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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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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
缅甸毒品对云南禁毒安全影响的思考
2014-11-19 15:46:07 来自: 杜新忠戒毒网转 作者: 杜新忠转 阅读量:1

  缅甸国名为缅甸联邦共和国,位于中南半岛西部。其东北地区与中国云南省毗邻,云南西部的德宏、保山、怒江、普洱、西双版纳与缅甸山水相连,边境线长1997公里。1852年,英国人把罂粟和鸦片加工技术带入缅甸。20世纪50年代缅甸重获独立时,罂粟种植已遍布掸邦、克钦邦和部分边疆地区。这些地区位于三国的边境地区的一个三角形地带,它又是世界上主要的毒品产地,从而使“金三角”臭名昭著。缅甸是“金三角”地区最主要的毒品生产地,而缅甸的毒品生产以缅北掸邦为主。掸邦是缅甸最大的一个邦区,面积约占缅甸国土总面积的1/4,北部与中国、泰国、老挝接壤,长期以来一直在非政府的地方武装的控制下。

  一、缅甸毒品形势

  缅甸毒品形势的决定因素错综复杂,该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关系、国际社会施压状况及替代种植进展状况等因素都与其毒情形势紧密相关。中缅边界缅方一侧,缅甸政府直接管辖的只有云南德宏州境外数百千米的地段,其余均为各地方民族武装势力控制区。这些地方民族武装势力为保证其财政收入和军费来源,均在各自控制区内,庇护、纵容乃至直接参与或幕后操纵介入毒品的生产和销售。缅甸严峻的毒情形势已经对云南的非传统安全造成巨大的压力与冲击。

  (一)云南省缴获的毒品绝大部分来自缅北地区

  缅甸一直是云南省主要的毒品来源地,相比其他东南亚国家,占渗透入云南毒品总量的80%至90%。从2011到2013年底,云南省共查破毒案5.3万起,抓获毒贩5.6万名,缴毒约50吨。其中2013年云南缴获缅北海洛因6.4吨、冰毒片剂9.7吨,同比分别上升18.5%和8%。2014年第一季度云南已经缴获6.76吨毒品。

  1.缅甸的罂粟种植面积保持高位

  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东南亚鸦片调查报告(缅甸和老挝)》显示,2012年,缅甸境内鸦片的种植面积扩大了17%,从2001年的4万公顷上升到5.1万公顷。2012年缅甸的鸦片产量达到690吨,比2011年的总产量上升13%。2013年缅甸种植的鸦片产量达到870吨,同比增长26%。2012-2013年,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7年来首次出现下降,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发现4.09万公顷,同比下降3.8%,大约可产海洛因60吨。预计在缅甸现在特殊的政治格局、经济基础、社会管理、历史沿袭、人文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缅甸罂粟种植面积将持续保持高位。

  2.冰毒已成为缅甸贩毒团伙和贩毒分子从事大宗毒品贩运的头号毒品

  近年来云南的冰毒缴获量连续走高。2010年,云南缴获冰毒4748.16千克,是海洛因缴获量的1.39倍,也是历史以来冰毒缴获量首次过海洛因缴获量。2011年,云南缴获冰毒7692.4千克,是海洛因缴获量的1.56倍,同比上升62%。2012年,云南缴获冰毒11223.8千克,是海洛因缴获量的1.99倍,同比上升45.9%。2013年,云南缴获冰毒片剂9.7吨,其中查破万克以上冰毒犯罪案件293起、缴获冰毒片剂7558.247千克,分别占全省查破万克毒品案件和缴获毒品总数的55.7%、63.4%,同比分别上升24.2%、10%。

  3.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活动愈演愈烈

  受毒品巨额暴利的驱使,缅甸籍特殊人群疯狂地向云南进行大宗毒品渗透。2013年,云南共查破涉及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的案件550起,抓获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人员637名,缴获毒品1662.86千克。2014年第一季度云南共查破涉及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的案件146起,抓获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人员213名,缴获毒品695.826千克。以上这些人员主要属于缅甸中央管辖的果敢地区、勐古-木姐地区和贵慨-腊戍地区。

