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禁毒综合 > 毒品犯罪 > 正文
毒品犯罪
试论东部毒品犯罪与西部毒品犯罪比较之研究
2010-11-03 23:39:30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1、毒品对吸食者的健康和生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毒品之所以蔓延迅速,是因为它具有较大的诱惑力,一些人在好奇心的支配下,初次尝试毒品,会诗人想入非非,产生一种“欣快感”,几经吸食便很快成瘾而不能自拔,久而久之便慢性中毒,产生各种病态,抵抗力减弱,引发多种疾病,身体越来越弱,以致中毒死亡。有些吸食注射毒品者,毒瘾一来,不能自控,常用不洁净的针头、器具注射毒品,而诱发艾滋病。
 
    毒品对染毒者的精神损害也很严重,由于对毒品的强烈依赖性,导致对毒品的诱惑难以抵制,毒瘾发作时不顾传统道德,对家庭成员毫无责任感,就连父母有病也不管不问,子女看病的钱也拿去吸毒。
 
    2、诱发他种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毒品不仅给吸食者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且还诱发多种其他犯罪,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这里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有些染毒者为了获得购买毒品的资金而犯罪;二是在毒品巨额利润的驱使下,有些人铤而走险,为了筹集贩运毒品的资金而进行贪污、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也有的直接盗窃、抢劫、毒品,然后进行贩卖;更有个别执法人员,用合法身份,以稽查毒品为名,公然抢劫毒资、毒品。
 
    3、引发大量社会问题,导致许多家庭危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由于毒品在社会上的迅速泛滥,在现实我国社会里,毒品犯罪给无数家庭带来许多不幸和灾难,夫妻任何一方吸毒,导致家庭破裂,婚姻死亡。男方吸毒诱发抢劫、盗窃、行凶、杀人乃至自杀;女方吸毒导致与人鬼混,卖淫堕落,乃至遗弃子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社会也谈不上安定,毒品犯罪导致许多家庭出现危机,当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影响着社会的安定。

    三、我国东、西部毒品之犯罪比较
 
    由于历史、地理、经济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超前,其城市化进程、受国际环境的影响等都与西部地区有很大差异,从而导致了东、西部毒品犯罪各有其特有的存在形式。

    (一)东、西部毒品犯罪现状
 
    少数国际贩毒分子趁我国实行对外开放之机,把云南、广西、广东等省作为过境贩毒通道,并在其过境途中逐步向我国各内陆省市区渗透,形成了相当大的毒品消费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毒品问题。
 
    1、东部毒品犯罪现状

    虽然东部地区的国土面积不到全国国土面积的30%,但其人口却占全国人口的70%还强;而且,东部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相当于西部地区人均收入的3-4倍。毒品从我国云南、广西入境后,多经陆路从我国的广东、福建、上海等地走私出境,其贩毒路线较长且经过我国东部的一些发达省份,并在那里有其相当大的消费市场。因此,虽然我国西部是毒品犯罪的重灾区,但我国东部地区毒品犯罪的形式也十分严峻,不容忽视。
 
    (1)东部地区制贩“冰”毒及“冰”毒衍生物——“摇头丸”案件不断发生与其大量消费群体的存在
 
    1991年5月至7月,我国公安机关在厦门、北京、广州等地相继破获了3起非法加工生产“冰”毒的案件;1992年,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了一批香港毒贩在境内组织加工、制造“冰”毒走私出境的犯罪案件,摧毁了7个地下加工点,缴获“冰”毒成品423公斤,半成品325公斤,制造“冰”毒的麻黄素0.5吨;1996年5月7日,海南省常德市破获一起境内外犯罪分子勾结制造“冰”毒的特大案件,当场缴获“冰”毒40公斤,抓获台湾毒贩周朝荣,其后查明,其犯罪团伙共制造晶体“冰”毒500公斤和液体“冰”毒100公斤;惠州市丘秀中等5人特大制造“冰”毒案,从1996年3月到1999年8月,先后制造“冰”毒857公斤,售出757公斤,售给香港贩毒分子后得赃款港币238万元。
 
    以前“摇头丸”都是从香港澳门台湾偷运入境,从1996年开始,我国内陆省市相继查获了“摇头丸”(一种含有若干种安非他明类衍生物的片剂)案件,1997年开始发现澳门毒贩在广州深圳大量制造“摇头丸”,仅深圳就缴获“摇头丸”8940粒和半成品35公斤;佛山市沈茂功等15人,分别在东莞市、南海市和江苏省吴江市等地开设“地下工厂”,先后制造“摇头丸”共计84000粒,重30.24千克;贩卖“摇头丸”19000粒,重7.22公斤。警方破案时还从制毒现场缴获液体、粉状毒品142.087公斤,“摇头丸”109.59公斤,制毒原料13.295公斤;2001年,福建省警方在开展打击公共场所贩卖吸食毒品的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此类案件十九起,缴获“摇头丸”7000多粒及部分大麻和KK粉。
 
    (2)东部地区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等)的犯罪在一些地区仍十分严重

    在我国的吉林、湖南、安徽、河北等地的农民常利用农闲时节在山区等偏远地带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以此来“创收”。如河北省禁毒办曾这样描述去年罂粟种植的情况;“种毒区域不断扩大,种毒数量不断增加,种植手段、方式越来越隐蔽”。如河北怀来县北辛堡镇甘子堡村的王志跃称自己出家当了和尚,而去年夏天,怀来县警方获悉,王志跃根本没有“出家”,而是在深山沟里非法种植罂粟。之后,怀来县公安局组织刑警跋涉20余公里,翻过海拔1800米的高山,将王志跃抓获,并当场铲除其非法种植的罂粟3万余株。
 
    (3)东部地区非法走私毒品出境的现象还很严重
  
    我国的东部地区由于其四通八达的交通优势和众多人口及优越的地理条件,使毒品贩子不仅将其视为重要的毒品“消费市场”,更将其视为毒品的出境口岸。毒品由云南等地入境后,多通过毒品在我国的传统渠道(“金三角”-我国西南走廊〈云南,广西〉-广东-香港;曼谷-广州-香港;曼谷-新加坡-广州-香港;香港-广州-上海-美国;香港-广州-北京-西欧。)流向世界各地并在其运输途中向我国各地区渗透蔓延。走私毒品出境的方式和数量都令人吃惊,如2001年4月谭晓林案的告破以及该案所反映出的毒品走私之猖獗,走私方式的多样以及谭晓林只用了7年时间由一个普通人变成恶名昭著的大毒枭的过程均让人感到我们所面临的毒品犯罪在我国的严峻形势。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