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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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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宣传
2012年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2-03-31 21:51:17 来自:北京禁毒在线 作者:杜新忠转 阅读量:1

  12、大力宣传《戒毒条例》、戒毒康复和吸毒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各地要把《戒毒条例》纳入年度宣传和普法计划,深化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公众、戒毒人员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和医务人员、禁毒社工和志愿者等基层工作力量,宣传《戒毒条例》的相关内容。要宣传各地贯彻落实《戒毒条例》的具体做法,针对落实《戒毒条例》的难点,大力宣传贵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云南开远“雨露社区”以及其他有典型意义的戒毒康复模式的经验和意义,充分挖掘、扩大宣传、正面引导,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通过宣传吸毒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吸毒成瘾人员自觉接受戒毒治疗和康复。国家禁毒办将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适时组织境内外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戒毒康复场所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等,全面展现我国禁吸戒毒特色和成果。

  13、大力宣传毒品大要案重要战果。要紧密结合当前毒情形势积极开展毒品大要案宣传,通过及时组织媒体采访、召开新闻通气会或发布会、制作电视专题片、强化网络等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将一批充分体现侦查谋略、充分体现社会管理创新、充分体现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精神风貌、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特大跨国(境)、跨地区案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取信于民。

  五、加快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试点项目进程

  14、推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试点项目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效果。各试点项目承办省要把组织实施好试点项目作为2012年禁毒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善始善终,力争探索出禁毒宣传教育“六进”的一整套方法、手段、机制、经验,为今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打下基础。国家禁毒办将在年底组织专家对各地的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15、因地制宜地自主开展各具特色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没有承担试点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参照试点项目的要求,自觉主动地选择开展适合本地实际的项目活动,为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打好基础。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以禁毒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为重点,组织实施群众性禁毒公益实践活动。

  六、着力整合各方资源  推进禁毒宣传教育格局合成化

  16.推动禁毒委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各级禁毒办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要求,积极履行禁毒宣传教育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禁毒委员会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各级公安、检察机关和法院要做好毒品大要案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戒毒条例》宣传力度,做好药物依赖危害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宣传,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化“我们拒绝毒品”、“不让毒品进校园”和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无毒社区”、“无毒村”建设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各级铁路部门要广泛结合“流动课堂”活动开展重点人群针对性教育。各级商务部门要面向易制毒化学晶进出口经营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级文化部门要结合“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加强娱乐场所禁毒宣传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体劳动者协会及私营企业协会要广泛开展个体私营经营者禁毒宣传活动。广电部门要指导各电台、电视台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支持、鼓励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者创作反映禁毒题材的电影、电视和广播节目。新闻出版单位要组织、指导、协调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积极报道和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禁毒知识,以及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和先进事迹。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无毒企业”创建活动推进禁毒宣传。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

  17、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要紧紧围绕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开展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阵地,依托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及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宣传教育创新经验;要增强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功能,发挥志愿者、社团组织、禁毒社会工作者、民间人士的作用,广泛动员、鼓励、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努力实现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功能互补、力量互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禁毒的良好态势。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聘请一批禁毒形象大使,适时会同中宣部、公安部、中国禁毒基金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

  七、创新新形势下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8、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在继续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重要作用的同时,要注重探索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等新兴传播工具的作用,创新舆论引导,研究建立禁毒微博等新型政务公开平台,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网上禁毒展览馆,增加网上禁毒宣传教育的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参照上述要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全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总体安排:第一季度重点围绕“流动课堂”活动,以禁毒“六进”活动为载体设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农村留守儿童抵制毒品能力;第二季度重点围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设计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晶牌活动,掀起今年禁毒宣传教育高潮;第三季度重点围绕“‘我们拒绝毒品’2012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行动”,利用暑期及学生开学和新生入学这个最佳时机,因地制宜地设计开展预防合成毒品普及教育;第四季度重点围绕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基础建设,以及全年工作总结交流、培训表彰活动,围绕全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机构队伍建设、科学考核评比、深入调查研究等设计开展活动。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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