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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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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危害
“摇头丸”的危害
吸毒的危害
2007-07-08 21:25:26 来自: 作者: 阅读量:1
    “摇头丸”是苯丙胺类兴奋剂最主要的一类,称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这种毒品与甲基苯丙胺(冰毒)和可卡因相似,极易成瘾。“摇头丸”,又俗称蓝精灵,在香港被称为“灵魂出窍”,在泰国被称为“疯药”。除蓝色外,还有粉、红、黄、绿、白等颜色,药片上刻有蝴蝶、鳄鱼、星星之类的图案或英文字母,系效力强大的中枢兴奋剂,滥用方法通常采用口服,部分用鼻吸,偶尔烫吸,但极少注射。 


近几年在我国因滥用“摇头丸”对个人身体、家庭、社会已经产生严重的危害,滥用者多是青年人,其场所基本是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服用后感到极度兴奋,会伴着音乐狂歌乱舞,头部像拨浪鼓似地摇晃不已。服用一粒“摇头丸”可使头连续摆动3一4个小时。然后药效一过,服用者出现身体极度疲乏、精神恍惚、情绪低沉、抑郁、焦虑、睡眠障碍和偏执等明显的精神障碍。其身体损伤包括肌肉紧张、不自主咬牙、恶心、疼痛、寒战或盗汗等,并可使心率加快、血压升高,有时可引起心血管功能衰竭和死亡。由于该药的兴奋作用,可以使服药者在嘈杂、狂吼和拥挤的环境中长时间剧烈舞动,引起脱水、高热、心衰或肾脏衰竭。过量使用可造成急性中毒,危及生命。研究表明“摇头丸”对神经系统有毒性作用,严重损伤大脑的记忆。严重的滥用者可表现为进行性的社会功能和职业功能退化,即使停止使用后,某些精神症状还可能会持续数月或数年之久。 


联合国禁毒机构的一项专题报告指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兴奋剂滥用迅速发展和蔓延,目前在全球已成燎原之势,该机构预测兴奋剂在21世纪将超过海洛因成为全球滥用最广泛的毒品。新的毒品阴影悄然袭来,建立新的屏障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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