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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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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后驾驶
唾液筛查:防范毒后驾驶肇事的利器
2010-09-20 20:00:13 来自:《科学时报》 作者:姜炯 阅读量:1

  这样牵扯出来的问题就很多,首先驾驶员吸毒处于禁毒部门和交管部门的衔接点,如果没有一个政府制定的联动协作机制,两个部门的配合是师出无名的,进而人员和资金也无法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任法医师关一亮从很早以前就注意到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也多次呼吁相关部门制定一条筛查的机制,防患于未然。关一亮说:“2006年以来,我们接到一些交管部门送来的样本进行毒品检测。然而这些大多是在受害者要求或者其他机构要求下,交管部门移送过来的。因为大家属于不同部门,没有政策上的规定,交管部门的同志也没必要我们协助,这毕竟是求人的事。而由于法律上没有依据,是否吸毒也不一定能成为庭审的赔偿依据,因此受害者主动要求的也很少。”

  现在关一亮面临的难题是,没有一个政策能支持他。也许相关部门并没有把毒后驾驶放在如酒后驾驶一样严峻的高度,至少从客观数量上,二者还不是一个量级。然而,对于毒后驾驶的评估,也许并不应该单从数量上着眼,毕竟喝酒与吸毒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事件,揪出一个吸毒者,也许可以以其为线索,进而揪出更多的脏东西。何不换一种思路,查处一个毒后驾驶者,对于社会治安的意义必然比一个酒后驾驶者大得多。

  毒后驾驶是一个多元化的问题,指向健康,也指向法治。正如李文君所言,一个吸毒者有三重身份:患者、违法者、受害者。政府对于吸毒问题的重视由来已久,这从成立于1990年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由25个部委组成的庞大规模上就可见一斑,有理由相信,政府部门就毒后驾驶现象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和检查机制也会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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