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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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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风生
各界人士谈免费提供吸毒针具:是利是弊?
议论风生
2007-07-08 17:17:08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据"东方卫报网站"讯:【新闻事实】据中新社消息,从今年1月开始,云南省个旧市的吸毒者可在当地艾滋病咨询中心免费领取清洁针具,用于静脉注射吸毒。这在中国内地尚属首例,标志着对中国社会治安稳定政策和传统观念的突破。

    被称为"清洁针具交换工程"的这项政策是依据《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制定的。截至去年底,云南省累计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达到14905例,是1989年的100倍。这些人群中90%的感染者是因为共用针具而感染的。为预防艾滋病,由地方政府给吸毒人员发放一次性针具,同时发放毒品替代品美沙酮的做法,与中国的传统观念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存在着冲突甚至矛盾。出于同样的预防目的,日前,湖南怀化、广东广州也先后采取了类似的措施。 

    白下区公安分局止马营派出所治安警长余胜:

    会让吸毒犯罪变相合法化(小标题)

    在这一措施的执行上,我认为有几个地方还值得斟酌。首先,这一措施跟国家法律相悖。我国法律明令为吸毒者提供用具或帮助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法惩处,卫生部门的"另类"做法将使公安执法部门无所适从。严格来说,这一措施与法律相抵触,是应该取消的。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依据,这一做法将很难长久坚持并推广。

    近几年来,我们公安机关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打击吸毒等违法行为。然而从打击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而且吸毒人数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上对吸毒犯罪处罚力度较小,只要吸毒者不贩毒,最多就是劳教,不能对其构成威慑力。我审讯过一些吸毒者,我感觉他们已把吸毒当作平常事,就如同抽烟一样,越来越没有罪恶感。而目前一些吸毒者已经有些肆无忌惮了,在公共场所吸毒现象屡屡发生,更有甚者,外地瘾君子竟然敢在警察面前吸毒。

    试想一下,如果为吸毒者提供免费提供针具和替代品,那不就如抽烟的人到商店买盒烟一样方便吗?吸毒者自然会有恃无恐了,这样下去会给打击吸毒犯罪活动更增加难度,因为仅凭尿样测试无法证明他吸食的是毒品还是替代品。长此以往,吸毒犯罪就会变相合法化。

    某厂保卫处退休干部林卫国: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可取(小标题)

    我看过卫生部王陇德副部长的讲话,照他的意思,这个做法是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一个尝试,他认为这些措施的推广效果会比较好。他说通过"一刀切"的办法完全杜绝吸毒行为在目前是不可能的,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只能另辟蹊径。

    说心里话,对于他的观点,我真的不敢苟同。建国时,吸贩毒犯罪非常普遍啊,国家最后还不是让吸毒现象在我国大地上一度灭绝吗?不可能的事还不是可能了吗?那时,举国上下对吸贩毒犯罪深恶痛绝,禁毒政策深入人心,再加上政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自然禁毒效果非常显著。

    再看看现在呢?这几年来,吸毒现象用非常普遍并不为过吧?虽然政府部门经常宣传毒品对人的危害,也经常能从媒体上看到关于公安部门打击吸贩毒犯罪的报道,但许多人最终还是走上了吸毒之路。吸毒现象普遍化的根结就在于人们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变淡薄了,法律法规对吸毒惩处力度弱化了。预防艾滋病的工作,确实要引起国人的高度重视,但通过这种措施来预防艾滋病,我认为不可取,这是典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如果一旦默认吸毒的合法化,到时候艾滋病没防住,毒品却在全国泛滥起来,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江苏省公安学院老师张利龙:

    切不可一厢情愿(小标题)

    这一举措在云南出台,可能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我个人看法是,这是一厢情愿的事。据统计,中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超过105万,每年光吸毒消耗的资金有270亿人民币。这是官方统计的数据,而现实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因为有许多吸毒人员并不在册。如果让该举措变为现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拿出数百亿资金。而且这一举措实施后,吸毒人数还会大幅度增加的,到时候政府不拿出更多的钱时,又该怎么办呢?再者,虽然美沙酮是一种麻醉神经中枢的药品,可对于吸毒者说,是否可以替代毒品还是未知数。

