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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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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浅析毒品犯罪现状及困局
2020-12-24 16:53:36 来自:陕西法制网 作者:西部点评 阅读量:1
  毒品犯罪为社会所不容,人民所痛恨。烟毒之烈,祸国殃民,贻害无穷。党和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禁种、禁贩、禁吸三禁并举,宣传、防治、打击多管齐下,同毒品犯罪进行坚决的斗争。但毒品犯罪仍是严峻的社会问题,危害日趋严重。
  
  一、毒品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第一,犯罪主体多为低学历的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部分重症患者。西部某基层检察院2020年受理审查起诉的18名毒品犯罪案件嫌疑人中,年龄多集中于30-50岁之间,学历在初中以下的14人,其中无业人员15人、外来务工人员2人,这类人相对缺乏识别能力,又无一技之长,不愿安分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一旦被引诱吸毒成瘾后,为了无偿从毒贩手中获得毒品免费吸食,心甘情愿沦为毒贩的帮凶。此外,还有部分身患重症的病人,由于手术及后期养护费用昂贵,本身又无经济来源,为了“续命”, 铤而走险从事毒品贩卖的暴利行业。在该院2020年受理的贩毒案件中,有2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出于这种原因走上贩毒道路。
  
  第二,毒品犯罪涉案地点较为集中。从犯罪嫌疑人详细住所地、主要作案地来看,毒品犯罪活动涉案地点多在城中村街道出租房内。该基层检察院通过对2020年的毒品犯罪案件统计,在这类地区发生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在涉案的18人中,有14人在该县无固定住所或实际居住地不详。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位于城市边缘的城中村加入到整个城市群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此类地区人员成份复杂,人员流动量大,公安机关及社区治安力量相对薄弱,管理不完善,伺机作案。
  
  第三,以贩养吸成为主要目的。统计显示,在涉毒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中,吸毒者占全部罪犯人数的80%。由于吸食毒品花费惊人,而大部分吸者没有正当收入,久而久之经济陷入窘境,便产生大量购买毒品既提供吸食又贩卖牟利的想法。故大多贩毒人员本身就是“瘾君子”。与此同时,当前社会条件下戒毒工作中存在的心理治疗不到位、脱瘾药效不明显等薄弱环节直接导致戒毒效果的有限,吸毒人员一旦释放,由于缺乏谋生技能,没有固定收入,难以得到社会认可,容易重新回归毒友圈子。超额利润,反向刺激了贩毒人员不劳而获的心理,把贩毒作为进一步继续吸食毒品的经济来源。不少吸毒者从事贩毒活动过程中,增加了贩毒队伍,拓宽了贩毒的渠道,使得从未沾染毒品的人和已戒毒成功的人员被拉下水,涉毒犯罪活动泛滥更甚。
  
  第四,涉案毒品种类多、数量增大。涉案的毒品由以海洛因为主,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K粉”等毒品不断出现,新型毒品不仅容易合成,而且成本较低,极易获取。“新兴派对药物(包括冰毒、摇头丸、K粉)会给人带来激情、快乐,但不会成瘾,更不至于堕落‘毒海’”这一观点,已逐渐延伸至社会的中上层及演艺界,因此更造成了当前新型毒品滥用者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犯罪分子为开拓毒品市场,针对不同吸毒人员的个性需要,同时贩卖多种毒品。与此同时,单个案件涉案的毒品数量呈不断增长的态势。四川省、贵州省是该市毒品的主要流入地。
  
  第五,毒品交易智能化,分销方式网络化。近年来,毒品犯罪疑人利用现代科技作案,使得运输方式的选择越来越多,作案手法越来越有隐蔽性。例如,智能手机、互联网等通讯工具的普及、私家车等现代化交通工具的运用,使得毒品交易过程中的邀约、联络、碰面非常方便而隐蔽。交易方式主要表现为通过微信聊天、微信转账。交易地点为提前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埋雷”藏匿,交易成功后微信告知取货地点,由购买者自行寻找。此外,人群较为密集的酒吧、KTV、足浴按摩等乐场所和餐饮、酒店服务场所也是毒品交易高发地。由于毒品犯罪结合上下游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紧密,且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多次作案后往往拥有相应的上下游渠道,毒品犯罪分子通常有结伙形成网络化、职业化的趋势。
  
  二、毒品犯罪引发的社会问题
  
  毒品犯罪,其危害之大、危害之广、危害之深,实属罄竹难书。毒品犯罪诱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在我国现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重损人的身心健康。毒品对人类最直观的危害,就是对人们身体健康的推残。早在公元1799年,爱国人士就向国人昭示了毒品的危害:“鸦片烟一物,其性为毒烈,服之者皆邪慝之人,恣意妄为,无所不至,久之气血耗竭,必且促其寿命。”现代医学研究证明,毒品对人体健康有种种伤害,吸食毒品会导致便秘、体重减轻、食欲不振、不育等后果,大剂量吸食海洛因会引起呼吸衰竭而死亡。吸毒者不仅通过吸毒直接造成了自己身体的损害,而且会给下一代的健康造成很大影响。如果妊娠妇女吸毒,还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生下畸形儿。毒品的泛滥,还会助长艾滋病的传播,这不仅对众多的吸毒者,而且对广大无辜的群众的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第二,诱发其他犯罪,严重妨害社会治安管理。在我国,吸毒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异、父子反目的情况非常普遍。吸毒造成许多家庭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大量的事实表明,吸毒会造成种种家庭危机。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不稳定,必然给社会带来种种负担,影响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时,吸毒者为筹备毒资,有可能诱发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行为。吸毒后的“幻觉”也会诱发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
  
  三、打击毒品犯罪的现实困局
  
  近年来,辖区毒品犯罪始终在高位运行。毒品犯罪与吸毒现象是一种多原因、多危害的社会“综合症”。与合法市场不同的是,毒品在生理以及心理层面对消费者形成了近乎绝对的控制。一旦成为毒品的消费者,基本没有理性消费或者选择退出的余地。在办理毒品案件提讯时,多次问过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屡戒屡吸,他们的回答惊人一致:染毒者多与交友不慎有关,而一旦成瘾,吸毒人员相互之间有了共同爱好,成天裹在一起吸食毒品,追求刺激,经强制戒毒后又会迅速复吸,以致屡戒屡吸,难以自拔,一朝吸毒,终身戒毒。此外,我国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社会过渡时期,多种利益、多种矛盾交织,各类思潮并存,不少涉世不深的人经不起毒品的诱惑,或因为社会上各种不良风气使得涉毒人员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实施毒品犯罪,进而陷进毒品犯罪的深渊欲罢不能。
  
  打击毒品犯罪任重道远,不仅需要司法机关加大对贩毒分子的打击力度,更加需要加强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与宣传活动,从根源上遏制毒品的传播,让民众齐心协力抵制毒品,打击毒品犯罪。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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