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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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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
浅谈吸毒人员的讯问方法
2015-11-24 21:45:51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一、讯问吸毒人员的重要性

  1、处理吸毒人员

  公安部《关于对吸食、注射毒品人员成瘾标准界定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有证据证明其吸毒,且查获时尿样毒品检验为阳性的,认定为成瘾”。也就是说处理吸毒人员除有查获时尿样检测的正式报告外,还需有证据证明其吸毒。获取吸毒嫌疑人对吸毒事实的供认材料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获取证据的途径。因此讯问吸毒人员成为查处吸毒人员的重要工作之一。

  2、扩大线索来源

  讯问吸毒人员,获取吸毒事实的证据材料也是侦察员发现嫌疑人身边其他吸毒人员,及毒品来源的重要“筹码”,也是获取新的涉毒线索的机会.吸毒人员为了躲避、减轻处理,在吸毒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往往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交待身边的吸毒人员及毒品的来源,供认出更多的涉毒线索,因此掌握讯问吸毒嫌疑人的方法、成功讯问吸毒嫌疑人对抓获更多吸毒人员和破获贩毒案件也有着重要意义。

  二、讯问吸毒嫌疑人的方法

  1、政策攻心,以法治人

  我国对吸毒人员的政策是很明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对吸毒人员的处理有明确规定,各个地方的禁毒条例和禁毒规定也无不体现我国对禁毒工作的决心。讯问时侦察员向吸毒嫌疑人宣读我国的禁毒政策和法律法规,可以令其明白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必须承担的后果,不如实供认自己的吸毒违法事实是绝对没有出路的。95年中央的5号文件,是和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先后下发的,也是李鹏总理亲自签署的,其中5号文件有这样一句话“吸毒人员发现一个就处理一个”在讯问吸毒嫌疑人时对其有强大的震慑力,在实际工作中十分好用。

  2、利用证据,敲山震虎

  尿样检验结果正式报告是处理吸毒人员的科学证据,向吸毒人员出示科学的检验报告,可以立即打消吸毒人员的对抗心理,在讯问出现僵局时,出示检验报告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如果能获取二人或二人以上能证明吸毒嫌疑人吸毒的证据材料,也可做为掌握该人的吸毒证据。积极利用证据时,抓住出示证据的时机十分重要。在铁的证据面前,吸毒人员只能承认自己的吸毒违法事实。

  3、抓住心理,突破重点

  吸毒人员遍布社会的各个角落,发现吸毒人员不同年龄层次、社会经验层次的心理特点,抓住其重点心理状态,是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的好方法。

  吸毒人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即使该类人不同于正常人,也会重视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利用这种心理,侦查员应对其讲明国家对毒品的查禁力度和宣传力度,让吸毒嫌疑人了解毒品对自身生理和心理危害,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令其明白毒品是大家的敌人,让吸毒嫌疑人明白“你也是我们帮助的对象”,激发其戒毒的决心,主动交代违法问题。

  青少年在娱乐场所吸食、服用摇头丸、冰毒、大麻、氯胺酮等毒品的情况日益严重。他们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薄,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出惧怕和恐慌的心理,侦查员应努力帮助嫌疑人打消这种心理,经过说服教育,令其明白公安机关是在帮助他远离毒品。如果嫌疑人能把讯问他的民警当成学校的教导处主任,那就事半功倍了。

  有些名人、演员、商界成功人士,政府官员有吸毒的癖好,此类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有惟恐别人知道自己有吸毒行为的心理,往往会隐瞒事实,并主动询问如何处理自己,抓住这一心理,侦查员讯问时可以回答说“如何处理?关键看你自己的认错态度。”这样让其在隐瞒事实和对他的身份地位的影响之间自己做出选择,往往会立即突破其心理防线。

  违法犯罪人员在面对法律制裁的时候,往往采取逃避、减轻处罚的态度和心理,在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被发现的同时,都有想减轻处罚的侥幸心理,吸毒人员在对抗讯问的过程中也有这种心理。侦查员应想办法证实、扩大这种侥幸心理。灵活运用法律的规定是好办法。我国法律有对吸毒人员严厉的规定,比如中央5号文件、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第二款等;也有关于罚款的规定,比如人大《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第一款等。利用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打乱向其宣读的法律条文的次序,扩大他的侥幸心理,令其产生“原来我怎么也逃不掉,如果态度好没准还可以减轻处理.”等侥幸心理,在其供认违法事实后,侦查员应立即反问“那刚才为什么撒谎?”令其明白欺骗公安机关的后果。

  三、讯问吸毒人员的误区

  公安机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在审查吸毒嫌疑人的工作中,也有被他人诱骗吸毒的情况,这类人的尿样也成阳性,在审查的过程中,先如为主,主观认定嫌疑人有违法行为往往会走入讯问的误区,会出现打、骂嫌疑人,甚至的是刑讯逼供的现象。2004年12月3日马振川同志在全局整纪刹风专项教育活动部署会上对我们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定要强调专业,重视专业水平,真正专业水平提高了,可以改变工作作风,我们必须获取证据证实犯罪的本事,必须增强与犯罪嫌疑人斗志斗勇、进行心理较量的本事,特别是在审查中要揣摩把握、控制对方的心理活动,把握犯罪份子的心理状态。”

  书本是死的,总结出的经验落在笔头上也是死的,在实际的审查工作中只有勤于动脑才是最好的讯问方法。只要我们发挥聪明才智、不断增强自身的讯问水平,坚决与违法犯罪斗争到底,才能在禁毒斗争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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