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
联系杜新忠:13757963812 | 网站地图
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首页 > 当前位置:>禁毒综合 > 百家争鸣 > 正文
百家争鸣
治理外流贩毒顽症需釜底抽薪
禁毒思考与议论
2008-02-28 09:21:33 来自:中国警察网 作者: 阅读量:1

    自2004年挂牌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毒品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针对外流贩毒这一顽症,通过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实行禁毒村民自治、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等举措,摧毁了贩毒人员的经济基础,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使重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11个重点整治县(市)外流贩毒人数下降34%

  重点整治地区五条“摘帽”标准进一步细化

  近日,记者从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个重点整治县(市)毒情形势发生了可喜变化。据统计,2005年以来,11个重点整治县(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165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017人,缴获各类毒品155公斤。与2005年相比,11个县(市)被打击外流贩毒人数下降34%,新滋生吸毒人数下降15%,由毒品问题引发的治安案件比例从3.9%下降到3.4%,引发的刑事案件比例从8.2%下降到5.4%,人民群众对当前禁毒工作平均满意率达81%。

  外流贩毒素来是毒品问题的打击难点。由于在户籍所在地贩毒易被警方发现和控制,或者由于户籍所在地没有贩毒条件和吸毒群体,很多贩毒人员往往选择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以外的大中城市、边境地区甚至境外从事贩毒活动,这样,就形成了外流贩毒。在某种程度上,外流贩毒已成为“激活”毒品生产和“拉动”毒品消费的一大恶因。为有效治理外流贩毒问题,2004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在云南“大理会议”上确定了11个外流贩毒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作为重点整治地区进行挂牌整治,2007年又将特殊人群贩毒问题突出的四个县确定为重点整治地区,并提出了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具体措施。按照国家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各禁毒重点整治县(市)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禁毒人民战争为载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击、预防、戒毒、宣传、教育多管齐下,尤其是通过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实行禁毒村民自治、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等创新性的举措,使外流贩毒被“釜底抽薪”,重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更加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重点整治工作的效果,国家禁毒办对“大理会议”确定的五条重点地区“摘帽”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除要求当地党政领导担任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之外,对重点地区新吸毒人员滋生幅度、吸毒人员管控率、“无毒社区”创建比例以及群众对当地禁毒工作满意率等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表示,当前全国禁毒人民战争进入攻坚阶段,继续深化毒品重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禁毒办将加强督促检查,促使各地进一步加大禁毒执法工作力度,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打击、预防、戒毒、宣传、教育多管齐下

  积极推动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特别是禁毒人民战争以来,15个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关于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加强重点整治作为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内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坚持打击、预防、戒毒、宣传、教育等多管齐下,使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国家禁毒委员会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极为关注,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导。贵州、重庆、四川、福建、甘肃、宁夏等省(区、市)的党委、政府多次召开办公会,研究禁毒重点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各重点地区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其中,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先后召开50余次党委常委会议、40多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东乡、广河两县重点整治工作。福建省晋江市规定对因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出现重大贩毒案件被外地查获的,或出现地下制毒工厂且长时间未发现的,给予相关部门领导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直至就地免职。重庆市梁平县、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实行了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派出所民警包片、村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有力推动了各地重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遏制外流贩毒发展蔓延

  各重点整治地区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进一步加大禁毒执法工作力度,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全力遏制了外流贩毒活动的发展蔓延。

  在专案侦查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对本地毒品集散地、分销地、消费市场、制毒窝点的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一批制贩毒和外流贩毒的情报线索,确定一批目标案件,集中力量开展专案侦查,打掉一批危害一方的贩毒团伙,摧毁一批盘踞当地的贩毒网络,依法严厉惩治了一批毒枭和重要毒贩。对批捕和负案在逃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各地进行了全面梳理,该上网的上网,该通缉的通缉,并组织追捕组进行缉捕。

  各重点地区充分利用查缉网络,梳理、掌握一批外流贩毒团伙线索,与有关地区联手开展调查和打击行动。各特殊群体贩毒问题严重地区还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指挥者。四川省布拖县、金阳县,新疆和田县、河南尉氏县等特殊人群贩毒的主要流出地,加强了与云南、广东等主要流入地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堵截、劝返和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外流贩毒嫌疑人员堵在境内、控在当地。

