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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工
禁毒社工如何帮教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
2021-12-21 21:58:14 来自:中国禁毒报 作者:费梅苹 王亚荣 阅读量:1
  近年来,困境未成年人(或称困境儿童、困境青少年)被广泛关注。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明确规定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政府保护。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困境未成年人群体之一,其独特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发展需求等也得到了高度关注。综合已有研究可以发现,当前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的困境集中表现在心理健康存在隐患、父母陪伴缺失及人际交往匮乏等方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和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的主要问题,社工可以在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四个维度为其展开专业服务。
  
  评估个体发展,奠定个性化服务基础。与普通家庭儿童不同,由于父母的涉毒经历及家庭生活环境的变化,正处于成长发展关键时期的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灵遭受创伤,性格和行为很容易偏激,产生认知偏差等问题,严重的话可能会走上犯罪道路。社工要想精准识别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问题和需求,并利用其优势和资源开展针对性的帮教服务,首先要对其进行全面评估,需要对本人、父母、学校老师、同伴等相关重要人员进行深入访谈,全面了解并评估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学校情况、与同伴交往情况、个体想法等。在这一阶段,社工可以重点关注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如何讲述自身生命故事,包括父母涉毒行为对其带来的影响、面对问题的应对方法策略以及自己的期待、想法等,社工应以倾听为主,营造良好的对话氛围,给予其充分表达自我的机会,在讲述个人故事的同时协助其宣泄自身不满情绪,逐渐改善其不良的心理状况,并对于一些好的经验方法及时给予鼓励,令其感受到被接纳、认同,产生安全感,进而鼓励其走出封闭的空间。
  
  搭建沟通平台,建立稳定陪伴关系。父母在未成年子女成长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父母的教养方式、情感表达及与子女互动的内容、方式等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的成长发展、社会行为。涉毒人员在子女教育、陪伴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方面,他们不能很好履行父母的养育责任,经常忽视其子女的需求,另一方面,他们因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在家庭生活中缺位,造成其未成年子女监护缺失、安全感缺失等。社工首先要缓解涉毒父母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向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简要说明父母的基本情况,让他们深入了解父母,并鼓励他们帮助父母与毒品绝缘。之后,社工可通过亲子互动小组、分享与父母快乐时间、绘制自己眼中的父母等方式,搭建亲子沟通平台,逐渐加强涉毒人员与其未成年子女的沟通理解,增加他们对于子女的陪伴。对于一些父母难以陪伴子女的情况,社工需了解家庭整体情况,评估涉毒父母能否与其未成年子女建立稳定的养育、陪伴关系,进而开展相应介入服务。
  
  营造良好氛围,建立人际关系网络。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互动时,敏感性和自卑感较强,常常害怕他人提及父母的涉毒行为,或者选择自我封闭,不愿主动结识朋友,或时常幻想他人鄙视自己,情绪行为受到影响。针对这些问题,社工可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面向学校老师,尤其是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开展工作,鼓励他们对这些特殊家庭学生投入更多的关注,了解其在学校的基本表现、与老师同学间的关系、如何看待其父母涉毒、日常沟通方式等,给予积极引导,并营造良好的学校、班级氛围,以平等、尊重、接纳的方式协助其克服困难,正常学习。二是面向学校同学开展服务,营造良好同伴关系。未成年人正处于群体社会化发展时期,同伴间的相互认同、接纳及人际关系建立,对其实现自我发展十分重要。社工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同伴活动,加强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与周围同伴关系的建立,逐渐打开其封闭的成长环境,同时也消除同伴对其产生的污名,共同建立稳定的人际关系。三是面向学生开展生命教育、禁毒宣传教育、犯罪预防教育等服务,在全校营建良好成长范围,有利于个体成长及学校教育功能的进一步完善。
  
  加强社会引导,链接有效社会资源。积极的社会引导,对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发展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由于父母陪伴较少、与周围同伴关系弱等问题,在孤独、彷徨、无助的情况下很容易误入歧途,与社会不良人士结交,甚至走向犯罪道路。社工要加强积极的社会引导,帮助其建立明辨是非和自我掌控的能力,预防其走向犯罪、吸毒道路。近年来,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相关政策逐渐增强,如民政部等12部门2019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着力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资助救助和监护责任”四方面举措。社工可以充分运用相关政策,链接相关社会资源,保障涉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权益。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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