  (二)缅甸仍是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流向地

  近年来缅甸毒枭纷纷大肆生产新型毒品,由于缅甸本身难以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国内外毒贩便大量聚集云南将麻黄素、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2011年,云南缴获欲流往缅甸佤邦、果敢、木姐的易制毒化学品528吨;2012年,云南共查破制毒物品犯罪案件62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709.06吨(其中欲流往缅甸的有669吨)。2013年云南省查破的违法犯罪案件中,明确流向缅甸佤邦辖区的有167起,缴获各类易制毒化学品905.5吨,主要从普洱、临沧边境通道流出。明确流向缅甸果敢辖区的有30起,缴获199.881吨;明确流向缅甸勐古地区的有7起,缴获12.52吨。今年到4月份已缴获197.3吨。由此可见,云南面临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的形势十分严峻,堵截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的压力增大。综上,云南仍是缅甸毒品向国内渗透以及国内制毒物品向境外走私的主要通道,毒品生产在境外,市场、危害主要在国内的禁毒形势没有根本改变。

  二、缅甸毒品问题对云南非传统安全的现实影响

    缅甸与云南省山水相连,几乎无天然屏障和人文隔阂,这种特殊的区位和地缘条件,使云南省一直都是毒品危害的重灾省。再加上缅甸局势动荡不安的影响,境外民族地方武装组织对毒品经济的依赖不断加深,导致罂粟种植面积持续高位,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生产加工、走私贩运愈演愈烈,缅甸毒品问题已对云南的非传统安全造成越来越多的威胁。

  (一)毒品造就了一大批云南籍的毒品违法犯罪者

  云南省已经从毒品的过境省成为毒品过境与消费的省份。云南省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就有17万多人,注册的感染毒品的青少年中,有60%以上已感染新型毒品。其中18岁-35岁的吸毒人员已成为吸食冰毒的主要群体,并向低龄化蔓延,年龄最小的仅14岁。云南省又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密集的省份之一,少数民族吸毒者人数众多,毒品正在严重侵蚀少数民族的身体健康。在毒品的侵蚀下,造就了个别地区非正常死亡的人口总数逐年增长,个别少数民族人口出现负增长,例如德宏州的景颇族,景颇族的吸毒人数占到全州吸毒人数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其中景颇族感染艾滋病者占到景颇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

  (二)枪毒合流给云南的社会稳定和禁毒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和挑战

  由于毒品犯罪风险大,同时贩毒等犯罪是重罪,所以不法分子抱着一种豁出去、拼命的态度,在被抓之前想方设法抗拒、逃跑。抱着这样的心态,很多犯罪分子身上都带有枪或相应的武器,一旦遇到警察的追捕、抓捕,犯罪分子会尽一切办法暴力抗拒,逃避抓捕。在案件侦破、案件延伸和公开查缉中,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及家中藏有枪支弹药的情况突出。2012年,云南共查破武装贩毒案件34起,缴获毒品752.92千克,查获军用枪支21支,非军用枪支19支,子弹958发,手榴弹5枚。经查明,枪支弹药主要来自缅甸掸东同盟军辖区小勐拉、佤邦邦康及果敢自治区。2013年,云南在查破的案件中共查获各类制式枪支28支、制式枪子弹21429发、手雷4枚、手榴弹2枚,其中,来自缅北小勐拉、果敢、邦康等地区20支689发手雷1枚;来自缅政府辖区木姐、大其力等地3支30发毒贩携带枪支弹药贩毒的目的,有的是为武装对抗查缉,有的是贩毒的同时顺带走私贩卖枪支弹药,不管出于哪种动机,都给我禁毒民警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给社会面带来严重不安定因素。