  此外,针对贩毒人员中存在的“杀了我一个,幸福几代人”和“坐牢一阵子,享受一辈子”等观念,切实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其中,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贵州省盘县等地公安机关会同检察院、法院统一执法思想,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对贩毒收益该没收的一律依法没收,该冻结的毒资一律冻结,摧毁了贩毒分子的经济基础,有效遏制了当地外流贩毒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动态管控吸毒人员

  各重点整治地区紧紧抓住建设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大对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帮教、管控工作力度,提高了戒毒巩固水平,进一步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减少了毒品危害。

  重庆市梁平县组织开展以满员收戒为重点的“秋风行动”、“荡污行动”,共抓获吸贩毒人员1204名,强制戒毒1204人次;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专门组织外流吸毒人员收戒队赴外地寻找、遣返吸毒人员,全部落实社会帮教措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组织开展了“千里大收戒”统一行动,从外地遣返同心籍吸毒人员30余名;四川省昭觉县建立了“支部加协会”的禁毒工作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10月,11个重点县共强制戒毒10952人次,劳教戒毒3320名。与2005年相比,三年以上戒断巩固率从10.6%提高到16.7%。

  各地还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禁毒预防教育,使新滋生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下降。2005年至今年10月,11个重点整治县(市)新滋生吸毒人员平均下降了15%,11个重点地区“无毒乡镇”比例从2005年的34%提升到2007年的47%。避免毒品问题出现反弹

  毒品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强性、反复性,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在目前重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情况下,避免因思想放松、工作松懈而导致毒品问题出现反弹,成为各重点整治地区应时刻警醒的问题。

  2004年,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在“摘帽”后,保持领导重视不减、工作力度不减、禁毒投入不减,毫不放松地抓好禁毒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促进禁毒形势出现了明显好转。而个别地区在2004年“摘帽”后领导重视程度下降,禁毒责任制流于形式,导致毒情迅速反弹,教训十分深刻。为此,对重点整治地区而言,“摘帽”绝不能急功近利,要切实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上下工夫,在建立禁毒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只有始终保持禁毒工作的连续性、开拓性、创新性,才能不断巩固、扩大重点整治工作成果。  

  坚持釜底抽薪之举巩固重点整治成果

  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云南警官学院禁毒系教授张义荣认为:近些年来,特别是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以来,从我实际经历的一些禁毒项目评估和实际调查情况看,禁毒成效是显而易见的。这次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报告的全国11个重点整治县(市)毒情形势发生的可喜变化是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重大成效的又一个突出佐证。

  这里,我对其中两个核心指标的下降尤其感到欣慰和振奋。一是与2005年相比,11个县(市)被打击外流贩毒人数下降34%。稍对毒品问题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外流贩毒情况严重,已成为“激活”毒品生产和“拉动”毒品消费的一大恶因。通过全国11个重点整治县(市)外流贩毒人数大幅下降的事实可以看出整治的效果明显;二是与2005年相比,11个县(市)新滋生吸毒人数下降15%。“哪里有吸毒人员,哪里就有毒品。”一个地方也好,一个国家也罢,毒品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吸毒人数的增减通常最有说服力。11个县(市)新滋生吸毒人数下降充分说明了预防和戒治措施功不可没。上述整治成效,充分说明了我国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毒品违法犯罪情况正在得到有效遏制。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不良现象进行的整治可以说不计其数,但往往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这个“怪圈”令执法者疲于应对,整治成果难以巩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毒品问题系复杂社会问题,是顽固的社会丑恶现象,有着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在禁毒实践中惟有坚持釜底抽薪,才能破解整治“怪圈”。

