、储存到流通环节的监控;200612月底,实现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批发环节的监控;2008年底前,实现对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环节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的监控。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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