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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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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问答:故意伤害还是强迫吸毒?
毒品犯罪
2008-04-09 00:02:55 来自:警察网 作者: 阅读量:1

  犯罪嫌疑人王某乘他人熟睡之机,用针管向他人体内注射毒品。请问:在此案中应如何为王某的行为定性?应视其为故意伤害还是强迫他人吸毒?

  答:在为类似王某所实施的行为定性的过程中,要注意查清嫌疑人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如果王某给人注射毒品是为了让他人染上毒瘾或者向他人销售毒品,且未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应属于强迫他人吸食毒品行为;如果嫌疑人的目的是为了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后果的,则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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