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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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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科普
吸食新型毒品是违法行为
毒品科普知识
2007-07-08 10:14:48 来自:增城日报 作者:魏晓航 阅读量:1

    随着新春佳节临近,市内的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生意一日旺过一日。按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些地方是摇头丸等新型毒品最容易泛滥的地方,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由于对新型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往往容易在这些地方落入毒魔的“陷阱”。

    有些青少年认为,像摇头丸之类的新型毒品不是毒品,吃了以后没有太大的危害。同时又错误地认为,吸毒花的是自己的钱,损害的是自己的身体,不以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吸食新型毒品到底违法吗?答案是肯定的。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符合刑法中规定的“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毒品的范畴。法律明确规定把吸毒视为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因此,吸食新型毒品完全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青少年千万不要吸食新型毒品,不要去碰法律这根高压线。市民在娱乐场所看到吸食、贩卖新型毒品现象时,一定要向公安机关及时举报,发现制造新型毒品的窝点,也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只有全社会都统一行动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我们才能取得禁毒工作的最大胜利。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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