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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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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争鸣
全面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2015-08-01 15:08:19 来自: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作者:肇恒伟 阅读量:1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社会稳定、人民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 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中央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就做好新时期的禁毒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代表和先进个人时就禁毒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禁毒工作的核心要务。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社会工程,科学有效的建设活动应当着重把握从 严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原则。

  从严治理是整治毒品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和政府厉行禁毒立场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毒品犯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也是导致毒品滥用蔓 延的源头性犯罪,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从严整治。贯彻从严治理原则,就是要紧密结合毒品犯罪活动实际, 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出重拳就是针对全国或区域内突出的毒品犯罪活动及时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应当将制造、走私、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 罪案件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将零包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常见多发案件作为打击整治常项,有效减少毒品供应。要将毒情严重地区和互联网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有效 遏止、扭转现实和虚拟空间毒情发展蔓延。要将涉毒资产追缴作为打击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之一,有效剥夺毒品犯罪分子非法收益,降低其再犯可能性。用重典就是 要用足用好现有刑事法律,对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零包贩毒的犯罪分子采取“数量加情节”原则依法从严惩处,对特殊人群涉毒 犯罪者创造条件依法收押惩处,对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并科财产刑,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源头治理是毒品治理的治本之策,是党的社会治理原则在禁毒工作的具体体现

  毒品问题集中体现为社会问题,它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解决毒品问题,既要采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的思维和方式,注重打击整治,也 要采用社会治理的思维和方式,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铲除毒品问题的滋生蔓延的社会土壤。贯彻源头治理原则,就是要正确处理预防与打击关系,坚 持预防为主,将预防置于禁毒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源头性地位。要有效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施三级预防策略,即针对社会大众进行通用性干预,针对青少年、 演艺界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高危人群开展选择性干预,针对高危个体开展指明性干预;同时,深入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 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的“六进工程”。要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使其用于医疗、教学和科研目的,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转化为毒品。要加 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使其用于合法生产、生活目的,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毒品。要加强涉毒治安案件查处,防止涉毒治安案件演变为涉毒刑事案件,控制 毒品滥用增量,减少毒品需求。要加强戒毒康复治疗,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自愿戒毒等戒治措施,努力帮助吸毒成瘾人 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

  系统治理是以多元治理与合作共治为特征的社会治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禁毒工作的具体体现

  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履行禁毒职责 或者义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社区治理和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创新社 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这些都为毒品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治保证。贯彻系统治理原则,就是要积 极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系统治理中的多元主体主要有以下 几类:党委是毒品治理的领导核心,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促进合意、形成合力;政府是毒品治理的主导者,其调动行政资源,制定规则、调控市场,提供公共服 务;禁毒委员会是毒品治理的专门组织、协调和指导者,其建章立制、督促考评;禁毒委成员单位是毒品治理的具体执行者,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 力协作、齐抓共管;社会组织是毒品治理的中坚力量,是禁毒工作社会化主要承接者和推动者,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戒毒康复和禁毒科技研发活动,通过 组建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单位”、“无毒家庭”等创建活动;群众是毒品治理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依靠群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毒品治理活动中来,才能深入而广泛地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系统治理中的合作治理就是要加强党委领导、发 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鼓励倡导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禁毒公益事业,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 动。

  综合治理是党和国家解决毒品问题的战略方针,也是毒品治理正确而有效的途径

  我国《禁毒法》第4条明确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毒品治理中的综合治理就是指在各 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法机关为骨干,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惩罚 毒品犯罪分子,查处毒品违法者、戒治挽救吸毒者,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最大限度遏制毒品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贯彻综合治理原则,要在毒品治 理中坚持打防并举,重在预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要在毒品治理中充分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要 在毒品治理中针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生产、制造、流通和消费全链条实行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的措施。要在毒品重点地区治理中坚持治毒与治贫 相结合,在戒毒康复工作中落实管理、戒治、康复、救助等一揽子治理措施,把政府主导与社会服务、戒毒康复与就业安置结合起来。

  依法治理是毒品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从严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法治保障

  法令行则毒治,法令弛则毒乱。毒品治理中强调依法治理,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贯彻依法治理原则,就是要建立健全适应 时代要求和禁毒工作需要的法律体系,完善、充实以禁毒专门法典《禁毒法》为基础,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戒毒条例》为 主线,以其他禁毒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禁毒法规、规章以及禁毒职能部门的禁毒业务工作规定为补充的禁毒法律体系。要运用法治思维思考治毒问题,这就要求 从事禁毒工作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党政领导和禁毒执法人员要牢固确立法律权威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禁毒工作的第一 要求。要运用法治方式进行治理,将从严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推进禁毒执法规范化建设。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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