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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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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工
社区戒毒康复中如何开展尿检工作
2011-01-16 19:19:09 来自:《禁毒周刊》 作者:孙安清 阅读量:1

  妥善处理具体问题 保证尿检顺利实施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自2003年底组建以来,接受公安机关委托,始终将开展尿检工作作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实施。禁毒社工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规定的期限,对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人员分别完成3年22次和3年12次尿检。

  在尿检实践中针对容易发生的问题,自强总社总结出了一些比较好的方法,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扬。具体做法是:

  设立“AB角”监督留样,防止弄虚作假

  由于社工以女性居多,难以对男性服务对象进行现场监督,服务对象在留取尿液时,往往躲在厕所找人代替留尿或用“开塞露”事先装好正常尿液冒充即时尿样,企图逃避尿样检测。

  针对这种情况,自强总社及时从闵行区866名禁毒志愿者中,选出核心综治社保队员与社工共同开展个案服务。合理分配男、女社工的岗位,将男、女社工混合编组,确立“AB角”工作制度。尿检留样时,由男性社工到卫生间现场监督男性尿检对象、女性社工现场监督女性尿检对象留取尿液标本,另一社工在卫生间外看管尿检对象的随身物品。这样就有效地防止了尿检对象在留取尿样时弄虚作假。

  对重点对象长期疏导,消除消极侥幸心理

  由于尿检的具体日期长期基本固定,戒毒人员届时往往以生病、不在上海、天气不好等理由对尿检进行推脱。

  为保证尿检工作的质量,禁毒社工坚持长期耐心疏导,晓以利害。从与服务对象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开始,禁毒社工对服务对象反复告诫:每月真实的尿检是对自己戒毒康复的肯定,如果违规尿检将断送自己的人身自由;同时,禁毒社工对那些不稳定的服务对象给予心理辅导、重点帮教。指导服务对象克服心瘾,避免偶吸或复吸;禁毒社工还通过观察服务对象的行为状态,或通过社区民警、治保干部了解他们当前的生活、工作、健康、情绪等状况,以正确判断服务对象的戒毒情况。凡发现不稳定者,给予提前警示,提醒他们勿忘协议书中的对应规定;利用各种方法或手段干扰、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三次及以上的,将由执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这样做较好地发挥了震慑作用。

  增加模板种类,确保毒品不漏检

  为了保证尿检结果的全面准确,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下,市卫生部门将原先尿样检测的一种模板增加为“吗啡”、“甲基苯丙胺”、“美沙酮”、“杜冷丁”及“大麻”等五种尿样检测模板。这样做使得模板具有“广谱性”,保证较为全面准确地检测毒品。

  客观分析尿检结果,区别情况进行补救

  在尿样检测中,确实存在因对象服用了止咳药或其他药物而致尿检阳性反应的现象。面对尿检中出现的阳性反应,不论是对象自称服用了止咳药或其他药物,还是该对象确实服用了毒品,禁毒社工都不轻易表态、轻易处置。而是根据服务对象的一贯表现,在停止该对象的尿检程序后,首先与社区民警联系,提请民警给予该对象一个机会,一周后再做尿检。对日常已掌握的戒断并不稳定的服务对象,除立即停止其尿检程序外,限令其在两天内重新尿检,并及时将该对象的尿检结果通知辖区户籍警。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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