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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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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对近年来某县发生毒品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
毒品犯罪
2007-07-08 09:32:52 来自:正义网 作者: 阅读量:1

近年来,虽然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取得很大的成果,但涉毒犯罪仍然非常猖獗,禁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笔者在基层检察院工作,据统计,2002年批准逮捕的11件11人,件数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的12.5%;2003年批准逮捕的9件10 人,件数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9.2%;2004年批准逮捕的12件12人,件数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11.6%;2005年1——7月批准逮捕的9件9人,件数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14.5%。2002年至2005年共批准逮捕41件42人。现对该县毒品犯罪的特点、原因、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毒品案件的主要特点

1、青年人参与贩毒有增无减。据统计有38人,占毒品犯罪90.5%。

2、犯罪嫌疑人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缺乏。据统计,毒品犯罪嫌疑人初中以下文化39件,占毒品犯罪案件的95.1%。如只有小学文化的十七岁的犯罪嫌疑人莫某,帮朋友拿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吸食,当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他还认为自已没有贩毒。只是帮朋友拿毒品给他人吸食。

3、农民、无业人员有42人,占100%。这些人好逸恶劳,游手好闲,崇尚高消费,但又不想通过种田或打工用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果实。为了满足自己欲望,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贩毒道路。如谢某伙同刘某贩毒案,谢平时贪图享乐,好逸恶劳,又染上吸毒,为了过他们所谓的神仙生活,铤而走险,就去贩毒,走上了犯罪道路。

4、有前科的犯罪所占的比例较大。以2004年为例,共有4名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毒品犯罪,占全年毒品犯罪的人数的33%。如蒙某,自从染上毒瘾后,为筹措高额毒资,1998年因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病被保外就医,1999年因吸毒被县戒毒所强制戒毒,解除强制戒毒后又继续吸食毒品,于2000年9月又被送劳动教养二年,因病没有送劳动教养,2002年11月又复吸,被送劳动教养二年,2005年因贩卖毒品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5、女性犯罪比例较高,有7人,占17.10%。如黄某,为还赌债,看上毒品的高利润,不顾一切铤而走险,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00元。

6、吸毒贩毒交织,“两劳”人员贩毒的比率上升较快。据统计,87.80%以上的贩毒案件都是吸毒贩毒交织在一起,一般是由最初的吸毒者变为了贩毒者,滑入了毒品犯罪的深渊。吸毒上瘾后,为了寻求毒资来源,变为贩毒者,以贩养吸,形成恶性循环,如黄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漂亮贤慧,女儿聪明可爱,自从染上毒瘾后,为了支付高额毒资,便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000元。有的刚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很快又毒瘾发作,为了维持毒品需要而再次贩毒,形成吸毒—贩毒—劳教—再贩毒的怪圈。据统计,2005年1——7月两劳人员占50%。如犯罪嫌疑人黄某,2001年因吸毒被送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6月解教,出来不久,又重新吸毒。2004年3月去邻县太平镇贩卖2克毒品回蒙山进行贩卖。2005年2月因吸毒被被送蒙山县戒毒所强制戒毒,2005年3月23日以黄梦良又因嫌疑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

二、毒品犯罪的主要原因:

1、暴利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市面上每克毒品海洛因可赚取超过300%的暴利,畸形的暴利造成贩毒人员利欲膨胀。如黄某、李某夫妻贩毒案,李光从2000年开始染上吸毒的恶习,然而仅靠妻子种田所得的微薄收入很快便填不起这个无底的黑洞,和多数的吸毒人员一样,李光也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眼看丈夫走上邪路,妻子黄琼荣一开始还是坚决反对,但李光生意颇为“兴隆”获利远比种田丰厚,利令智昏的黄琼荣不由得由反对转向支持,从此,夫妻俩“夫唱妇随”共同贩毒。最终夫妻双双获刑。

2、戒毒后果不显著。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只进行药物治疗,造成戒毒后复吸率极高,几乎达到95%。吸毒人员一旦染上毒瘾就很难脱瘾。在目前的条件下即使通过强制戒毒,释放后一经接触毒友,重新吸毒就几乎成为必然。一是因为戒毒设施差,管教人员少,管理不适应戒毒的需要,吸毒人员戒毒不彻底;二是戒毒药效果差,目前尚无彻底脱瘾的特效药;三是在戒毒工作中生理治疗重于心理治疗;四是戒毒时间不够,经费不足不可能使戒毒人员生理心理彻底康复再释放。

3、禁毒宣传不够。目前的禁毒宣传还只停留在司法机关利用专项行动或某个宣传月进行宣传,其他如教育部门、宣传舆论部门宣传还不到位,因此不少青年人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加之毒品犯罪分子散布吸毒可治头痛、失眠、提高性功能等,致使一些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不知不觉加入了吸毒行列,吸毒人员的增加为贩毒人员提供了市场。

4、失业人员增多。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存在,这些人除部分外出打工、少数人经营种养植业外,相当一部分人经商无术,打工怕苦而加入了贩毒人员行列。此外有一部分人是因为染上毒瘾后没有经济来源购买毒品吸食而只好进行以贩养吸,受害者又当上了害人者,跌进了犯罪的深渊。这是贩毒人员走上贩毒道路的经济基础。

三、当前禁毒斗争的主要难点

1、毒品违法犯罪隐秘性强,是侦查毒品犯罪的一大难点。贩毒人员与吸毒人员之间一般采取单线联系的方法并运用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进行联系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交易,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时间短不易被发现。

2.贩毒嫌疑人隐瞒毒品的真正来源,也是打击毒品犯罪的难点。很多犯罪分子声称毒品是向不认识的人买的,因而无法深挖、打击主要的贩毒源头,严重影响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效。

3.抓获贩毒犯罪人员后取证难度大是侦查毒品犯罪的又一难点。除当场查证的贩毒事实以及缴获的毒品外,嫌疑人其他贩卖毒品的事实无法查明。

4.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难,导致毒品犯罪量刑难。除当场认定的毒品数量外,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没有当场缴获的其他毒品数量往往无法认定。

5.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指使他人交易毒品,自己躲在幕后进行策划,使侦查的难度加大。

四、治理对策

1、查堵毒源。目前蒙山县毒品主要来源于广州和藤县太平镇,毒贩购买到毒品后,自己或者雇佣他人通过公路运输的方法将毒品运输到蒙山县。据调查,检察院2003年至2005年办理的涉毒案件来看,85%以上的毒源来自广州和广西的藤县太平镇。因此,应加大公路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加强公路辑毒队伍力量,在进入蒙山县公路的道口处,加强查处,特别是广州班、滕县返回班进行重点检查,防止毒品进入该县。

2、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和暂住流动人员集中居住区强的清理,加强对无业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将其纳入综合治理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加强禁毒基础业务工作,提高禁毒执法专业素质。

3 、戒毒人员流回社会后,要有专门机构来对其进行辅导和帮教,远离原先环境,真正从生理和心理上脱瘾。

4、落实青少年的预防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提高思想素质,筑起一道防毒禁毒的“保护墙”。

5、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毒品犯罪的危害性,使全社会都知道,贩毒犯罪,吸毒可耻的道理。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使之从小认识吸毒对社会、对家庭、对本人的危害,从小远离毒品。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宣传舆论工具,学校、街道、居委会及家庭的宣传教育作用。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贩毒人员就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没有市场,

6、努力增加就业机会,减少失业人员。在农村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作用,努力引导剩余劳动力发展种养植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在城镇要努力提供就业机会,使失业人员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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