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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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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由满文军吸毒呼吁进一步加大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投入
禁毒思考与议论
2009-07-07 07:14:08 来自:湖南省白泥湖劳教所 肖斌 作者: 阅读量:1

  2009年5月,因一曲饱含深情的《懂你》而被人们喜爱的、充满健康阳光形象的歌手满文军,因为吸毒成为了娱乐圈的反面教材。人们在痛心的同时,回想起了被披露出来的明星“吸毒路”,既为他们感到惋惜,又为他们感到愤慨:成名不易,多少努力、多少心酸、多少机遇,才换来名利双收,为什么还要吸毒呢?

  其实人们对此不必无法适应,不必难以置信,更不必群情激愤。明星吸毒,折射出来的是我国禁毒斗争形势的严峻,禁毒工作任务的艰巨。如果满文军吸毒事件,能让更多的人从中汲取教训,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那就是这一事件的正面效果。看到很多喜欢满文军的歌迷,在网上留言希望他能够尽快戒毒、坚决戒毒,我不禁想多说几句。

  “成瘾”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精神活动,虽然戒毒的主观愿望非常重要,但戒毒不是单靠个人的愿望就能够戒的。往往吸毒者本人比旁观者更想戒毒,更痛恨毒品对他们的伤害,可一解除隔离,有可能接触到毒品了,他们就不由自主地向毒品“飞奔而去”,这就是所谓“一朝吸毒,一生戒毒”。

  《禁毒法》针对吸毒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四种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作为“四戒”之一,在一般的戒毒流程:先社区戒毒、次强制隔离戒毒、再社区康复中,强制隔离戒毒收治的是毒瘾重、难戒治、反复性强的吸毒人员,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最长可达三年。它是“四戒”中唯一带有严厉惩治性的措施,它对进入社区戒毒阶段的戒毒人员保持了高压的法律威慑,促使他们尽可能在社区成功戒毒。因此强制隔离戒毒是跑在最前面的“头马”,引领着戒毒全局向前发展。

  强制隔离戒毒在我国的禁毒工作中如此重要,可是目前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现状并不能让人满意,这主要是因为:一、《禁毒法》之前,有两种形式的强制戒毒,即公安强制戒毒和司法劳教戒毒。《禁毒法》把这两种形式的强制戒毒合并为强制隔离戒毒,《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但国务院《禁毒条例》至今尚未出台,因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体不明。主体不明,严重迟滞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发展。二、还是《禁毒条例》没有出台,导致了强制隔离戒毒经费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禁毒法》规定,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范围,同时规定吸毒者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三重身份。对应这三种身份,会发现不管是强制也好、隔离也罢,要害在“戒毒”二字。《禁毒法》要达到的效果是标本兼治,而绝非治标不治本,那么,“戒毒”应当是指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中心工作是治疗,场所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方法和教育方式都要以“治疗”为主。可我们现在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没有进一步加大对它的资金投入以前,有几家敢说自己具备了“治疗”的功能呢?

  满文军参加过多次形象大使的公益活动,他给公众的印象,绝不是一个生活颓废、堕落的人,正因为他形象良好,此次吸毒事件给社会造成的伤害就不轻。要想挽救对社会的伤害,挽救满文军,应当加大对戒毒的投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是戒毒斗争中的主力军,从满文军事件,我们呼吁《禁毒条例》尽快出台,呼吁强制隔离戒毒经费尽快加大保障力度,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沿着以人为本的道路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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