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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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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
禁毒戒毒言论
2008-02-19 09:02:05 来自:福建禁毒 薛建和 作者: 阅读量: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已正式颁布,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解决毒品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体现禁毒工作与时俱进,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一项重要立法,是禁毒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推动全国禁毒工作深入、持久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当前,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是各级禁毒部门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应当摆上位置,列入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学习《禁毒法》务求“精”

    学习好《禁毒法》是宣传好、贯彻好《禁毒法》的前提。各级禁毒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毒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好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举办法制讲座和专题辅导、召开研讨会、开展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以考试、竞赛等为激励手段,组织禁毒各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和全体禁毒民警系统学习《禁毒法》。学习培训中,切忌“走过场”,也不可满足于对《禁毒法》内容的一般“知晓”上,要仔细研读、释疑解惑,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尤其要明确《禁毒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立法背景;了解《禁毒法》与以往的禁毒法律法规相比,在内容上出现的新变化;掌握《禁毒法》各章各条各款规定的准确涵义,并铭记于心,烂熟于胸,以武装自己,更好地指导工作。

  二、宣传《禁毒法》务求“热”,即迅速掀起宣传《禁毒法》的热潮

    要着力激发禁毒各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禁毒法》宣传的热情,充分发挥其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履行禁毒宣传职责,从而形成禁毒委统一领导下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协同的宣传“热度”,以“综治宣传月”、“禁毒集中宣传月”等为契机,运用简便易行且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禁毒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要把《禁毒法》宣传与禁毒人民战争成果宣传紧密结合起来,编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直观生动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引导社会公众从“喜”中读“忧”、从“事”中明“理”,透过缉毒执法的战果统计,深刻认知禁毒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透过禁吸戒毒的典型案例,深刻认知毒品的危害性和戒毒的复杂性;透过禁毒人民战争“五大战役”,深刻认知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及困惑所在,让《禁毒法》的内容真正深入人心扎下根。

  三、贯彻《禁毒法》务求“实”

    《禁毒法》是我国多年来禁毒理论研究与禁毒斗争实践相结合的智慧结晶,它从法律层面上对禁毒工作涉及的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彰显了我国政府的禁毒决心,是巩固和发展禁毒人民战争成果、进一步深化禁毒斗争、实现禁毒形势持续好转的一柄闪亮“利剑”。推动《禁毒法》的贯彻实施,是各级禁毒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正视《禁毒法》贯彻实施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与之衔接,破解执法资源、环境、配套机制和保障条件等方面的难点;要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调研,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地方性禁毒法规的修订工作,在《禁毒法》的框架内,从本地实际出发,对有关具体事项作出进一步的规范,以确保《禁毒法》能够顺利地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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