    从在册的吸毒人员的年龄来看,72%是青少年,就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青少年是毒品好奇心和传播力极强的人群。从社会宣传来看,绝大部青少年都知道毒品的危害性,做到了远离毒品。但一旦服用美沙酮合法化,由于专家们都说它的依赖性不强,没有海洛因的危害大,猎奇心理可能会让更多的青少年尝食它。麻醉品和毒品也只有一步之遥,他们再进一步吸食毒品的可能性就极大了。

    目前,对吸食毒品学校的管理和处罚都很严厉,因而吸毒者还较少,但如果日后吸食美沙酮合法化,学校的管理就很困难,吸毒人数大幅攀升是勿庸置疑的。

    城建医院医生科主任陈卫华:

    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小标题)

    鼓励吸毒者拿用过的针具免费换取清洁针具,这是一个好方法,是社会的进步,司法的进步,社会关怀的体现。

    目前,社会对吸毒者采取的大多是强制戒毒手段。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绝大多数吸毒人员即使在戒毒所里戒了毒,出来后也会复吸,而且这个比率很高。这固然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重要的一点就是强制戒毒只能使身体不依赖毒品,不能使吸毒者心理上完全摆脱毒品的诱惑,而心理问题恰恰是吸毒人员复吸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如果有社会的关怀和理解,吸毒者就不会自暴自弃,容易树立坚定的戒掉毒瘾的信心和勇气。

    现在,云南省和湖南省的做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应该积极地把它们的先进经验进行推广,让这项措施能够覆盖更多的吸毒群体。通过向吸毒者提供美沙酮,使其感觉到社会的关怀和理解,从心理上逐渐摆脱海洛因,从而达到戒毒的目的;另外,向吸毒者免费提供针具,最大程度地避免了由于共用针具而引起的艾滋病的广泛传播。虽然我国法律中明令为吸毒者提供用具或帮助是违法行为,但现在卫生部门的措施和上述规定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们应该把这做措施看成是一种医学行为。

    东南大学学生徐彪:

    预防艾滋病更重要(小标题)

    艾滋病的预防结果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如果这一举措能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当然是件好事。从全国范围来看,因吸毒使用不洁针具已成为传播艾滋病的主要途径。监测表明,广东吸毒人群艾滋病病毒流行率已从1996年的0.02%上升到现在的5.38%,超过云南省1995年的水平。近几年来,吸毒人群注射吸毒的比例均维持在七成左右,其中共用注射器的比例高达四成到五成五之间。再者女性吸毒者越来越多,而女性吸毒者卖淫现象比较普遍,吸毒暗娼已成为艾滋病从吸毒人群向多性伴人群传播的纽带。

    由此可见,在目前无法有效禁毒的情况下,通过适当疏导来遏止艾滋病的传播,也是可行的。利用一些替代药品让茫茫人海中的瘾君子走进视线范围,便于管理,可以减少他们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可能性,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这不是一举两得吗?其实没必要因为发提供免费针具就认为默认吸毒不违法,就拿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来说吧,大家不同样接受了吗?并没有人认为买淫是合法的。

    网友观点:

    正义战士:一个人再坏,也许他还算是人,如果他沾上毒品,那他就不再是人了。有人要吸毒就让他吸吧,只是别让他们害己又害人就可以了。这种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的方法很有创意,最起码能在一定范围内减少艾滋病的传播。艾滋病是传染病,目前世界上又没有有效的防治方法,我想预防艾滋病可能更重要一些。

    飞侠客:出台这个举措也不是无凭无据的,再说在国外也有先例,虽然我们不同意全部都是拿来主义,但人家先进的经验我们还是可以借鉴的。云南省吸贩毒现象比较严重,自然给预防艾滋病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既然无法根治吸毒现象,那么让这个举措试行一段时间又何妨啊?

    太阳雨:我对这个措施能否取得专家们预期的效果表示怀疑。我有一个朋友就是粉友,他说,呆子才去领那玩意呢。前脚去领,后脚公安员就来抓,这下倒方便公安员了,没人会上这个当的。由此可见,虽然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很有可能没人敢领,最后还是白忙。

    新生代:美沙酮作为一种毒品替代品,真的能够有效地帮助吸毒人员戒毒吗?据说,吸毒者都喜欢吸毒后的那种感觉,吃了美沙酮也会有那种感觉吗?如果不会,吸毒人员还会用它吗?现在年轻人经常用"郁闷"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吸毒后的感觉是他们所追求的,没有那种感觉,谁还会服用美沙酮啊。当然如果美沙酮能此功效倒也不错,我们也可以体验一下吸毒后的那种感觉了。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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