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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杜新忠记事 《中国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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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宣传
禁毒宣传应注意“五忌”
教育和宣传
2008-11-22 08:14:21 来自:《人民公安报》 荣亮 作者: 阅读量:1

  禁毒宣传是广大群众了解禁毒常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禁毒成果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要使禁毒宣传效能实现最大化,应在禁毒宣传工作中注意“五忌”。

  一忌禁毒宣传无重点。禁毒宣传应根据各自辖区毒情形势,明确禁毒宣传重点,集中各种力量进行大力宣传,促进禁毒工作实现新跨越。拒毒、防毒、毒品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无疑是各地禁毒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在开展宣传工作的过程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针对辖区吸毒、贩毒等毒情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重点宣传,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忌禁毒宣传一盘散沙。禁毒宣传就像打一场篮球赛,要取得好成绩,所有队员必须团结,要形成合力,还要有主力队员引领本队冲锋陷阵。在禁毒宣传工作中,公安机关就是主力队员,在引领各种力量搞好禁毒宣传工作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宣传工作中,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避免出现各自为政、宣传不同步的现象,只有大家劲往一处使,才能掀起禁毒宣传热潮,不断扩大禁毒工作影响力。

  三忌禁毒宣传走形式。有毒情的地方,特别是毒情严重的地方,切忌禁毒宣传走形式。目前,公安机关的警力非常紧张,再加上民警工作压力大等诸多原因,以致一些地方只重视诸如“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节日的禁毒宣传,而平时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而且,在一些地方,最常见的宣传形式就是印一些宣传资料散发给市民,或者在显眼的位置播放一些禁毒电影、悬挂一些禁毒宣传横幅、展板等。这样的禁毒宣传活动难以取得应有成效。

  四忌禁毒宣传形式单一。在禁毒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最为常见,但要使禁毒宣传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必须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报刊、电台、影视、禁毒宣传讲座、吸毒人员现身说法、禁毒文艺汇演、公布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涉毒案例等多种方式,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各有侧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不同地方进行宣传,把禁毒宣传活动办成一个较大规模的“禁毒宣传超市”,让不同层次的市民有选择地参与。

  五忌禁毒宣传有头无尾。工作中,一些地方把一个时期的禁毒宣传搞得轰轰烈烈,但宣传活动一结束也就没有了下文,辛辛苦苦搞的宣传活动在报纸上见不到字,在电台上听不见声,在电视上看不到影,甚至在单位内部也看不到关于禁毒宣传活动的总结、经验措施等,更谈不上就宣传效果究竟如何对群众进行回访。禁毒宣传活动的有头无尾,必将给禁毒宣传效能留下缺憾,应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注意改进。

[责任编辑]杜新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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