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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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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志愿者、机构
香港保安局禁毒处介绍
2010-11-28 11:01:41 来自:杜新忠戒毒网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有关氯胺酮的研究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滥用氯胺酮可造成各种损害,包括可能成瘾、损害神经认知功能和精神病患病率增加等。二零零四年学生服用药物情况调查所得的结论是,本港甚少中学生滥用或接触药物,而滥用药物的学生人数亦显着下降。曾滥用海洛英的学生比例,由二零零零年的2.6%下降至二零零四年的1.6%,而同期滥用精神药物的学生比例,则由4.1%下降至2.7%。研究发现,滥用药物学生和没有滥用药物学生在与家人的关系、对滥用药物的态度及自我形象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

  此外,两项在上一年展开的研究仍继续进行,其中一项集中研究滥用咳药水造成的损害,另一项则有关少数族裔滥用药物的情况。

  七、国际及区域合作

  政府继续积极参与国际间打击滥用药物、贩毒和清洗黑钱的论坛。除了履行有关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的三条主要联合国公约所订明的责任外,政府也与联合国、世界衞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保持紧密联系,确保本港的禁毒和打击清洗黑钱工作均能符合现行的国际标准和规定。

  随着新药物不断涌现,以及滥用药物的模式和相关的犯罪形式迅速转变,要打击滥用和贩运药物的问题,显然不能单靠本地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此,禁毒处与禁毒常务委员会在二零零五年二月合办了打击滥用药物国际会议,主题为“探讨国际间防止滥用药物方法的新进展”。

  三月,禁毒处、警务处及海关的代表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出席了在维也纳举行的第四十八届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会议。

  近年,内地与香港之间交通频繁,旅客流量急剧增加。有见及此,禁毒处已就有关禁毒政策及策略的事宜,与广东省禁毒办公室建立了密切联系。此外,警务处及海关亦与内地的对口单位建立了合作机制。目前的合作范围包括交换资料和情报、协助调查、开展联合行动,以及举办经验分享研讨会。

  此外,政府亦与区内各司法管辖区保持联系。十月,禁毒处和警务处的代表出席了第二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与其他政府分享香港的经验,并与各禁毒工作对口单位建立更紧密的工作关系。

  八、禁毒基金

  一九九六年,政府拨出3.5亿元资本成立禁毒基金,鼓励社会各界致力推行禁毒工作。年内,禁毒基金共拨款767万元,资助20项不同的计划。除教育和宣传计划外,有关治疗和康复服务及研究工作的计划,例如一项提高南亚少数族裔人士的禁毒意识的计划,亦获得资助。此外,两所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获资助以改善中心的情况,还有一项评估针灸疗法治疗海洛英毒瘾试验的研究计划也获禁毒基金拨款资助。

  九、义工计划

  二零零五年,禁毒义工团有135名个人义工,另有91个团体登记为机构义工。个人义工曾参与11项与禁毒有关的社区和宣传活动,包括分区嘉年华会、治疗和康复中心探访活动、展览及研讨会等。除了参与各项外展禁毒活动外,义工团成员也为香港赛马会药物资讯天地担任导赏工作。

  十、打击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

  为履行《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订明的国际责任,香港分别在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四年制定了《贩毒(追讨得益)条例》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就贩毒和其他严重罪行得益的追查、冻结、没收和追讨,作出规定。

  自制定《贩毒(追讨得益)条例》和《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以来,政府没收的资产总值达4.09亿元。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这两条条例遭下令没收并有待追讨的资产达1.09亿元,另有13.7亿元资产遭冻结并等待进行没收程序。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必须维持一套有效打击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制度。当局也致力与国际组织及个别政府保持紧密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以维持全球反清洗黑钱运动的成效。香港是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成员,也是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的创始成员之一。

  香港除了参加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的周年工作会议外,也积极参与该组织的类型学研究工作,包括提供讲者和参加十月在斐济举行的周年类型学工作坊。香港又参与该组织在三月就印度进行的互相评核工作,并继续出任其督导小组的成员至七月。督导小组属谘询性质,负责就该组织的工作订立路向和优先次序。

  在国际层面,香港在六月参加了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就爱尔兰进行的互相评核工作,并在八月加入了“新付款方法”和“不法使用法人团体”这两个新成立的类型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会与各司法管辖区的有关组织及机构合作,研究有关工具会否被非法用作清洗黑钱和资助恐怖分子。此外,香港在十月加入了新成立的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和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的研究贪污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探讨贪污与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关系。

  年内,为巩固香港打击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制度,当局已开始通过行政和立法措施,把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修订的《40项建议》付诸实行。预计实施这些建议需时大约两至三年。为配合有关工作,香港在二月主办了一个国际会议,在打击清洗黑钱事宜上加强国际及区域层面的交流和合作。这次会议由财政司司长揭幕,有逾500名来自海外、内地和本港商界及相关行业的代表、专业人士及从业员出席。

  此外,香港亦积极推动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辖下打击恐怖分子融资活动工作小组(由二零零五年十月起改称“打击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工作小组”)的工作。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为实施有关打击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九项特别建议拟定指引及注释。香港也积极参与评核和实施工作小组的工作,这个小组是特别组织辖下另一个工作小组,职责是密切观察特别组织推行的“互相评核”计划,并就评核工作衍生的问题进行讨论。

  有关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就不合作国家和地区进行的工作,自二零零零年起,香港在印尼的检讨工作中一直担当主要协调者的角色。作为印尼的主要评核员,香港带领亚太检讨小组成员在一月前往印尼作实地探访,以研究该国打击清洗黑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制度。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其後在二零零六年二月的全体大会上,把印尼从不合作国家和地区的名单中删除。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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