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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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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宣传
浅谈互联网上公安禁毒宣传工作
2010-07-14 19:53:14 来自:南京禁毒 作者:柏翠强 于滨 阅读量:1

  随着全省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尤其是互联网上社区警务室的开通,为运用互联网络更好地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宣传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如何加强对互联网这一宣传阵地的开垦及耕耘,在具体的执行和操作上应注意些什么,对公安禁毒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开展互联网上公安禁毒宣传工作的必要性

  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全省公安机关在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传统意识中往往把信息化建设应用局限在公安专网和办公办案应用上,而忽略了对互联网的应用,如果利用大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占领互联网这个禁毒宣传阵地,加强公安禁毒宣传,是对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的一个重要补充,对公安禁毒工作的发展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针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平台。针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一直以来都是一大难题,由于传统媒体在时间、空间上的局限,以及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等原因,导致流动人口接受宣传教育的机会比较少,宣传的效果不明显。互联网宣传的亲和力和便捷性可以弥补传统媒体宣传的不足,扩大针对流动人口的宣传面。

  三是众多网民中包含涉毒易感人群。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1月15日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已达3.48亿。在如此众多的网民中,包含大量青少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涉毒易感人群,我们的宣传被一个人接受,就阻止了一起涉毒案件,挽救了一个家庭。从这个角度出发,做再多的工作都是值得的。

  另外,互联网媒体较传统媒体更具亲和力,更有利于禁毒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互联网是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依托网络空间中人们的互动关系而产生的社会形式,且广泛渗透到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互联网的发展,使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主体地位发生动摇,其信息互动交流平台的诞生更是冲击着传统媒体格局。互联网拥有着电视媒体和广播媒体的新闻及时性,能在第一时间捕捉新闻线索,以文字或视频等形式传播给网络受众;互联网和报刊媒体一样具有可重复阅读性,通过服务器的保存时间设置可以随意延长信息的保存时间;互联网拥有着广泛普及性和舆论引导性,互联网特有的可互动交流性是其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根本特点,网民在互联网上浏览新闻时可以在法定言论自由的范围内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二、如何开展互联网上公安禁毒宣传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大力营造互联网禁毒宣传氛围。思想决定着行动的方向、深度和广度,要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首先,提高各级公安禁毒部门领导对互联网禁毒宣传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从思想上重视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从行动上支持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其次,要提高公安禁毒民警、社区民警以及禁毒社工对互联网公安禁毒宣传工作的认识。同时,提高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看到前途、物质上尝到甜头,充分调动互联网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培训,全力锻造互联网禁毒宣传队伍。各级公安禁毒部门都应该加强互联网禁毒宣传业务培训,通过邀请宣传、网监等部门业务能手授课等形式,培养自己的业务骨干,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由骨干在本单位内开展以工代训等形式,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专业化的互联网禁毒宣传队伍。

  三是建章立制,规范互联网禁毒宣传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需要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公安禁毒部门应该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责任和量化考核,形成一个上下联动、内外配合、广泛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互联网禁毒宣传格局。

  四是内联外合,努力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充分挖掘各级公安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互联网上警务室的潜力,深入网民中间,开展禁毒宣传。同时,积极走出去,寻求互联网主流媒体、党委政府对互联网禁毒宣传工作的支持推动。注重加强与各级媒体,尤其是互联网主流媒体及上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利用这些优势资源,及时提供优质稿件,将网络宣传发表率和转发率提高到最高点。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上、宣传渠道上的支持,推动禁毒宣传网页成为全省“网吧”的开机主页,推动“百度”等互联网搜索引擎将禁毒宣传网页“置顶”,便于搜索查看,积极拓展公安禁毒宣传的链接空间,不断更新宣传观念,不断创新宣传模式,以官方网站宣传为主,开通播客、博客等网络平台为辅,实行两手抓,注重两者的有效结合。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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