  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下简称《88公约》)制定前后,国际上最为流行的禁毒策略称为“二位平衡”策略,即减少供应与减少需求并举策略。这一策略的精神直接体现在我国早已加入的《88公约》中,并且至今在联合国禁毒领域仍十分流行。世纪交接前后,“三位平衡策略”或“三大优先策略”的具体应用,即吸食前阻止(预防干预),吸食后戒治(戒毒治疗)和摧毁毒品市场(执法)并重的实践在美、英等国迅速盛行并在实践中取得重大成效。我国近些年来也实践和证明了诸多有效的禁毒策略。此轮重点整治中贵州盘县之所以取得比较大的成效,关键在于根据毒品问题发展变化的规律,结合本地情况,在禁毒策略上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釜底抽薪之举。面对严峻的毒情形势,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盘县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通过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严格执法)、实行禁毒村民自治(落实预防)、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力推戒治)等措施,创新禁毒工作方式,改变了当地毒品问题严重的落后面貌。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们面临的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禁毒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不断增多。要防止出现“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关键是要继续坚持禁毒对策中的釜底抽薪之举。只有这样,才能巩固重点整治的效果,才能延续、扩大和巩固禁毒人民战争的成果。  

  吸毒人员新增率和外流贩毒人数逐年下降

  盘县整治措施可学可用

  贵州省盘县法土村第三村民组第一联户组负责人赵力志(化名)最近很有些郁闷,他所在的联户组因有人违反《禁毒公约》,八户人家全部受到经济处罚。“我家被罚得最多,700元!”近日,当记者来到法土村时,老赵还在为联户中出了“败类”懊恼着。

  盘县位于贵州省西部,地处滇、黔、桂三省结合部,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落后的现实状况,年人均纯收入只有2000余元的盘县逐渐成为金三角毒品转运的重要通道,并发展成为毒品消费市场和外流贩毒人员多、深受毒品危害的重灾区。2004年,盘县被列为全国、全省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地区。

  面对严峻的毒情形势,盘县党委、政府痛定思痛,通过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实行禁毒村民自治、推动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等措施,创新禁毒工作方式,改变了当地毒品问题严重的落后面貌。

  “盘县部分乡镇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盘县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丁全宇说:“在毒品的高额利润诱惑下,少数人产生了‘要想富,去走弯弯路’的错误思想,从而铤而走险进行毒品贩运活动。此后,这些人拿着贩毒赚来的钱买车、盖房,带来了极坏的示范效应,以致其他村民纷纷效仿。”

  为了使群众从灵魂深处抵御毒品的侵蚀,盘县政法机关加大了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对贩毒分子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对违法所得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依法上缴国库。重点整治开展以来,盘县共执行财产刑18件,执行金额达100余万元。

  在发挥财产刑特殊的惩戒威力和预防作用的同时,盘县党委、政府借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在全县推行了禁毒村民自治工作,并从县直机关抽调163名干部常驻挂钩乡镇协助开展禁毒整治。珠东乡下派干部吴敬轩对记者说,禁毒村民自治开展以后,各村都制定和实施了《禁毒公约》《村委会管理禁毒联户规则》等,村民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意识空前增强。

  “抓重点整治光靠政府机关不行,关键是要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禁毒村民自治的实施擦亮了群众的眼睛,促使跃跃欲试的不稳定人员悬崖勒马,村里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大大减少了。”据介绍,禁毒村民自治实施以来,珠东乡已对违反《禁毒公约》的61个违约户及其联户进行了处罚,共兑现违约金八万余元,全部用于各村禁毒工作。

  在抓整治的同时,盘县还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集强制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工作新模式。投资900多万元的盘县戒毒康复中心一期工程于2007年初投入使用,目前已接纳600余名康复人员。为使学员能有一技之长,康复中心与盘县职校联合办学,引进和实施了服装加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等一批实用性较强的生产加工项目,开设了具有学历证明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课程。

  通过三年来持续不断的严打整治,盘县堵疏结合的工作措施取得喜人成效,该县新滋生吸毒人员和外流贩毒得到有效控制,吸毒人员新增率、外流贩毒人员被打击数量逐年下降。2005年新增吸毒人员259名,新增率5.1%,被打击的外流贩毒人员353人,同比下降53%;2006年新增吸毒人员197名,新增率3.7%,被打击的外流贩毒人员305人,同比下降14%;2007年新增吸毒人员188名,新增率3.6%,被打击的外流贩毒人员202人,同比下降34%。盘县“无毒乡镇”创建率已达62%。

  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认为,盘县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经验,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效果,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责任编辑]杜新忠
杜新忠戒毒网--戒毒门户 权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