  (三)严重制约并破坏了云南的经济发展

  云南由于各种原因经济一直都不发达,虽然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但是因为毒品犯罪导致的大量人员损失,特别是现在吸食新型毒品的大多是青壮年,导致生产力下降。例如,2012年,云南查破毒案1.69万起,抓获毒贩1.78万人;2013年,云南共查破毒案5.3万起,抓获毒贩5.6万人;今年1-4月,云南查破毒案5082起,抓获毒贩5761人。大批青壮年因为毒品犯罪而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力,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也间接地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为解决毒品问题,中央和当地政府不得不从有限的资金中挤出本可用于其他优先项目的资金来支持禁毒工作的开展。例如,云南每年大约要投入1亿元,用于推进替代种植、打击毒品犯罪和收戒挽救等工作。毒品犯罪活动的猖獗,不利于云南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云南省打击缅甸毒品的策略建议

  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应认识到缅甸毒品对云南非传统安全的影响不是短时间形成的,同样,要消除其影响也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奏效的,为此要做好长期斗争的打算。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等手段,综合采取禁吸、禁贩、禁种、禁制等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

  (一)加大打击零星贩毒力度、吸毒人员收戒康复力度及预防教育宣传力度

  1.打击零包贩毒活动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侦破零包贩毒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要强化证据意识,以提高办案质量,“稳、准、狠、快”打击零包贩毒贩子。

  2.着力加强禁吸戒毒工作,进一步压缩毒品消费需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的理念,全面加大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力度,积极探索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管理措施。要稳步推进戒毒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3.着力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在禁毒宣传教育中,全民是基础,青少年是重点。要在继续抓好全民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易染毒人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落实各项宣传教育措施,深入开展禁毒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深化与缅政府的禁毒合作

  根据中缅《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坚持中缅合作为主解决缅北毒源地的工作方针:1.进一步完善中缅边境地区情报交流和禁毒合作机制,加强边境一线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打击缅甸毒枭和毒品加工厂的力度。2.加强双方会谈会晤,敦促缅甸政府加大禁种铲毒力度,有效降低其控制区罂粟种植面积。3.在原有的毒品替代发展的基础上增强替代发展的实效性。鉴于缅甸的内外形势发生了变化,转变替代发展的工作方式。例如,在原有替代发展的基础上,向缅北果敢、佤邦等地引进配套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逐步发展这些地区的深加工产业,从而延伸替代发展的方向和扩大其规模。4.探索在宗教界的开展禁毒宣传和宗教的戒毒模式。缅甸可以说是一个佛教国家,佛教文化深入缅甸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我们要加强与缅甸的佛教交流,双方共同引导佛教力量参与禁毒宣传和戒毒治疗;例如,在寺院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或由佛教人士定期到戒毒场所组织戒毒人员开展诵经等宗教活动,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毒源不除,毒流不止。由于云南毒品的毒源在缅甸,因此涉及我国与缅甸之间的政治、经济、外交、民族、宗教等诸多问题,要从根本上清除毒源,一定要走国际合作的道路,最大限度地减少缅甸毒源地毒品对云南的危害。

  (三)进一步完善构建“陆、水、空、邮、物”立体化完整的查缉体系贩毒犯罪是毒品犯罪中最重要的一环。因此,要根据贩毒活动跨区域的特点,完善构建“陆、水、空、邮、物”立体化完整的查缉体系,堵住毒品内流的渠道。要在保持南线查缉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加大临沧、德宏、保山、红河等边境州市及昭通、曲靖、文山等出省州市的双向查缉力度,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适时调整战术布局,堵截毒品渗透内流及制毒物品外流。在严密的查缉体系下,让更多的毒品在查缉环节被发现,从而被打掉。

  (四)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1.进一步加大情报调研和阵地控制力度。深化隐蔽力量建设,力求对缅甸毒品生产加工情况有较大程度的掌握,要把境内易制毒化学品走私情况及需求、来源、品种、价格、走私方式、贩运路线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情报调研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长期性基础工作,力争对向缅甸走私易制毒化学品出境情况做出全面、客观地评估,以便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加强对货运、物流、仓库等场所的阵地控制,加强对重点人群管控,提高主动发现能力。2.坚持管理与打击并重,继续与商务、海关、安监、药监、工商等职能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3.加强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方面的协调、配合。在目前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和缺失的客观情况下,一方面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请示、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力争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框架下,严判严处从事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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